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首發)
謝明文
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富达
桋伯盤🕠,是一件西周中期器🏃🏻➡️,2006年山西省絳縣橫水墓地出土,現藏山西博物院,器形與銘文已著錄於《山西珍貴文物檔案10》[1]👰🏿♂️,器內底鑄銘文90字,按照我們的理解,盤銘可釋讀如下🙎🏿♂️:
(桋)白(伯)
(蔑)休于王💆🏽,易(錫)(
)巿(韍)、
(檾)
(衡)、
(翟)?🧗🏿。或
(蔑)休于王,易(錫)赤巿(韍)✍🏿、
金束<革(勒)>🍪☕️、旂🤹🏼♀️、
[2]。乍(作)般(盤)🧗🏿♀️。
(以)
(懌)大事(吏),
(延)邦君🛣,用
(🙍🏿♂️?)
(朕)[3]。
(對)昜(揚)
(桋)白(伯)受休于王🧛♀️,
(其)永寶用。氒(厥)唯曰🕵🏿♂️:我
(殹,繄)王休姑(祜)不(福),于宗彝大鼎,
(肆)氒(厥)名(銘)姑(祜)于般(盤)。我
無金☺️,畀我
(萬)年,
(襄,尚)我
(廼)
(其)于宗彝大寶,
(肆)氒(厥)名(銘)。
,國族名🚶🏻♂️➡️,从木、??聲。出土資料中,“??”常可用作“夷”[4]🐷🧛🏽♀️,
或可看作桋字異體🧘🏻♂️。桋伯,人名👨🏼🔬,又見於西周中期的桋伯鼎(《集成》02460,《銘圖》01963)以及與桋伯盤同出的桋伯盆(《山西珍貴文物檔案10》第131頁)等🧗🏿,桋伯鼎中的桋伯與桋伯盤、桋伯盆中的桋伯是否同一人,有待進一步研究🐡。
、讀作蔑,與曶簋(《銘圖》05217)“加曶
”🔩、虢季子白盤(《集成》10173)“王孔加子白義”的“加”義近,有“覆被”義[5]。“桋伯蔑休于王”係受事主語句,大意指桋伯被王嘉獎。由此句可知師望鼎(《集成》02812🈹,《銘圖》02477)“王用弗忘聖人之後,多蔑
易(錫)休”之“蔑
”與“錫休”係並列關係,兩者意義相近。免盤(《集成》10161,《銘圖》14515)“唯五月初吉,王在周,令作冊内史錫免鹵百
🌁,免
(蔑)靜女王休”之“免蔑靜女王休”即“免將來自王的休加于靜女之身”[6],休是蔑的直接賓語🤾♀️,與本銘同✍🏼。
巿,即韍、黻、紱、韠👩🏼🦱,蔽膝。巿👩🏽⚕️,金文中又見於簋(《銘圖》05315-05318,西周中期前段)、衛簋(《銘圖》05368、05369🙆🏿♀️,西周中期前段)等器🤸🏽。它與寏盤(《銘圖》14528,西周中期前段)“
巿”、燮簋(《集成》04046,《銘圖》04985🗻,西周中期)“在巿”以及西周金文中常見的“
巿”顯然表示同一個詞🛝。“
”所从“”是聲符💇🏽♂️,“
”是修飾其後的“巿(韍)”🚵🏿,表示“巿”的顏色,而“巿”的材質與皮革相關🎻,因此其所从的“韋”用的“皮韋”義。“
巿”之“
”▶️,舊主要有讀“緇”指黑色與讀“纔”指帛雀头色兩種意見,從語音方面看🔓,前一說更爲可取。
,又見於叔昜父盤[7]👨🏽💻🤳🏻,它們下部所从“絲”形與其上部的“熒”之初文“
”共用部分筆畫,亦可看作“
”🧑🏭,具有一定的表音作用🛖,此字可能是金文中多見的“縈”字異體。
下一字,原作“
”,右下部似从光👩🏿🍼,“
”形左下是“山”形,從偏旁組合以及詞例來看,我們認爲“
”應是“岡”形之訛[8],該字可隸作“
