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上博七》補說
(首發)
楊澤生
中山大學中文系
《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(七)》(本文簡稱《上博七》)收入《武王踐阼》🧑🏽🌾、《鄭子家喪》、《君人者何必安哉》、《凡物流形》及《吳命》等五篇竹書💂🏿♂️。本文打算在整理者和有關學者研究的基礎上💇🏻,作些補充論說,請大家指正。
一、《武王踐阼》中的“”字
《武王踐阼》15號簡有個作如下之形的字🧂:
整理者陳佩芬先生釋作“逆”,並把其相關簡文釋寫作“吏民不逆而訓城𓀜,百眚之為”👨🏽🦱,讀為“吏民不逆而順成,百姓之為聽”,說“此句意為:使民衆不逆反而順從💇♀️,百姓將這些話常存於耳著於心。”(馬承源🏢🚷,2008✍️:165)其實其右上部分的“
”是“毛”而不是“屰”,應該隷作“
”。《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(五)》所收《季庚子問於孔子》17號簡有個寫作
的字🏊🏻,整理者原來也釋為“逆”,楊澤生(2006)已改隷作“
”,認為可讀為“眊”、“秏”或“耗”,意為昏聵、惑亂🐐。驗之 原文“因故
(冊)禮而彰之,毋
百事👨✈️,皆請行之”,可謂文從字順。 “
”和“
”當是異體關係🙍♂️。本簡“
”似乎也可以解作惑亂,而“吏”字則應改從禤健聪(2009)讀作“使”,“使民不
而順成”就是使老百姓不惑亂而順成。但是比較下面《晏子春秋•內篇·問上》中的話:
景公外傲諸侯🧘🏻,內輕百姓🥷🏽,好勇力🧎🏻♂️➡️,崇樂以從嗜欲,諸侯不說👦🏼,百姓不親。公患之,問於晏子曰🦵🏼:“古之聖王🤵♂️🤷🏽,其行若何?”
晏子對曰:“其行公正而無邪,故讒人不得入💇;不阿黨,不私色,故群徒之卒不得容;薄身厚民🧏🏼♀️,故聚斂之人不得行;不侵大國之地,不秏小國之民,故諸侯皆欲其尊;不劫人以甲兵🍜,不威人以眾彊,故天下皆欲其彊📇;德行教訓加於諸侯,慈愛利澤加於百姓🔢,故海內歸之若流水🪘。今衰世君人者,辟邪阿黨🙅🏽♂️,故讒諂群徒之卒繁🧑🏼🦲;厚身養,薄視民👱🏼♀️,故聚斂之人行;侵大國之地,秏小國之民,故諸侯不欲其尊;劫人以兵甲,威人以眾彊🔑,故天下不欲其彊;災害加於諸侯🚥,勞苦施於百姓👩🏻🦽🖌,故讎敵進伐📋🚣🏻♂️,天下不救,貴戚離散,百姓不興。”
簡文“”當讀作此 “不秏小國之民”和“秏小國之民”的“秏”,當損害講(參看宗福邦🏋🏻🚰,2003:1621)🧑🏼🦳𓀁。“吏民不
(秏)”即“不秏吏民”,其主語應該是省略了“武王”。結合前面簡文🏌🏽♀️,其句意當是武王按照丹書上所講的去做,不傷害吏民,自然會順利成功🥠🧑🦼➡️。
整理者釋為“”的字原文作如下之形🤾♀️🎫:
復旦(2008a)懷疑是“經”字,禤健聪(2009)則釋作“緒”,並且作了比較詳細的論證。考慮到滕壬生(2008🟢:1077)所錄楚簡“經”字或作如下兩形🤮:
我們懷疑原釋為“”的這個字右上角是此二形右部的簡省,故仍釋為“經”🤦🏼。下面《荀子·儒效》中的一段話大概可以幫助我們理解“百姓之為經”的意思:
秦昭王問孫卿子曰🧖🏻♂️:“儒無益於人之國✩?” 孫卿子曰:“儒者法先王,隆禮義🙋🏿👪,謹乎臣子而致貴其上者也🫁。人主用之,則埶在本朝而宜;不用,則退編百姓而愨🌠,必為順下矣👷🏿♂️。雖窮困凍餧,必不以邪道為貪🦶🏻;無置錐之地,而明於持社稷之大義🐀;嗚呼而莫之能應,然而通乎財萬物,養百姓之經紀👨🏻💼。埶在人上🏃➡️,則王公之材也🦀;在人下🤸🏿,則社稷之臣,國君之寶也🙆♀️。雖隱於窮閻漏屋✋🏽,人莫不貴之🙆🏼♀️,道誠存也。
