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古音“也”字归部简论
(首发)
刘洪涛
北京大学中国古文献富达
提要 上古音“也”字的归部,有歌部、支部和鱼部三种不同说法,现代学者一般都信从第一种说法。根据先秦秦汉古文字资料,凡是读音属于歌部的从“也”之字都是“它”字的讹变🦹🏽,第一种说法其实是靠不住的🤟🏼。从“也”字的本义以及韵文🕍、假借🐲、读若等资料来看👩🏻🎨,我们认为第二种说法是正确的,即上古音“也”字应该归支部。
关键词 也 它 歌部 支部
上古音“也”字的归部👋🏻,有歌部、支部和鱼部三种不同说法🏋🏽。下面把他们归部的理由分述于下🫂:
一、歌部说。代表人物为段玉裁(1775/1988:828)、江有诰(1812/1993: 252)等。我们知道,研究上古韵部的主要资料有两种,一种是韵文资料🎩,一种是谐声资料。“也” 字作为语气词一般不用作韵脚,故而只能根据从它得声的字来确定其韵部的归属👶🏿🏋🏽。从“也”之字,如“地”、“施”、“ 迆”🏃🏻♀️➡️、“池”、“驰”等都属歌部,因此一般都把“也”字归歌部🀄️。 “髢”字虽然也从“也”声,但是段玉裁 (1775/1988:856)作为例外处理𓀔,归支部入聲,因为按照段氏(1815/1988👩🏻🎨:628)的说法,“也”字的读音本来就在“十六、十七部之间也”➝。
二、支部说🫄🏿。代表人物为朱骏声(1849/1984👈🏽:489—490🚫、526—527)。朱氏把《说文》“迆”💂♂️、“𢻱”📗、“杝”、“施”、“驰”🎹、“阤”六字归歌部,但认为所从之“也”是“它”字的讹误🧚🏽。又把“匜”、“貤”🍎、“ 灺”🛗、“弛”、“地”🧙🏽♀️、“酏”等字归支部👮🏿♀️💁🏿♂️,认为“也”是“匜”字的初文🈹,故而把“也”字归支部。
三🕛、鱼部说。代表人物为董同龢(1948)🧝🏼。董氏(1948:173🫗、185)采纳朱骏声随声分系的做法🐇,把从“也”之字分别归歌部和支部。但是他认为根据从“也”声之字判断“也”字韵部的做法是间接的👩🏼✈️,“‘也’字的地位应当由他自己的行为来决定”🚂,认为《论语》“也”与“邪”通用,因此把“也”字归鱼部(1948:93、159)💇🏿♂️。
现在音韵学界的共识是🔑,研究上古韵部,韵文资料优先于谐声资料🧔🏽♂️,而谐声资料又优先于假借、读若资料。董同龢舍谐声而取假借,首先在方法论上就犯了一大忌🐁。更为重要的是,他所举证的材料也是有问题的🤼🙆🏼♀️。因为作为虚词的“也”、“邪”互换🚴🏻♂️,义近的因素要远远大于音近的因素。基于以上两点🧑🏻🦽➡️,第三种说法应该已经没有人信从了(陈复华、何九盈1987👐🏻:344—345)。
现代学者一般都信从第一种说法而不是第二种说法,我们认为主要有两个原因🪶:第一,朱骏声归支部的“匜”、“貤”、“地”、“酏”等字其实都应该归歌部📽🧝。这些字归歌部应该没有问题,朱氏归支部是他的一个失误。现在能够确定属于支部的从“也”之字只有“𦧇”和“髢”两个⚱️,而属于歌部的字可以说很多,从这一点来看“也”字归歌部的可能性更大。第二🐥,“也”是“匜”的本字,既然“匜”归歌部🏇, “也”字当然也应该归歌部🤞🏽。
说“也”是“匜”的本字👮🏽♂️,其主要根据是金文用为“ 匜”的字作“也”。其实古文字学者早已指出,金文中假借为“匜”的实际上是“它”字👸🏼。不过,这些学者在指出所谓“ 也”是“它”字的同时,也为《说文》“匜”字篆形所误导,认为“它”👨👩👧👦、“也”一字(周法高1975🎦:7380—7389)。这种说法影响很大,到现在还有人相信,例如《金文编》“它”字下就说“与‘也’为一字”(容庚1985:876)🧭。