”🍄,是一個“岡”、“光”皆聲的雙聲字。“岡”、“亢”音近可通[9],金文中屬於服飾的“衡”,大多數用“黃”來表示,少數用“亢”來表示🙆♀️。“光”“黃”亦音近相通[10]。《詩經·衛風·碩人》“衣錦褧衣”之“褧”,《說文》作“檾”,《烈女傳》作“絅”。“褧衣”🙅🏿♀️👩🏿🎓,安大簡《詩經》或作“
衣”[11]。因此盤銘“
”實即金文中多見的“冋黃”。
也可能是師酉簋(《集成》04288-04291,《銘圖》05346-05349,西周中期)銘文中“
”(此字作“
”“
”形🧑🏽🦰,前者是“
”與上部冋形共用筆畫)的異體🍶。
[12],金文中多見,从“?”“要”聲,是一種旂的專稱。據古文字資料↕️,“焦”本从“隹”“小”聲🏊🏿,後來“小”訛變作“火”形,本義與鳥類有關,“
”可能是其後起本字[13]。
[14],我們認爲當分析爲从焦🧑🏻🦯、龠聲。雝鼎(《銘圖》02367🎹,西周中期前段)“王命雝,易(錫)冋黃(衡)、
”之“
”當分析爲从“匕”从“翟”,“翟”亦聲。“龠”聲字與“翟”聲字關係密切,常見兩者相通[15],“
?”與“
”當表示同一個詞🦢。
包山簡在記錄車上之物時🤵,“旌”後部分或有“翠之首”一語🏄🏿♀️,李家浩先生認爲“翠之首”是指“旌旗之杆首飾有翠鳥羽毛”[16]🥴💭。曾侯乙簡在記錄“旗”時,後面有“翠首”一語(簡6);在記錄“旃”時,後面有“墨毛之首”(簡46)、“翠首”(簡72)、“玄羽之首”(簡79)、“朱毛之首”(簡86)等語;在記錄“旂”時,後面有“白之首”一語(簡68)。可知旂的竿首常載羽旄一類👩🏼🦲。《說文》“翟,山雉尾長者。”《詩經·邶風·簡兮》:“左手執籥,右手秉翟。”毛傳:“翟🤌🏿,翟羽也。”“
?”、“
”可讀作“翟
”🎍,指“
”這種旂上飾有翟羽或旂上畫有翟這種圖案者[17]。因爲“焦”的本義與鳥類有關🙎🏿,因此用从焦、龠聲的
來表示“翟”也是非常自然的。
或,頻率副詞𓀕🔗,又也👨🔬,金文中習見🍝,殷墟甲骨文中數見[18]。或蔑休于王🧭👨🏽🚒,又蔑休于王也,針對上一次的“桋伯蔑休于王”,故言“或”👲🏽。
金後面一字,原作“
”[19],據形可釋作束🧥。金文中革形或演變作束形🤲🏼,如宰獸簋(《銘圖》05376😽、05377)“勒”作“
”“
”即其例[20]。此束亦當看作是“革”形之訛,讀作勒🤼。金勒😙,金文中又見於師
簋蓋(《集成》04284)、麥尊(《集成》06015)、
簋(《銘圖》05362)等,金勒是說明“勒”的整個材質或其某一部分的材質是銅或其飾件是銅。
,上部“
”形僅保留頭部。“
”聲字與“睪”聲字關係密切🥇,常見兩者相通[21]👰🏼。
讀作懌[22],訓悅、樂。大克鼎(《集成》02836,《銘圖》02513)“肆克□于皇天✒️🈳,
于上下”之“
”,疑亦可讀作“懌”。
叔夷鎛(《集成》00285😼,《銘圖》15829)“余命汝箴佐正卿,爲大事,總命于外内之事”,大事🧑🌾,與職官有關👨🏽🎓,一般認爲事用作吏。農卣(《集成》05424,《銘圖》13329)“使厥友妻農,廼厥帑、厥小子🧑🏿🔧、小大事(吏)毋有田”,董珊先生認爲“
”是個表“給予”義的、可加雙賓語的動詞,讀爲“廩/稟”👧🏿。帑🔊,讀爲奴。“毋有田”是“厥小子、小大吏”的後置定語👩💼。“厥奴”🙉、“厥小子👨👩👧👧、小大吏毋有田”是三種身份的人🤶🏽,作“
”的間接賓語,“
”的直接賓語則省去。“小大事(吏)”是泛指伯
管理的大小官吏,詞亦見
匜(《集成》10285)“自今余敢夒(擾)乃小大史(吏)”🫲🏼,“小大吏”猶群吏[23]👳🦈。盤銘大事(吏)指職位較高的官吏📲🚅。