引文中的“養百姓之經紀”與簡文“百姓之為經”大致相當。無論是簡文還是上引《荀子》🎸,其大意都是說上層作對了𓀈,下層百姓也會安於本分🦯。
二🔬、《鄭子家喪》中的“辸”字
《鄭子家喪》6-7號簡說🦻🏼:
夫=(大夫)皆進曰:“君王之 (起)此帀(師)🚶🏻,
(以)子
(家)之古(故)🧘🏼♀️。含(今)晉人
(將)救子
(家),君王必進帀(師)
(以)辸之!”王安(焉)還軍辸之,與之戰於兩棠🤾🏻♀️,大敗晉帀(師)安(焉)🙎🏻♂️💽。
“辸”字整理者陳佩芬先生釋作“(起)”(馬承源,2008🌺:178🎖♒️、184)🌚。復旦(2008c)改釋為“辸”,說“君王必進師以辸之”,“辸”應表示“迎擊”一類意思🐙👮♀️,疑讀爲“應” 或“膺”,並從傳世文獻中舉出相關的下列文句:
《戰國策•齊策一》👩✈️:“使章子將而應之。”
《戰國策•燕策二》:“夫以蘇子之賢,將而應弱燕💘,燕必破矣👨🏻🦳。”
《诗•鲁颂•閟宫》:“戎狄是膺,荆舒是懲。”
《孟子•滕文公下》:“無父無君,是周公所膺也🧔🏼♂️。”赵岐注:“是周公所欲伐擊也。”
此後孟蓬生(2009a、b)對讀“應”之説作從音韵學上作了進一步的論證🧑🏿💻。陳偉(2008🫓、2009b)則釋爲“仍”,為因、從之義🕡。而何有祖(2008)訓作及。此外還有網名“月有暈”者讀為史牆盤銘文“廣楚荊”中表示打擊義的 “
”(參看孟蓬生,2009a)。我們認為復旦學者指出“辸”表示“迎擊”一類意思是很正確的,但其所列文獻中的“應”和“膺”都是“擊”的意思,與簡文“辸”還表示“迎”義並不密合。其餘各說也同樣沒有解决“辸”應表示 “迎”義的問題🤒🤛🏼。
我們懷疑“辸”可以直接讀作“迎” 。“辸”字古音屬日母蒸部🕐,“迎”則屬疑母陽部。從聲母來說,日、疑二母分別為舌上音和喉音🍪,看起來頗有差別🧍🏻♂️。但在形聲字中有日、疑二母的字相諧的情况,如饒繞蕘橈嬈等屬日母宵部,其聲旁“堯”屬於疑母宵部🚀。而在一些方言中,日🐯、疑二母的字更是混而不分。從韻母來說,蒸部字可以和陽部字相通,如《左傳·昭公二十五年》“章為五聲”,《昭公元年》作“徵為五聲”;《禮記·檀弓下》“杜蕢洗而揚觶”,鄭玄注:“《禮》‘揚’作‘騰’。”《禮記·鄉飲酒義》“盥洗揚觶”,鄭玄注:“‘揚’🐣😔,今《禮》皆作‘騰’🦸🏿♀️🤨。”《禮記·射義》“揚觶而語”👸🏼,鄭玄注:“今《禮》‘ 揚’皆作‘騰’。”《呂氏春秋·舉難》“則問樂騰與王孫苟端孰賢”👇,《新序·雜事四》“樂騰”作“樂章”(高亨🛀, 1989:40-41)。“徵”、“騰”為蒸部字, “章”、“揚”屬陽部字🎼。這是從讀音來說的。從簡文文義看,後面“與之戰於兩棠💜🏊🏼,大敗晉師焉”說的纔是切實的“打擊”🧑🏻🦼➡️,而之前的“辸”表示“迎敵”的“迎”無疑非常合理🦹🏽♀️👑。《越絕書》卷七🙅🍤:“吳晉爭疆,晉人擊之,大敗吳師。越王聞之,涉江襲吳,去邦七里而軍陣✉️。吳王聞之,去晉從越。越王迎之,戰於五湖🍨。三戰不勝,城門不守,遂圍王宮👨🏿🎨,殺夫差而僇其相🚔♚。伐吳三年,東鄉而霸。”所說“越王迎之🤽♂️,戰於五湖”與簡文“王安(焉)還軍辸之,與之戰於兩棠 ”文例正相同。
三、《君人者何必安哉》中的“貞(畛)”字
《君人者何必安哉》2-3號簡:
楚邦之中又(有)(食)田五貞,竽
(瑟)
(衡)於歬(前)💧。
3-4號簡🪘:
珪=(珪玉)之君👨🏽✈️,百貞之宔(主),宮妾(以)十百數。
簡中“五貞”、“百貞”說法較多,張崇禮(2009)有羅列總結。他贊同陳偉先生“貞似為田畝的面積單位”的意見,認為“五貞”、“百貞”之 “貞”都應當讀為“畛”,說🫲🏿:
