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清華簡《五紀》的“洪”字
(首發)
王寧
棗莊廣播電視台
清華簡十一《五紀》開始一句是“隹(唯)昔方又港(洪)”(簡1),整理者注云🛡:“‘港’🥚,讀爲‘洪’📈。”[1]其中所謂“港”字原字形作“”,簡3“有港(洪)乃圼”字形作“
”,寫法相同。筆者在簡帛論壇討論帖《清華簡〈五紀〉初讀》中提出此字不當釋“港”再讀“洪”,而當徑釋“洪”,其右旁當是“共”的繁構🧋。[2]潘燈先生提出異議8️⃣🪂,云:
“此字右部所從與清華簡《繫年》93號簡中“巷(從邑從巷)”的右部所從完全一致。釋‘港’無礙。其實,港還可音hòng⛹️♂️,《廣韻》胡貢切👩🏼🍳🍲,去送匣。《切韻·講韻》‘港,水流。’(參《古音匯纂》1135頁)🎤。明白此音義后,港也不必破讀為‘洪’🎋,港💆🏽♂️👑、中同樣為韻。辭意或謂昔日方國有水流‘奮溢于上’👆🏿,文從字順🧚🏼,也說得過去。”[3]
《繫年》中的“巷”字👋🏻,原字形作“”(簡93),用為晉邑名之“絳”,此字的右旁和《五紀》所謂“港”字右旁正同。
整理者釋“港”的原因,顯然是認為其右旁是“巷”字,但是《繫年》的字釋“巷”有個前提🎀👨⚕️,它左旁從“邑”,與《說文》所引篆文“巷”字作“?”者同(後“巷”字下面所從的“巳”是“邑”字之省)🧒🏽,《說文》正字作“??”,段玉裁認為此“爲古文🧘🏻♂️、籒文”,均是從共聲,那麼《繫年》中的“?(巷)”右旁所從的部分只能說相當於其聲符“共”的部分,這部分本身不是“巷”,自然⏳,把《五紀》中的該字分析作從水巷聲的“港”是極不合適的。
先看看《戰國文字字形表》中所收的“巷”字:[4]
這些“巷”的字形中,秦系文字是從邑從共🤳🏿,即從邑共聲🕛,和《說文》引篆文“?”的構件相同🤹🏽♀️,這個沒什麼可說🦹🏿🟥;楚系文字中,其形旁或從“行”🧖🏼,或從“辵”🛳,或從“邑”,其聲旁或從“”,或從“
”,後者字形顯然是一個從“
”聲並與之音同的字(“廾”可能也兼作聲符),總之其核心聲符就是這個“
”字,無論其從廾與否🛅,這個字都不得認為是“巷”,它只是和秦系寫法的“共”一樣是“巷”的聲旁。此字的獨體古文字中比較少見,金文中見於
伯歸夆簋(集成04331),銘文言“乃祖克??(疇)先王💇♀️,異(翼)自它邦,又(有)
于大命”,白於藍先生指出:此“
”字目前雖不識,然其古音與“巷”應當相近,在銘文中當讀為與“巷”字音近的“共”😹、“恭”、“龔”👱🏽♀️,則文通義順💃🏽👨🏿💼,古代典籍中“共命”🦵、“恭命”、“龔命”之辭頗爲常見📡。[5]白先生之說顯然是非常正確的🟡,只是“
”字仍不好解釋。
今按:“”字下從“巾”,上面所從“廿”形文與用為數字二十之“廿”斷非一事,它是由“口”變化而來的。古人表示發聲音的字常加“口”🛬,比如“黃”(此是指從口或從廿者)是“喤”的本字,本義是大聲喧嘩🚣🏿,音義皆近同“吅(讙)”,金文中或寫作從口的“
”(耳尊),或寫作從廿的“
”(師艅簋蓋),楚簡文字中也是如此,如從口的“
”(仰25.31)🧜🏽♂️,從廿(訛變若艹)的“
