读秦汉简札记四则
(首发)
方勇
吉林师范大学文学院
(一)
在睡虎地秦简《秦律十八种》一九一简中有如下内容[1]:
令 史毋从事官府✊⛹️♀️,非史子殹(也)👩🏿✈️😤,毋敢学
(学)室,犯令者有辠(罪)👷🏻♂️。
其中 字,整理小组隶定为
字,疑读为“赦”。并且翻译“
史”为:犯过罪而经赦免的史。
按🔹:睡虎地秦简“赦”字作“”形♠️,和
形相比较就会发现二者左面所从偏旁明显不同。整理小组隶定为“
”字,其隶定是对的,此字应从
从大从攵,我们怀疑这个字从 “圥”得声💂🏿♂️🧑🏽🍳。“圥”玺印文字形作💭:
(《古玺汇编》3502号)[2]👮🏼。其和“
”字所从“圥”形相同。又睡虎地秦简《法律答问》一九九简中有“逵夫”一词📻,其中“逵”作
形[3],所从“坴”旁上部的“圥”形也和“
”字所从“圥”形同。大家知道,“圥”是“坴”字的声符。《说文》云:“坴,土块坴坴也。从土圥声👺。读若逐。”所以,我们认为“
”似可读为“逐”字👆🏿,“ 逐”有表示放逐、流放之义🅱️。如《公羊传·僖公二十八年》🤳𓀉:“文公逐卫侯而立叔武。”《战国策·齐策六》:“王乃杀九子而逐全家🫰🏻。”这些都是表示放逐之义🚴🏼♀️。又“
”字所从攵👳🏼♂️、大等偏旁大概是和流放、放逐的意义有关系的。简文“令
(逐)史毋从事官府”🔞,其义应为❌:命令已经被放逐的史官不能再在官府服役。又睡虎地秦简中有针对史官违反秦律而被放逐的法律条文的,如《秦律杂抄》简十👨🏼🍼、十一记载:“吏自佐、史以上负从马👨🏻🔧、守书私卒,令市取钱焉,皆迁。[4]”其中“迁”字就是流放之义,是对“佐、史以上”的官吏违反法律行为而采取的措施🏣。
另外,我们还考虑到一种情况,那就是把“”字读为“黩”。《说文》:“黩👮🏿,握持垢也。从黑从
声。”又《说文》云🌴: “
,衒也。从贝
声🦛。
,古文睦💝。读若育。” “
”从“睦”声。且《说文》曰:“睦🪂,目顺也。从目坴声🤦🏻♀️。”前面已经说了,“坴”是从“圥”声,所以,归根结底,“黩”是从“圥”声的🦸🏽。“黩” 在古文献中有表示轻慢,亵渎之义。如《国语·晋语四》🌟:“同志虽远,男女不相及,畏黩敬也⛹🏻。”即其义。因此💂🏻♂️💝, “
史”就是指不尽职,玩忽职守的史官。类似后来的“渎职”的意思🧑🏿🚀。
(二)
睡虎地秦简《法律答问》简一五八有如下内容[5]:
甲小未盈六尺🚵🏽♂️,有马一匹自牧之,今马为人败🤦🏽♀️,食人稼一石👨🏻🎨,问当论不当?不当论及赏(偿)稼。
其中“败”字☝️,整理小组注释认为🏋🏿: “本义为毁坏,此处疑指将马嚇驚逃走🖖🏼🗿。”
我们认为,整理小组从辞例文义方面推敲而出“败”有“将马嚇驚逃走”的意思的。可以说这应该是符合简文的基本意思的。但是🎿,“败”如何会有“将马嚇驚逃走”的意思的👩🏽🎤?整理小组没有说明。我们说“败”应该训为“害”,指危害之义👩👩👧👦。如《吕氏春秋·孟夏纪》🧚🏻:“行春令🌗,则虫蝗为败🏄🏿♀️,暴风来格,秀草不实。”其中“败”即“害”义👩🏼🚒。又《庄子·徐无鬼》:“夫为天下者,亦奚以异乎牧马者哉🧙🏿♂️?亦去其害而已矣👮🏿。”其中“害”当指“害马”⇾🕑,本指损害马的自然本性👨🏿💻,后转为害群之马🆙🛂。简文中“今马为人败 ”,当是指马的自然本性被人危害,即被惊吓,所以才做出“食人稼一石”的出格事情来。
