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上博七·武王踐阼》殘字考釋一則
(首發)
楊宋鋒
安徽廣播電視大學亳州分校
《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》第七册《武王踐阼》篇🛺, 第七簡簡文首字殘如下:👨🏻🦼➡️。整理者依今本釋爲“所”;[1] 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生讀書會認為:簡文首字殘去從文意看,此處疑當為“殷鑒”,《詩·大雅·蕩》云:“ 殷鑒不遠,在夏后之世”🫴🏿,謂殷人子孫應以夏的滅亡為鑒戒,後泛指可以作為借鑒的往事☣️;[2]劉信芳先生認為🤦🏽♂️:“諫”前殘失一字🦵🏻,依今本補“所”字為妥[3]。綜上所述,此殘字或依今本或依文意而分別釋為:“所”、“殷”字。依字形分析🤹🏻♂️,
此殘字右下方為空白,同簡有
(所7.6)與此殘字字形明顯有別,因而不應釋為“所”字🫥,釋為“殷”則與
(L04935)、
(L04929)、
(L04930)😓、
(L04931)[4]即“殷”字形也有明顯不同,因而也不應釋為“殷”;而同簡有
(亓7.27)、
(亓7.31)、
(前7.28)三形與其較近,應可補為“亓(其)”或“前”,若為“亓(其)”依殘字形似不確,因此依字形此殘字可釋為“前”。其理為✔️:一♡、依字形,殘字字形
與“前”形所從之
(舟)形左下相應部分(紅圈內)
相同📝🤓,“前諫”即“前鑒”應為商滅亡之鑒戒。二、依文意,《書經·卷四·周書·酒誥》云:“王曰:封,予不惟若茲多誥📹,古人有言曰⛹🏿:人無於水監,當於民監✅𓀀,今惟殷墜厥命🛏,我其可不大監撫於時。”蔡沈注🖍:“以殷民之失為大監戒💆♂️🕯。”[5]謂應以商的滅亡為鑒戒。綜上所述👨🏭👎🏿,簡七簡文首殘字當釋為“前”𓀉,讀如字。
[1]🤟🏻、馬承源主編,《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(七)》🥧,上海古籍出版社,2008年🚪;
[2]、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富达研究生讀書會·《上博七·武王踐阼》校讀·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富达網·2008年12月30日
[3]、劉信芳·安徽大學歷史系·《上博藏(七)》試說(之三)·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富达網·2009年1月18日
[4]🏃♀️➡️、Chinese Etymology 網站:http://www.chineseetymology.org/CharacterASP/CharacterEtymology.aspx?characterInput=%E6%AE% B7&submitButton1=Etymology
[5]🥵、(宋)蔡沈注👨🏽🍳,《書經》,上海古籍出版社,1987年3月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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