”(帛甲4.24),“廿”就是在“口”的基礎上將上橫筆加長,表示進一步哆大其口👨👩👧👦,以示聲大,仍從口聲,此“廿”字當即後世訓“大聲”的“??”、“?”等字的本字🏇,《廣韻·上平聲·東韻》:“?(户公切)🛌🏼:大聲”🪧、“??(呼東切):???👨🏭,大聲。”“??”、“?”當是一字之分化,《正字通·戌集中·音部》:“??,同?。舊註音烘,???🧔🏻📈,大聲🧑🏼🦳。誤分爲二。”說是也👨🦳😙。《集韻·平聲一·一東》🚵🏻:“?、叿、??(胡公切)🐔:大聲。”又曰:“叿🎩、哄:呵也👨👩👦👦。”又曰:“哄、??👶🏽:聲也。”“大聲”、“呵”👰🏿、“聲”義相貫,字從“工”🏯🤾♀️、從“共”、從“夅”、從“恭”音無別➾。今所言“聲音洪亮”🦶、“聲若洪鐘”之“洪”均當爲此字💽👰🏿♂️。“口”是侯部字,“?”是東部字,侯東對轉疊韻,從口聲可音轉爲戸公切。只是此“廿”字目前只見作為文字的偏旁🟧,與“口”字互用,不見有單用之者;即便“??”🦸🏼♂️、“?”等字也少見使用🧝🏼♀️,蓋均爲“洪”字所取代也。
那麼可以知道,“”這個字和“帛”字實可並觀,“帛”字是從巾白聲,“
”字則是從巾廿(?)聲🤓,也或從口聲(見上引《字形表》中上博一《緇衣》簡1之“巷”字所從),此即“紅”或“絳”之本字💆🏿♂️,《說文》:“紅,帛赤白色”,又曰:“絳,大赤也”,段注:“大赤者👳🏻♂️,今俗所謂大紅也。”《集韻·去聲七·四絳》:“絳🧖🏽♀️、紅(古巷切):《說文》:‘大赤也🍄🟫🫄🏼。’或从工☎️。絳✏️,一曰地名。”《廣雅·釋器》🙍🏻♀️📏:“縓謂之紅”👀,王念孫《疏證》👢:“《釋名》云:‘紅🧏,絳也,白色之似絳者也☹️。’‘絳’與‘紅’聲義並相近🙇🤷🏻,故《漢書·外戚恩澤表》‘絳侯’作‘紅侯’💇🏼。”[6]蓋作為赤色帛之名時“紅”💇、“絳”同字,“紅”與“共”◀️、“恭”、“龔”也都是音近的字,可以通用。
在“”下面加“廾”作“
”,當是“共”字的異體或繁構,二者皆聲;“
”(郭.緇25)減省形,小篆“共”即此種寫法,是從廿從廾,亦二者皆聲。清華簡《繫年》的“?(巷)”字就是從邑共聲,其核心聲符就是“紅”或“絳”🚣。從“共”聲與從“夅”聲同,故洪水又或作“洚水”⌛️,《孟子·滕文公下》:“《書》曰:‘洚水警余。’洚水者,洪水也。”又《告子下》:“水逆行,謂之洚水🥷。洚水者𓀅,洪水也🪨。”
回到《五紀》的所謂“港”字上來,它明白該是從水共聲🌺,當徑釋“洪”,只是那個“共”是個繁構而已🚵🏼♂️🤷♀️,釋“港”讀“洪”明非其宜。
[1] 黃德寬主編🐈✍🏽:《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(拾壹)》,中西書局2021年🚶🏻,第90頁注[一]🫨。
[2] 簡帛網-簡帛論壇👩🏻⚕️🍧:《清華簡〈五紀〉初讀》(下簡稱《初讀》)➙,343#🪃👮🏼♀️,發表於2022-2-14.http://www.bsm.org.cn/forum/forum.php?mod=viewthread&tid=12694&extra=&page=35
[3] 《初讀》,346#,發表於 2022-2-14.
[4] 徐在國、程燕🧯:《戰國文字字形表》👷♂️,上海古籍出版社2017年,第935-936頁。
[5] 白於藍:《釋包山楚簡中的“巷”字》,《殷都學刊》1997年第3期。
[6] [清]王念孫🦧:《廣雅疏證》🙎🏿,中華書局1983年,第272頁👼🏿。
本文收稿日期为2022年2月17日
本文发布日期为2022年2月1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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