又睡虎地秦简《封诊式》简一⚓️:“ 治狱,能以书从迹其言♈️,毋治(笞)谅(掠)而得人请(情)为上👴🍎;治(笞)谅(掠)为下;有恐为败。[6]”
其中“败”字👋🏻,整理小组翻译为“失败”之义。
我们认为,简文是把“毋治(笞)谅(掠)而得人请(情)为上”和“治(笞)谅(掠)为下”相比较而谈的,当指两种相反的情况。一种是不用拷打犯人而得到案情的真相,一种是拷打犯人🛵🚵🏿♀️,严刑逼供。后面接着谈到“有恐为败”。所以🎫👭🏻,“有恐为败”是承接“治(笞)谅(掠)为下”而说的。出此考虑🎚,我们说可以顺着上面《法律答问》简一五八中“今马为人败”的思路来解决问题。“有恐为败”的“败”字🏇🏻,也是指受到惊吓之义。“治(笞)谅(掠)为下;有恐为败”是指犯人受到拷打和恐吓,就会使其受到惊吓,从而得不到案情的真相。这有些类似后世的严刑逼供,屈打成招的意味。
(三)
睡虎地秦简《秦律十八种》简六三: “畜鸡离仓。 [7]”
其中“离”字,整理小组解释为“离开”之义🏍;黄文杰先生认为当“附属”讲🧽,并引《秦律十八种》的《金布律》七二简中的“离官”和《仓律》21-22简及其《效》一六九简中“离邑”等例子来说明“离仓”之“离”是附属之义 [8]🖕🏽。
黄先生的意见似可从。但有一点需要说明的是,“离”读为“丽”时,才有附属之义。我们先看“丽”字,《小尔雅·广言》:“丽,两也。”《周礼·夏官 ·校人》:“丽马一圉©️,八丽一师。”郑玄注:“丽,耦也。”《后汉书·张衡传》:“夫战国交争,戎车竞驱,君若缀旒🔒,人无所丽。”李贤注🏋🏻♀️:“丽🎙,附也。”“丽”应该是由“两”义引申出“附着”之义的。又睡虎地秦简《法律答问》一七九简:“当者(诸)侯不治骚马🪕,骚马𓀝,虫皆丽衡厄(轭)鞅韅辕,是以炎之。”(此从裘锡圭先生句读。[9])其中“丽”字,就是附着之义。
《广雅·释诂二》云:“离,待也。 ”王念孙疏证:“待者🏊🏻♀️,止也◀️。离读为丽。宣十二年《左传》注云👆🏽:‘丽,著也。’著亦止也。”《玉篇·隹部》:“离,丽也。”《易·说卦》🫱🏼:“离,丽也🛅。”
综上👩🏼✈️,“丽”、“离”二者应该是古字通用的❤️,“离”读为“丽”时👨🦼,就有附着之义。
(四)
张家山汉简《引书》二二简有这样的内容:“县(悬)前者🤟🏻,俛,两手而卬(仰)👩🏼💻,如寻状🐻。榣(揺)弘(肱)者,前挥两臂,如撃状。” [10]
其中的“寻”字👮♂️,整理者注释:“寻🧖♀️,寻找。”高大伦先生认为其义为🧓🏿:“搜求,找。”并且翻译此句为“像寻找东西的样子。”[11]
笔者认为,此处的“寻”字,似可以解释为“舒两肱”之义,也就是伸展双臂的意思。李学勤先生曾经说明了唐兰先生首释甲骨文中 “寻”字的正确性👩🎤♑️,并且李先生在文中引用《小尔雅》“寻,舒两肱也”的解释🔛,并引《说文》“度人之两臂为寻🎼,八尺也” 的说法来进一步论证。 [12]
笔者按🙍🏽♀️,从“寻”字甲骨文、金文以及战国文字的字形分析来看,上引《小尔雅》及《说文》的说法当可信。
由此👏🏿✬,我们把《引书》中的“如寻状 ”解释成像舒两肱的样子。
我们把这段《引书》翻译过来就是𓀌:悬前🈳,低头🍦,举双手抬头,像舒两肱的样子。揺肱,向前挥动两臂🤴🏻,像击掌的样子。