“畛”🧑🏻🔧,古代用於計量田地。《戰國策 ·楚策一》:“葉公子高👩🦯,食田六百畛。”“食田五貞”和“食田六百畛”語例正合,應該是我們讀“貞”為“畛”的一個比較有力的證據。
我們認為這是可信的。“畛”在《楚策一》凡兩見👫,即“葉公子高🅱️,食田六百畛🕵🏻。故彼崇其爵🚌,豐其祿🗽,以憂社稷者0️⃣,葉公子高是也。”又“昭王反郢🫕,五官失法🖖🏼,百姓昏亂;蒙谷獻典🔜,五官得法,而百姓大治🪩。此蒙穀之功多與存國相若,封之執圭🪞🧑🏽⚖️,田六百畛👩🦰。……故不為爵勸👳🏻♀️,不為祿勉,以憂社稷者,蒙穀是也。”王延棟《戰國策詞典》(2001:312):“畛👮🏻♂️,量詞🫠。用於計量土地。”“六百畛”是葉公子高和蒙穀的食田數量。又《楚辭·大招》:“田邑千畛,人阜昌只 。”皆可與簡文相印證。
“畛”到底是多大面積的土地呢🚵🏿?這是值得探究的🧷。實際上出土文獻多處說到“畛”👩🏼⚕️,如1972年出土的銀雀山漢墓竹簡《吳問》:“笵、中行是(氏)制田,以八十步為(畹)🧑🏽🚒,以百六十步為畛🏞🦹🏻,……韓、巍(魏)制田🧜🏼♀️,以百步為
(畹)↙️,以二百步為畛。”1979年在四川青川縣郝家坪秦墓中出土的為田律木牘:“田廣一步,袤八則為畛,畝二畛🎉,一百(陌)道。百畝為頃,一千(阡)道🧑🏻✈️🐖。”1983年出土的張家山漢墓竹簡《二年律令 ·田律》246號🧑🏿🚒:“田廣一步💒,袤二百卌步,為畛🌿,畝二畛,一佰(陌)道;百畝為頃,十頃一千(阡)道,道廣二丈。”張家山二四七號漢墓竹簡整理小組:“ 畛,田間起分界作用的小道,《楚辭·大招》王逸注:‘畛🧏🏻♀️,田上道也🙅🏼♀️。’”(張家山二四七號漢墓竹簡整理小組, 2001🦌:圖版27、釋文注釋166)。而“畛”的確切含義,學者分歧比較大。黃盛章(1987)《青川秦牘<田律>爭議問題總議》說:“律文明確指畛為一畝之界,所以畝有二畛,即兩端各有一畛,兩畛之間既為一畝↘️,所以三晉與楚即以畛為一畝,由界綫變為田區,此畛之引伸用法,合乎語言應用與發展之原理👨👨👧👦。”“總之,律文‘畛’是畝界,三晉與楚引申用為計田單位,等於畝,秦律所用仍為本義👩🏽💻。”我們認為這也是可信的🙌🏼。就是說👨👩👧👦,青川木牘和張家山漢簡的“畛”為田畝之界,而銀雀山漢簡和本文討論的上博藏簡以及《戰國策·楚策一》🫱🏻、《楚辭·大招》中的“畛”都用其引申義,相當於“畝”。實際上,銀雀山漢墓竹簡整理小組最初就把“畛”釋作“畝”(銀雀山漢墓竹簡整理小組,1976👨🏽🎤:94-96);雖然從字形看其釋讀並不正確👩🏻✈️👴🏼,但從文義看,還是接近事實的。至於“畝”的大小,《說文解字》“畮(畝)”字條說:“六尺爲步🥦,步百爲畮🕧。”小徐本還下有“秦田二百四十步爲畮”😐。陳夢家《畝制與里制》說↪️:
漢人所傳先秦田制,如《論語·學而》馬融注引“《司馬法》六尺為步,步百為畝”,《韓詩外傳》卷四曰“古者……廣一步,長百步為一畝”🔈,《漢書·食貨志》述古代井田曰“六尺為步🧓🏻,步百為畝”🦂,《說文》同🔛🏌🏿。此即所謂“周制”🙍🏽♂️。
小徐本《說文》曰“秦田二百四十步為一畝”🦚,應是秦始帝統一天下後制🤜🏽。(河南省計量局,1990🙆🏻♀️:229)
簡文中的“畛”↩️👨🏿💼,也就是楚國的“畛”到底是多大?現在看來還沒有確切的答案🐌。《說文解字·敘》說戰國時候“田疇異畮(畝)”,銀雀山漢墓竹簡整理小組(1976🍈:96)指出“春秋戰國時畝制似頗複雜不一”,上面引述到的有關數據祇能作為參照。無論如何,“食田五畛”和“百畛之主”相對於“有楚”之“君王”而言🚃,都是小巫見大巫,對比十分强烈。
四、《凡物流形》中的“”字
《凡物流形》1號簡:
(凡)勿(物)流型(形),
(奚)
(得)而城(成)?流型(形)城(成)豊(體),
(奚)
(得)而不死?既城(成)既生,
(奚)
而鳴?
