2006年据某批新公布材料写成一初稿,在抽屉里压了近2两年,08年9月想投给某杂志,于是开始查资料,结果在某动态刊物上发现一会议综述,得知某先生已在某会议上发表了相关论点,其中有些结论显然是合辙了。于是,俺原本沾沾自喜的“原创” 便变成了受某先生之启发,出注说明想必是应该的。这就是规范,俺得遵守。
2009年3月,编辑部匿名外审意见返回。其中有一个重要意见便是:某部分的结论某先生先前已说,应该精简。俺大惊加大汗!!!又赶紧查资料。发现在俺投稿期间,某先生的会议论文已经在杂志上公开发表。惨!俺显然是被匿名外审专家误解了。不过,出于规范,俺还是把“受启发的原创”变成“某先生某观点之补证”,并和编辑先生写信说明,俺与某先生背景不同,材料不同,论证思路不同,外审专家的疑问显然没有道理。但无论怎样,相关内容俺是必须改的,否则俺可能会背上某须有的黑锅。这就是学术,俺得遵守。
现在,俺真在校稿中。俺还得尽量查资料,看是否有同道又有公开意见发表。若有,俺还得继续改。这就是学术,俺得遵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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嘿嘿嘿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