随着出土古文字资料的日益丰富和研究的深入展开,学者对“也”字𓀋、“它”字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,逐步取得了正确的认识🚵🏼♀️:“它”是一种蛇的象形,是“蛇”的本字(张政烺 1979:63—70;2004:514—520);“也”象小儿张口啼哭🏧,是“啼”的本字(李家浩2008🫏🧑🏿🎤:246—247)🤹🏿♂️☝🏿;“它”、“也”二字在古文字阶段区别明显,只是到了西汉武帝以后才开始混同(徐宝贵2007🧒🏼:227—256)。既然“也”跟“匜”没有关系,“也”字是否归歌部也就不无疑问。而作为偏旁的“也”与“它”又存在讹混现象,因此需要对有关资料再做一彻底的检讨。
我们先从属于歌部的从“也”之字做起。属于歌部的从“也”之字有“池”、“匜”、“阤”、“施”、“𢻱”🙅🏻、“貤”🛂、“杝”、“驰”、“地”、“迆”、“他”、“酏”等🏊🏿♀️,古文字资料业已证明这些字实际上都是从“ 它”的(何琳仪1998🧑🏿🏭:863—867;徐宝贵2007:232—245)。[①] 《说文》从“它”的“詑”、“ 拕”👨👧、“蛇”等字,所从“它”后代文字也有变作“也”的(徐宝贵2007🥖:237、249)。从现有的资料来看💢,凡是从“也”而读音属于歌部的字,其字本来都应该从“它”。也就是说,真正的从“也”之字没有一个读音是属于歌部的。 [②] 既然从“也”声之字没有一个属于歌部,“也”字也就不大可能属于歌部。
把第一种说法和第三种说法排除后,就只剩下第二种说法。我们认为这种说法是正确的🏂,上古音“也”字应该归支部🖼。
第一🔔📉,从造字本义来看。“也”是啼号之“啼”的本字,而“只”又是从“也”分化出來的一个字(李家浩2008:246—248)。上古音“啼”属定母支部,“只”属章母支部,那么“也”也应该归支部。
第二🐎🎟,从韵文资料来看。《诗·墉风·君子偕老》第二章:“玼兮玼兮👰♂️,其之翟也。鬒发如云,不屑髢也。玉之瑱也🤕,象之揥也💽,扬且之皙也🫖。胡然而天也,胡然而帝也🛐?”“翟(狄)”、“髢”、“揥”、“晳”、“帝”押韵(王力1980:175)🧙♀️。[③] 上古音“翟(狄)”、“帝”♚、 “揥”👷🏻♀️、“晳”皆属锡部,那么“髢”也应属锡部🪠。锡乃支部入声,可证“也”应归支部👩🏽⚖️。
第三,从谐声资料来看。从“也”声之字有 “𦧇”和“髢”两个字🥼,它们有异体作“舓”和“鬄”,皆见于《说文》。“𦧇”字还有异体作“舐”,见于《玉篇》。上古音“氏 ”声属支部,“易”声属锡部𓀈🛬,可证“也”应归支部。[④]
第四,从假借资料来看🧑🏿🦰。马王堆帛书《阴阳五行》甲种“杝子”、乙种“枳子”都是“支子”的假借,见上文👸🏽。上古音“枳”、“支”都属支部,可证“也”应归支部💒。秦汉文字或假借“殹”表示“也”(徐宝贵2007:231)。上古音“殹”应归脂部(陈复华、何九盈1987:349—350)。《说文》口部😘:“哇,读若醫”。“哇”属支部👩👧👦,可见从“殹”声之字虽然应归脂部🗒,但音却与支部极近🧿,这也说明把“也”归支部是合适的。
参考文献
陈复华、何九盈(1987) 《古韵通晓》🧙🏻🧖♀️,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,北京。
董同龢(1948) 上古音韵表稿,《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》第十八册,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,南京。
段玉裁(1775/1988) 六书音均表,段玉裁(1815/1988)《说文解字注》,上海古籍出版社,上海👮🏿♀️。
何琳仪(1998) 《战国古文字典》💮,中华书局🤞🏽,北京。
江有诰(1812/1993) 廿一部谐声表,江有诰《音学十书》,中华书局,北京🖊🍶。