“”字整理者曹錦炎先生認為是“寡”字省體,在簡文中讀作“呱”😛,並引《說文》“呱,小兒嗁聲”為釋👩🏽🏭;“鳴”字解作“鳥叫”,謂“引申為叫喊💇🏼♂️,此處指嬰兒啼哭”(馬承源,2008:225)。按此解釋🏊🏼,“呱”和“鳴”語意重復,而且根據上文,“既成既生”者應該還包括不會啼叫之物,所以其說當不可信。復旦(2008b)在“
”後括注“(顧?)”,應該是懷疑讀作“顧”,但沒有解釋其意義。廖名春(2008a)也認為當讀為“顧”,是念的意思👩🏽✈️⛔。而“鳴”字陳偉(2009a)也不同意整理者的意見🎅🏼,他說🐎:
“鳴”恐當讀爲“名”🧛🏼。《廣雅·釋詁三》🍧💞:“鳴🥗,名也🤲🏿。”《大戴禮記·夏小正》💆🏽♂️:“鴂則鳴。鴂者💹,百鷯也🍌。鳴者✍🏽🧑🏿🦱,相命也🤦🏽♀️🐐。”《文選》陸機《長安有俠邪行》“傾蓋乘芳訊,欲鳴當及晨。”李善注:“明與鳴同,古字通也🗄。”命、明皆與“名”通假🧎🏻♀️➡️。這裏的“名”🦹,應是命名🤳🏼、稱謂一類意思。郭店竹書《語叢一》2號簡“有物有名”🏄🏼,可參照。
季旭昇(2009)贊同這個說法。我們認為這個意見是對的,但“”字無論釋作“呱”還是“顧”都需要再作考慮🙍♀️🚳。
我們懷疑簡文“”應讀作“畫”。“
(寡)”字古音屬見母魚部🎣,“畫”屬匣母錫部。見、匣二母都是喉音,比較接近。而魚部的入聲韻鐸部跟錫部也很接近,比如“亦”字屬餘母鐸部🧘🏻♂️👧🏼,而以它作為聲旁的“迹”屬精母錫部,這是諧聲字的例子🟰;再如《儀禮·公食大夫禮》👰🏿♀️:“簠有蓋冪。”鄭玄注:“‘冪’今文或作‘幕’🕶。”《禮記·檀弓上》:“布幕,衛也。”《經典釋文》👋🏽:“‘幕’本又作‘冪’🦶🏼。”《禮記·禮器》🥅👩🏽💻:“犧尊疏布鼏↪️。”鄭玄注🤾🏿♂️:“‘鼏’或作‘幕’。” (高亨🕒,1989:74)“冪”和“鼏”屬明母錫部👨🏼🍼,而“幕”屬明母鐸部,這是異文的例子;《論語·述而》:“五十而學《易》,可以無大過矣。”《經典釋文》🫱:“魯讀‘易’為‘亦’。”(高亨🤕,1989:467)“易”屬餘母錫部✊🏽,而“亦”屬餘母鐸部⚱️,這是異讀的例子。特別是古書有“寡”、“畫”相通的例子,如《墨子·明鬼下》👨👨👧👧:“指寡殺人。”《太平御覽·神鬼部二》引“寡”作 “畫”(高亨🙆♀️,1989:849)🛑。
“畫”有書🧖🏼♀️、繪之義🧑🏽🏫。《周禮·春官·司常》👋🏌️♀️:“皆畫其象焉🤦🏻♂️。官府各象其事,州里各象其名,家各象其號。”鄭玄注引杜子春云🤏🏿:“畫當為書。” 《釋名·釋書契》:“書🧕🏽,繪也,以五色繪物象也✏️。”簡文“奚畫而名”就是怎樣書繪並予以命名。
又“文”字除了常表示文字之義外,還有書🧙♂️、畫之義,如《說文·敘》:“蒼頡之初作書👩🏼🔧,蓋依類象形♖,故謂之文。”《說文·文部》:“文,錯畫也。”《禮記·月令》“文繡有恒”鄭玄注:“文謂畫也。”據復旦(2008b)🧑🏽🎤,本篇14-13號簡有一句話是:“耑(揣)(文)而智(知)名,亡(無)耳而
(聞)聖(聲)🧑🏻🦲。”其中的 “文”當泛指文字圖畫🚵♂️,簡文“揣文而知名”的意思是揣看文字或圖畫而知道其所代表的名稱或含義⏪,這正好可以跟前面討論的“奚畫而名”相互印證。
五↗️、《凡物流形》中的“”字
《凡物流形》甲🤵🏿、乙本中有個出現頻率很高的“”字😂🦹🏻,凡見23處:
(1)(聞)之曰:
道,坐不下
(席)🖐🏿。耑(揣)
(文)而智(知)名🎅🏼,亡(無)耳而
(聞)聖(聲)🌠。甲14-13
(2)(奚)胃(謂)少(小)