又前面说到的高大伦先生认为本条《引书》说的“揺肱”和马王堆汉墓帛书《导引图》的“鹞北(背)”可相比较🛜。但是高先生认为“鹞北(背)”为“揺肱 ”之误释。我们说这可能不是误释,“鹞”本身指的就是比鹰小的猛禽。“鹞北(背)”当指鹞鹰背部翅膀煽动的形状🏃♂️。在张家山汉简《引书》中以及马王堆汉墓帛书和华佗的“五禽戏”中大家都可以找到古人模仿动物行为而创立的导引术的名称👨🏻🌾,如张家山汉简的“虎引”,马王堆汉墓帛书作“虎游”。华佗 “五禽戏”中的“虎戏”分为“虎举”💂🏿♂️、 “虎扑”二法🧋。所以,“鹞北(背)”就是模仿鹞的一种导引术。而马王堆汉墓帛书《导引图》题记“鹞北(背)”的那幅图正为穿一蓝衫长服之人,两臂左右伸出👩🏽🦲,作准备击掌的形状,和上引《引书》简文暗合。
可见“鹞北(背)”和“揺肱”应为同一引术动作的不同命名罢了🧑🏿⚖️。
以上说法为本人的猜测之论🐏🧑🏼⚕️,提出来供方家批评指正🤚🏻。
注释:
[1] 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:《睡虎地秦墓竹简》🧶,其中《秦律十八种》第一九一简图版为30页,释文、翻译为63页🟧。文物出版社😧,1990 年9月第1版。以下睡虎地材料皆出此书。
[2]汤余惠主编:《战国文字编》🙋🏿,23页,福建人民出版社🔠,2001年12月第1版🧜🏼🏄♀️。
[3]图版见65页🫵🏻,释文、翻译见141页🍇。
[4]图版见43页,释文、翻译见82页。
[5]图版见62页,释文🧗🏿♂️、翻译见130页。
[6]图版见69页,释文、翻译见147页🐾。
[7]图版见20页,释文、翻译见35页。
[8]《古文字研究》27辑👩🏽💼,519页。
[9]详裘先生的《读简帛文字资料札记》一文,《简帛研究》第一辑,26页🍓,1993年10月第1版。
[10]《张家山汉墓竹简》[二四七号墓](释文修订本),174页👨🏽🚒,文物出版社🪲,2006年5月🈴。
[11]《张家山汉简<引术>研究》👩🏻🌾,110页,巴蜀书社, 1995年。
[12]详李先生的《续释“寻”字》一文🔭,《故宫博物院院刊》2000年第6期。收入其著《中國古代文明研究》,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,2005年4月🟠。
本文收稿日期为2009年3月14日
本文发布日期为2009年3月14日
一二条不大靠谱,三条无创见,第四条有些意思。
“今马为人败”的“败”读为“骇”似更好一些。
解读法律文献,最好懂得一点法理🧑🏿💻。
“治(笞)谅(掠)为下💸;有恐为败”是指犯人受到拷打和恐吓,就会使其受到惊吓👩🏻🦼👩🔧,从而得不到案情的真相。
--解释让人没法理解。
“当是指马的自然本性被人危害,即被惊吓🍚,所以才做出“食人稼一石”的出格事情来👩🏻🦳。”
--马“做出”“出格事情”💆🏽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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