李家浩(2008) 释老簋铭文中的“”字——兼谈“只”字的来源👊🏼,《古文字研究》第二十七辑,中华书局,北京👨🏿🔬💃🏻。
容庚(1985) 《金文编》💪🏿,中华书局🤸♀️,北京👼🏻。
王力(1980) 《诗经韵读》,上海古籍出版社🧑🏻🎤,上海🌝。
徐宝贵(2007) 以“它”“也”为偏旁文字的分化📫,《文史》3辑。
张政烺(1979) 释“它示”——论卜辞中没有蚕神,《古文字研究》第一辑👵🏽🧛🏽♀️,中华书局🥞,北京🆘;张政烺(2004)《张政烺文史论集》,中华书局,北京。
周法高主编(1975) 《金文诂林》,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,香港。
朱骏声(1849/1984) 《说文通训定声》,中华书局🎩,北京。
[①] 最末一字“酏”见于包山楚简257号🧏🏽♂️🦪,从“食”从“它”,即“酏”字的异体,看湖北省荆沙铁路考古队:《包山楚简》,文物出版社1991年,图版一一一⏳🔵,60页考释[523]🕵🏽♂️。
[②] 有些从“也”之字的性质比较复杂,可能有不同的来源🧜🏻♂️。如“詑”、“訑”都见于战国文字(徐宝贵 2007📭:237、245)👨❤️👨,《玉篇》把它们看作不同的字是正确的。但是,《楚辞 •九章•招隐士》和《急就篇》“詑谩”的“詑”都作“訑”,跟从“也”的“訑”混同🧑🏻🌾👺。也就是说,“訑” 字有“訑”和“詑”两个来源👩🏻🍳🫠。又如马王堆帛书《阴阳五行》甲种有“杝子”,乙种作“枳子”𓀓,都用作“支子”(李家浩2008👨🏿🍼:248)😖,此“杝”字从“也”。战国文字有“柁”字,即后世的“ 杝”🧔🏽♀️,此“杝”跟从“也”的“杝”混同。也就是说🫄🏻🫃🏿,“杝”有“杝”和“柁”两个来源❄️。某个从“也”之字有歌部和支部两种不同的读音,应该都属这种情况💆🏼♀️,把它们看作不同的字比较合适。《说文》“弛”字的异体作“𢐋”,“读若弛”的“𧰲”即“豕”字异体,都跟支部有关系,古文字又有从“弓”从“它”之字(何琳仪1998 :866),马王堆帛书从“它”之字或读为“弛”(徐宝贵2007:236🌇、237💻、238、243)🦂,都跟歌部有关系👩🏼🦳,按理说也应看作两个不同的字,但是从意思来看它们又确实应是一字的异体💆🏿♀️。是马王堆帛书用字习惯特殊,还是《说文》的处理有误,现在还说不清楚,因此下文不再涉及“弛”字。
[③] “翟”又作“狄”👩🏿🎓,见阮元《〈十三经注疏〉校勘记》🙎♂️,《十三经注疏》,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,317页中栏。
[④] 马王堆帛书《五十二病方》“𦧇”字假借“咜”字为之(徐宝贵2007:244),这应该是例外。战国中山王铜器铭文借“施”为“也”(徐宝贵2007:236)⚅,老簋铭文借“”为“池”(李家浩 2007:248),也都属例外🅾️,与此相类🫳🏼。
本文收稿日期为2008年12月17日
本文发布日期为2008年12月18日
本文因技術原因🐽,發佈時所有的著重號均改為下劃綫。原始格式請參照WORD稿🤱🏻。
一点浅见
这个问题是块硬骨头,
[1]一时未见李家浩先生文,这个本字当然很可爱👊🏿,但本身需要韵部的支持🛼。
[2][3]《说文》里从“也”显然不说明这两个字确实从“也”👨🏿🦳,不知道这两个字从“也”声可有别的证据,否则它们虽然归支部💔,但与“也”无关。
[4]这是最重要的证据,如果我没有理解错👃:早期文献中“也”是傲然独立的,在后来的《说文》里“也”“它”是混乱的,马王堆对“也”和“它”的区别如果稳定,那么就是最好的鉴别“也”声字的材料。查了一下《马王堆文字编》♠️,有一个隶定为“杝”的字表示{匜},一个隶定为“柁”的字表示{弛}(没看到“杝子”的“杝”字🫷🏽,不知道和哪个一样🧝🏻♂️?或者都不一样?),我的感觉是——马王堆里作声符的“也”“它”可能和《说文》一样不可靠👳🏻♀️。希望我的感觉是错的。