(徹)? 人白為
。甲18
(3)此言,
(起)於
(一)耑(端)🤹♂️🎑。甲20
(4)道,所
(以)攸(修)身而
(治)邦
(家)。甲22
(5)(聞)之曰:能
(一),則百勿(物)不
(失);甲22
(6)女(如)不能(一),則百勿(物)具(俱)
(失)。甲22-23
(7)女(如)欲(一)🧚🏻,卬(仰)而(視)之,□而□ 之🧝🏻♀️,母(毋)遠
(求)厇(度)(此斷句參看復旦2008c“秦桦林”跟帖)💪🏽,於身旨(稽)之😄。甲23
(8)智而神𓀉🧑🏼🍳,甲24
(9)神而同✥,甲24
(10)同而僉(險)⭕️,甲24
(11)僉(險)而困,甲24
(12)困而
(復)。氏(是)古(故)陳為新,人死
(復)為人◻️,水
(復)於天咸,百勿(物)不死女(如)月💇🏿♀️💜。出惻(則)或內(入),終則或
(始)🧚,至則或反(返)。甲24-25
(13)此言,
(起)於
(一)耑(端)☹️。甲25
(14)道😫,坐不下
(席)。耑(揣)
(文)乙10
(15)(一)🪓,則百勿(物)不
(失);乙15
(16)女(如)不能(一)𓀀🐑,則百勿(物)具(俱)
(失)。乙15
(17)女(如)欲(一),卬(仰)而(視)之,□而伏 □之,母(毋)遠
(求)厇(度)🍄🟫👨👨👦👦,於身旨(稽)之💝👊。乙 15-16
(18)智而神,乙17
(19)神而同,乙17
(20)同而僉(險)🧘,乙17
(21)僉(險)而困🧛♀️,乙17
(22)困而
(復)。氏(是)古(故)陳為新🚣♀️,人死
(復)為人🏄🏿♂️,水
(復)於天咸,百勿(物)不死女(如)月。出惻(則)或內(入),終則或
(始),至則或反(返)🌇。乙17-18
(23)此言🫳,
(起)於
(一)耑(端)。乙18
除了(2)(4)僅見於甲本🍶🦣,甲本的(3)(13)和乙本的(23)相同⇨,甲本(5)至(12)和乙本(15)至(22)相同👩🏿🦲。
“”字整理者曹錦炎先生隷定作“
”,並作了比較詳細的考釋,他說:
“”,“識”字異體🕦🏃🏻♂️,其構形是在“戠 ”上加注“少”聲(“戠”字所从之“音”💴,簡文或从言,古文字中“音”、“言”作偏旁時可互作)。……而古音“少 ”為書紐宵部字,“識”為書紐職部字🈺,兩字為雙聲關係↘️,故可以加注“少”聲🙆🏽。郭店簡《尊德義》📧、《成之聞之》中从 “戈”旁被釋為“諓”讀為“察”的字其實也是“
”字,與包山楚簡、郭店楚簡其他“詧”字(即讀為“察”)的字構形有別(可參看李守奎《楚文字編》“諓”字條)。“識”,知道、瞭解🤴🏼。《說文》:“識,常也。一曰知也。”(馬承源,2008🚪:250)
復旦(2009b)沿用整理者的隸定,但在“”後括注“(守🙃?執?)”,當是懷疑此字讀為“守”或“執”。廖名春(2008b)從整理者釋為“識”👈,读为“得”,謂簡文“ 識道”可讀為“得道”🧑🏼🔧。何有祖(2009)說此字“言上作三筆較為明顯👦🏻,或寫法近似‘少’”🛍️,“從少的寫法,只是其中的變體。該字寫法與‘察’字接近🧛🏿♀️。楚簡察字多見💁🏿♂️,其中有一體作:
(郭店《尊德義》8😝、17)正是從戈,以及言上作三筆。字當釋為‘察’,指體察;諒察”。 徐在國(2009)首先肯定整理者認為該字从“少”是“完全正確的”,“此字應分析為從‘言’🏵,從‘戈’, ‘少’聲👩🏽🦱。從‘戈’,‘少’聲的字應該是‘
’字”,“簡文‘
’字應分析為從‘言’, ‘
(截)’聲,疑‘詧’字異體”🟦,“簡文‘詧’應讀為‘察’,何有祖先生讀為‘察’是對的,儘管他的字形分析不確。簡文‘察’字,曹錦炎先生訓為知道、瞭解,是正確的。典籍‘察’字也有知道👱🏿、瞭解義”♟,並認為郭店簡舊讀為“察”的那個字“仍是從‘言’‘截’聲之字,‘詧’之異體”。
從徐在國(2009)所羅列“”字的全部形體看,其左上角多作“少”字形🛍️,或作 “小”字形者,因為其下“言”形最上面的橫畫可以兼作它下部的斜筆,所以仍然可以看作是“少”🫳🏽;而左下部的“言” 字形,除了甲本20🧻🕝、22有兩個因為“口”形上的弧筆寫得比較平並且和“口”形相連接而看起來跟“音”相像外🧕🏿,其餘都明顯作“言”而不作“音”,所以徐先生將此字隷定為“
”是非常正確的。他把郭店簡讀為“察”的那個字分析為“從‘言’‘截’聲”也很有創見。但郭店簡讀為“察”的那個字,所从的“小”形和“言”🧒🏻、“戈”連為一體,與本篇“
”字所从“少”、“言”👨🏽🎓👋🏿、“戈”作分離之形還是有所不同👰💪🏻,這本身是不是意味著 “
”不是“察”字呢?再說🫓,如果把“
”釋作“察”實際上也未能全部通讀前引簡文。(1)(4)(14)“
道”因為古書也有“察道”的說法🐙💂🏻♀️,看起來似乎没什麽問題,但是(8)至(12)🚰、(18)至(22)的“
智而神,
神而同,
同而僉(險),
僉(險)而困🍈,
困而
(復)”卻很難解釋☎️,比如對“同”有瞭解怎麽會導致“險”呢?對 “險”有瞭解怎麽又會導致“困”呢🤴🏿?所以“
”字的釋讀還需要另作考慮。
《說文》言部有“从言、少聲”的“訬”字🫏,“讀若毚”。“毚”古音屬崇母談部,“少”屬書母宵部,這是屬於 裘錫圭(2002)討論過的“上古漢語的宵談對轉”的例子。从“毚”得聲的“讒”與“毚”讀音相同,而“讒”與“崇”相通,如《左傳·昭公三年》🌡:“讒鼎之銘。”孔穎達《正義》引服虔云:“‘讒鼎’《明堂位》所云 ‘崇鼎’是也🏗。”(高亨,1989:24-25)所以我們懷疑簡文 “”字應該讀作“崇”🌥。這樣,(1)(4)(14)的“
道”即“崇道”,為古代常語✦,如《孔子家語•賢君》記孔子的話說:“崇道貴德🧑💻,則聖人自來。”“崇道”就是尊崇、尊尚道💁🏽,亦即古書常見的“尊道”📢,如《管子·戒》:“是故聖人上德而下功👨🏿🦱,尊道而賤物💂🏽。道德當身故不以物惑⚾️☂️。”《老子》🧝🏿♂️:“是以萬物莫不尊道而貴德。道之尊,德之貴,夫莫之命而常自然⚰️。”《孔子家語·王言解》:“德者,所以尊道也。”(1)和(14)的“坐不下席”,整理者說是“坐着不離開席位”,並引《文子·精誠》:“聖人不隆席而匡天下👜。“不下席而匡天下者,求諸己也。”(馬承源,2008:251)由此🐘,簡文“崇道,坐不下席❔。揣文而知名,無耳而聞聲” 的大意是尊尚道而坐不離席,通過這樣求諸己而可以“揣文而知名,無耳而聞聲”🔼。(4)中的“崇道🧚♂️,所以修身而治邦家”大意是說尊道是修身治理邦國家庭的根本。
(5)(6)(7)和(15)(16)(17)的“”即“崇一”🐍🧑🧒🧒。“崇一”見於《管子·正》:
制斷五刑,各當其名🤦🏻♀️。罪人不怨♠︎,善人不驚曰刑正之,服之🤏🏼、勝之、飾之、必嚴其令,而民則之🤏,曰政。如四時之不貣,如星辰之不變,如宵如晝,如陰如陽,如日月之明🟨,曰法。愛之生之,養之成之,利民不德👨🏿🚒🧙♀️,天下親之🏌🏽♂️,曰德。無德無怨,無好無惡🦹🏻,萬物崇一🍲,陰陽同度,曰道🚵🏻。