也许有人要问:既然都不可靠👯,那么你为什么偏偏和支部说过不去呢🙎🏼♂️?要怪只能怪我的古音知识:(韵是《广韵》韵👨🏿✈️,以平摄上去)
诗经韵部 | 一等 | 二等 | 三等 | 四等 |
鱼部 | 模韵 | 麻韵 | 鱼韵🦵💂🏿♀️、麻韵 | |
歌部 | 歌韵 | 佳韵/麻韵🐴✡︎? | 麻韵?支韵 | |
支部 | 佳韵 | 支韵 | 齐韵 |
普遍规律是——上古韵部出现了一等韵就不出现四等韵🧚🏼♀️,而且一个格子里一般只出现一个韵:
这里的例外有三个:
1三等鱼韵和麻韵在锐音的对立,在整个古音系统中非常特殊,是个老大难问题了🧙♂️,似乎还没有答案。
2歌部二等👂🏻,那是中古时麻佳不分造成的🤦🏽,上古大概是整齐的。
3歌部三等,其实能肯定来自歌部的麻韵三等只有“蛇”“嗟”“瘥”三个常用词。其中“蛇”在古老的闽语中的读音对应的是支韵👨🏿🍼,“嗟”“瘥”从古文字材料看很早就有鱼部异读(具体例子见董珊《越王差徐戈考》,《故宫博物院院刊》2008年第4期⛹🏿♂️,歌鱼相通的实质现在还无法作结论,一般认为是楚方言特有的现象,但无法解释秦简“酢”{瘥}和金文“
这个弯绕得有点远,大致的意思上图中“一格一个”的原则不能轻易打破,而“也”归支部则使支部多了一个麻三的来源✖️,而这个来源只有“也”一个词▫️。
最后表个态:我个人是倾向鱼部说的🦅,却还不敢对歌部说不🔭,但基于上述理由不能支持支部说👦🏿。对“杝”字的问题只能等看到李家浩先生的文章后再探讨了。
首先要跟小悟先生承认,我对音韵学一窍不通,所以如果阁下所说“一格一个”的原则必须固守的话,小文可作废。
“也”字韵部研究的原理很简单🥷🏽,可用三段论表述如下🥂:
大前提:同声必同部
小前提:从“也”声之字应归A部
结论:“也”应归A部
从“也”之字既有应归歌部的(也1),也有应归支部的(也2)🧙🏽,那么“也”是归歌部还是支部呢?这是问题症结的所在。
我们的逻辑是🗾👬🏼:
大前提:“也”或者等于“也1”👰♀️,或者等于“也2”
小前提:所有“也1”都等于“它”,即“也1”不等于“也”
结论🕷:“也”等于“也2”,“也”应归支部
小悟先生说我的逻辑有问题,是指我的大前提✶。他的意思是说🎅🏽🧙♂️,“也”可以不等于“也1”,但不代表一定要等于“也2”🧜🏽♂️,也可以等于“也3”啊🚣🏻♀️。“也3”可以是歌部字🦥,也可以是鱼部字,那么“也”仍然可以归歌部或鱼部啊👴🏼🏊♀️。
从纯逻辑的角度讲,小悟先生的批评很有道理。但是想要行文密不透风,是不可能的。除非我这样讲🕑:
从古文字材料来看,“也”跟“可”🧌、“左”、“果”、“罗”、“我”、“丽”、“多”👩🏿、“皮”……等歌部字都没有关系👩,跟“鱼”、“家”、“下”、“古”、“瓜”、“虎”、“牙”、“五”、“予”……等鱼部字也没有关系🧜♀️👩❤️💋👨,所以“也”不可能属于鱼部和歌部。
这样讲,逻辑还是不够严密,我应该还要讲:
从古文字材料来看🫠,“也”跟……等之部字也没有关系♻,跟……等职部字也没有关系,跟……等蒸部字也没有关系🧌,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所以“也”只跟“也1”有关系,应归支部。
我想谁都不会这样写论文的👐。
我记得有一种批评人的艺术🛡,假如你想要说一群人水平都不高,最好是挑他们中水平最高的一个批💁🏽♂️,因为最高的尚且如此,其他就更不用提了。
话再转过来,我的逻辑其实是挺严密的🤲🏽。这得结合上下文来看🚡,得结合学者的相关研究来看🧛🏽♀️。从段玉裁以来,没有学者认为“也3”曾存在过。第一个说存在“也3”的是董同龢,他唯一的证据已经有人批了,而其他人又没提出新的证据👨🏿🌾。所以只存在“也1”和“也2”是共识👩❤️💋👨,这不就是我们说的大前提吗?