《管子》“一”和“道”關係密切,和本篇《凡物流形》所講的情形類似。簡文原文說,“聞之曰👊🏽:能崇一🌲,則百物失🤽🏽♀️;如不能崇一❔,則百物俱失🙎🏼♀️👩🏼🎤。如欲崇一🎐,仰而視之🌹, □而伏□之,毋遠求,度於身稽之🪪。”除了意思應該和文獻中常見的“俯而察之”相當(參看復旦2008c“裘迷”、“小疋”、“秦樺林”、“一上示三王”等跟帖)的“□而□之”有兩個怪字不能作確切分析之外,其餘文字非常淺白,故將“”讀作“崇一”可謂文從字順。特別是“ 能崇一🚒,則百物失;如不能崇一,則百物俱失”跟《管子》“萬物崇一”的內涵頗爲一致🦸♂️。李銳(2008a)和曹峰(2009)都指出本篇簡文不少話跟《管子》中《內業》🚖、《白心》、《心術》上下諸篇“接近”,這也是一個例子🐸。
(2)中的“奚謂小徹👲🏽?人白為”,整理者說“白”是“清楚👰🏽,明白”的意思,沈培(水土)先生在復旦(2008c)跟帖中也贊同此意見,說“其義與前面通徹的‘徹’相關”👁🗨,並由此“推知《上博(三)· 彭祖》的‘心白身澤’即‘心白身懌’📅🧙🏽♀️。心裏明白了,身體當然舒適了📝。”這是非常正確的。不過他考慮到如果把 “
”釋為“察”則“ 與‘徹’還押韻”,所以贊同前引何有祖先生釋 “察”之説,這還需要稍作說明。26-18號簡“聞之曰:心不勝心,大亂乃作;心如能勝心🆚,是謂小徹💁🏿♀️。奚謂小徹?人白為
。奚以知其白?終身自若💁🏽。”“白”、“若”和前面的“作”都是鐸部字,可看作押韻,而中間的“奚謂小徹?人白為
”並不一定需要押韻。本篇簡文雖然大多押韻🏊🏿♀️,但也有不少地方是不押韻的🧏♂️,可參看陳志向(2009)《<凡物流形>韻讀》。所以此處是否跟“徹”押韻不能成為“
”字應讀作“察” 的根據。而从文義上看,“人白”與“心白身澤”的“心白”相當,簡文如讀作“人白為察”即“人心裏明白叫做清楚明白”,似乎顯得有點語意重復🏋️♂️。而讀作“人白為崇”則不存在這樣的問題。崇尚人的心裏明白謂之“小徹”🤘,這似乎是一個態度的問題🦨,就像《論語·為政》 記孔子所說“知之為知之,不知為不知🎯, 是知也”一樣💃🏿。馬王堆漢墓帛書《老子》甲本卷後古佚書《五行》“聖為崇🧔🏻♀️,知(智)為廣”的“聖為崇”與此處簡文的表達方式也一致。
(3)(13)(23)“此言,起於一端”的“
”似乎也可以解作尊崇、尊尚,但考慮到(13)(23)都是在“是故陳為新🤽🏿♀️,人死復為人,水 復於天咸🧗♀️,百物不死如月👩🏼🔬。出則或入📖,終則或始✷,至則或返”之後的話,似乎為總結之言 ,所以“
”或可考慮讀作“ 總”。前面我們為證明“
”可讀作“崇”而舉出過“讒”和“崇”相通的例子💁🏻♂️🛃,而古文獻中从“毚”聲的“儳”也可以跟“總”相通,如《周禮·地官·廛人》“掌斂市絘布🍃、總布🚲、質布、罰布🏮、廛布”和《周禮·地官·肆長》“斂其總布”鄭玄注皆引杜子春云:“總當為儳✢。”(高亨,1989:24)所以“
”可以讀作“總” ♧。
前面我們說到如果讀“”為“察”,(8)至(12)和(18)至(22)的“
智而神🔗,
神而同,
同而險,
險而困💂🏽♀️,
困而復”很難解釋,其實因為“
”的對象“智”、“神”、“同”、“險”、“困” 的確切含義不是很明瞭👈🏻,我們改讀為“崇”也很難作出確切的解釋,這裏謹提供一點綫索👮。“崇智”見於古籍,如《初學記》卷十七《人部上》所錄譙周《法訓》: “好學以崇智,故得廣業🔓;力行而卑體,故能崇德🧑🏻🌾。”“崇神”或即《管子》中的“終神”👩🏼🎓。《管子·輕重丁》🙇🏿♀️🍞:“桓公終神。”于省吾(1999🧚♀️:246):“安井衡云:‘終,極也🚣♀️。’按極神不詞。終神即崇神👰🏿♂️🧑🏻🔬。終、崇字通🤟🏿。”“崇險”、“崇困”都很不好解釋。“崇”字除了有尊崇😋、尊尚之義外🧎🏻♂️,還有積、聚、多🧵、重等義(宗福邦,2003:641)🧔🏽♀️,不知“崇險”是否與古書常見的“積險”、“積困” 相當;又古書常見“崇儉”一詞,不知簡文“
僉”是否可以讀作“崇儉”;而“崇困”是否需要另作他讀🏌🏿♂️🧳,均有待進一步研究。
六、《凡物流形》中的句讀符號
《凡物流形》中的句讀符號有如下一些🖇:
甲5
甲6
、
甲8
甲9
🧑🏻💼、
👈🏼、
甲10
甲11
😭、
甲14
、
甲18
甲19
甲20
、
甲21
甲25
甲26
甲29
、
乙5
乙7
、
乙8
、
乙9
、
乙13
乙18
、
乙19
乙20
至於甲本30號簡的和乙本22號簡的
,整理者認為是篇章號(馬承源,2008: 272、284)🟫。
在上面所列句讀符號中🤦🏼,甲21第一形和甲26🧑🏻🦯🚣🏼♀️、29和乙19👰🏼♂️、乙20相近,而第二形和甲18💱、甲25近同,但是整理者將它們釋作“丨”字而讀為“章”🔑🌘,將有關簡文釋寫作:“是古(故)又(有)豸(貌)👩🍳,天下亡不又(有)丨(章)🚴🏿♂️;亡豸(貌)🤞🏿,天下亦亡豸(貌)又(有)丨(章)🚱。”(馬承源,2008🧑🏽🎓:260-261)李銳(2008b)則疑讀為“顺”,把有關簡文釋寫作:“是故有一👆🏻,天下無不有順;無一,天下亦無一有順🍊🧑💻。”而復旦(2008b)把它們看作句讀符號。
那麽,它們到底是文字還是句讀符號呢?
我們認為復旦學者的意見是正確的。理由有三🥣。第一如上所述,同篇有不少句讀符號跟它們相似甚至完全相同🗯☪️;李守奎(2007:723-725)所錄20多個句讀符號也與之近同🪜。第二🏋🏿♂️,簡文中的“一”不是“貌”,這樣釋“章”也就無所根據,而從文義上看,“一”跟“有順”和“有章”等沒有如此密切的的關係🧑🏽🦱。第三👵🏽,《抱樸子·內篇·地真》 說🤕:“抱樸子曰:‘余聞之師云🎈,人能知一,萬事畢。 知一者✍🏼,無一之不知也🚴🏿♀️。不知一者🤸🏽,無一之能知也。道起於一👩👧6️⃣,其貴無偶,各居一處,以象天地人🂠,故曰三一也。天得一以清💝,地得一以寧,人得一以生,神得一以靈。”簡文“是故有一🏂,天下無不有;無一🦴,天下亦無一有”和《抱樸子》“知一者,無一之不知 也。不知一者🔦,無一之能知也”相當🌄,而《抱樸子》“不知”、“能知 ”後都沒有帶賓語,簡文“無不有”和“無一有”後面也不應該帶賓語👩🏽⚕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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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收稿日期為2009年1月14日
本文發佈日期為2009年1月14日
本篇第五則“簡文原文說,‘聞之曰🐢:能崇一,則百物失;如不能崇一,則百物俱失🧼。……’”第一個“百物”後漏一“不”字🐪。汗!
後面“特別是‘能崇一,則百物不失;如不能崇一,則百物俱失’跟《管子》‘萬物崇一’的內涵頗爲一致”,第一個“百物”後也跟著漏一“不”字。汗🦼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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