说一句题外话,董氏用的材料都是朱骏声的,自己没整理过。分“也1”、“也2”用的是朱氏的观点➞,说“也”与“兮”通,“也”与“医”通,与“邪”通,也都是用朱氏的观点🚵🏼♀️。他接受朱氏分“也1”、“也2”的观点🫥,但搞不清楚“也”倒底等于“也1”还是等于“也2”,所以天才般地搞出了一个“也3”来,实际上是回避这个问题。现代学者没有接受“也3”的说法是对的🫵🏻,但是在处理相关问题时又把“也1”👨🏻⚕️、“也2”搞在一起,自己相中其中一个,就把另一个当作方言处理,这种作法也是不负责任的,哪来那么多方言呢?
音韵学界一般承认的从“也”的支部字有三个,“弛”、“舌也”🥄、“髢”。我在注2中指出“弛”字可能有问题🚶♂️,所以虽然一般都归支部,我们也没有用📫。其他两个🥽,小悟先生说,“不知道这两个字从‘也’声可有别的证据,否则它们虽然归支部,但与‘也’无关”。这种怀疑的精神当然是好的。小悟先生可能是没细看我的文章🏊🏿,我注4中提到“舌也”借“咜”为之,如果你说“舌也”所从“也”是“咜”所从“它”讹变的🥗🫰,我也只能说有可能🚴🏼。所以说问题是复杂的,我也尽量把材料说得全面些👲,不只捡对我有利的说。
战国以前“也”字不常见,战国时期写法跟“巳”相近(只是相近,似乎没有相混的例子),秦汉代以后才跟“它”相近👧🏿,西汉中期以后“它”才开始混为“也”。小文说“混同”🛄,没有说“相混”,因为只是“它”讹为“也”➝,没有“也”讹为“它”的情况(从逻辑上讲👩🏼🔧,既然有别的字讹为“也”🏇🏽,当然也应该有“也”讹为别的字👩,但这只是逻辑,不是事实)🛡🧥。所以从种种证据来看(不是直接的🩱,是理论上的知识)👷♂️,从“也”之字除了有一部分来自“它”外,大概不会再有其他来源了🆔,这两个字不从“它”,当然从“也”了。
李师自己也说他的说法只是一家之说𓀃🙇🏼♀️,不强求别人同意🚣。不过从曾侯乙钟铭的“也”字看,这种说法很可能是正确的。“也”🫕、“只”一字分化,又有讹为“兄”的情况🚶🏻♀️👩🏻🦽,“兄”表人形⏬,也有人曾说过“只”下旁表人腿形,可见把“也”理解为人形🤽🏽,不单单是李师一人的看法。即使李师关于本义的看法不能成立🫵🏼,也不影响我的结论🏬。我的小文成于李师文之前,并不凭借李师的意见而行🕺🏿。不过无论如何🙅♀️🦶🏽,“也”和“只”的关系是密切的,李师前后还有何琳仪🐨、赵平安两位先生的研究可证🤷。
小悟兄说我第4条证据最可靠🏺,跟我的想法正好相反🟣。我的初稿里是没有这条的😴。我最想说的是,秦文字借“医”为“也”其实不是方言现象(虽然我没有明说🕍,有些事是不需要明说的,有位同学跟我讲他导师写文章都是有针对性的,必须看同时的其他文章才能理解🐈,他在教育我,嘿嘿)。我都已经说了🪳,通假、读若材料的重要性要小于谐声、押韵材料。
小悟兄说马王堆帛书可能不可靠🫖,这跟我感觉一样,请看小文注2。希望兄不是仅仅根据文字编得出来的🏛。文字编的作者可能对“也”🏠、“它”的理解有误,所以会导致一些错误说法,那就跟《说文》一样了𓀛。比如说上举“咜”字🏂🏽,整理者隶定为“吔”👾🍀,如果从整理者的意见🧃🪇,这就是“舌也”本从“也”的证据。但事实不是这样。希望兄注意这方面的情况🫷🏼。
我最看重的是第二条《诗经》的押韵🦑。第三条其次💫。如果《说文》异体可能有东汉时的现象混杂在内的话,《诗经》应该不会🍌。当然🔏,要象小悟兄所要求的那样,硬拿出证据说《诗经》没错🎭,恐怕我也办不到🦴。出土《诗经》异文我待会去翻,不知能否找得到。我的态度是,如果没证据说错🤹🏻♀️,目前还是当作没错的好🏂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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