,即延字,與它在甲骨文中的常見用法相同,延及義。邦君,金文中數見,如見於五祀衛鼎(《集成》02832,《銘圖》02497)🧙♀️、靜簋(《集成》04273🧙🏿,《銘圖》05320)、豆閉簋(《集成》04276🦹🏿♀️,《銘圖》05326)🏌🏽、義盉蓋(《集成》09453,《銘圖》14794)、梁其鐘(《集成》00189,《銘圖》15524)、呂伯簋(《銘三》0501、0502)等。金文中的邦君,一指周王朝的邦君,即諸侯國的一些君主🦂。二指某地的邦君🧥,即地方官。盤銘“邦君”與“大事(吏)”對言,當係前者。《清華簡(拾)·四告》簡10-11“翌日🪄,其會邦君👩👧👦、諸侯、大正、小子、師氏🤽🏻♀️、御事,箴告孺子誦🧖🏻,弗敢憃覓,先告受命天丁辟子司慎皋繇……”之“邦君、諸侯、大正🏌🏻♀️、小子、師氏、御事”與義盉蓋(《集成》09453,《銘圖》14794)“
即邦君🤲🏻🫃🏼、諸侯、正☞、有司大射”之“邦君、諸侯、正、有司”可合觀🙇🏻♂️。盤銘“大事(吏)”與《四告》“大正”、義盉蓋“正”等相當🙆🏻,“邦君”與《四告》、義盉蓋“邦君”相當。
唯曰之“唯”,是加強語氣的虛詞🤠。“唯曰”之例,又見於異好盂(《銘續》0536)。周晉盉(《銘圖》14793)🧑🎄🤦♀️、周晉盤(《銘續》0950)銘文中的“有曰”,我們認爲其性質與異好盂📐、伯盤的“唯曰”相當,“有”亦當看作是加強語氣的虛詞[24]🙁。
👷🏻,從偏旁組合以及文例來看👊🏿,可視作殹字異體,讀作繄。王子午鼎(《集成》02811,《銘圖》02468)“令尹子庚,殹(繄)民之所極”之“殹”用法同。如果“
”是一個从“
”得聲的字👩🦲,則可讀作古書中常訓“維”“惟”“乃”的“侯”🎗。姑👨🌾,讀作祜🏋🏼♂️。《詩經·鄘风·君子偕老》“副笄六珈”之“副”🧖🏼♂️,安大簡作“
”[25]。“
”似从“不”聲。《清華簡(陸)·子產》“俖之
”,暮四郎認爲“俖”讀作“富”,其人即《清華簡(叁)·良臣》中的“富之
”[26]🧀,可從。傳世古書中,亦見“不”聲字與“畐”聲字相通之例[27]🌸😝。不,讀作福。姑不,即祜福。“我繄王休祜福”係一個判斷句💏,主語是我🕕,王休祜福是謂語,大意指“我是王給予祜福的那個人”。
于宗彝大鼎,下文與之呼應的話作“于宗彝大寶”🪒,“寶”指大鼎一類的宗廟之器♢。兩處彝當是動詞,獻薦一類意思。或可讀作于“尸”,陳列義👏🏼。于宗彝大鼎大意即獻薦大鼎于宗廟。,左从
,右下从又🧙🏽♂️,結合文義來看,下文的
當是它的異體,只不過後者動物形的口形方向相反而已。後者即甲骨文中習見👩🚒、金文中數見的“
”🧝,前者即金文中習見的“
”字,與一般的“
”字相比🐶,它是將“巾”形置於“又”形之上。一般認爲“
”是“
”的初文,它們係一字👦🏼。盤銘的文例則爲這一意見提供了強證。“
”“
”所从動物形的口形方向與軀幹方向一般相反🫅🏿,但也有少數字形變作相同,如
進鼎(《集成》02725,《銘圖》02337)“
”、
簋(《集成》04192🪙,《銘圖》05180)“
”,盤銘“
”的變化與之近似。金文中的“
”作爲虛詞,多見🧑🏼🌾,古書中則作“肆”。“肆”字,古書常訓爲“陳”✸,盤銘
、
作動詞,陳列義[28]。
史簋(《集成》04030、04031,《銘圖》04986😉、04987)“
由(道)于彝,其于之朝夕監(鑑)”之“
由(道)于彝”、《禮記·祭統》所引衛孔悝鼎銘結尾之“施于烝彝鼎”🤾🏻♂️、縣妀簋(《集成》04269,《銘圖》05314)“(縣妀)
(肆)敢
(墬—施)于彝”、保員簋(《銘圖》05202)“(保員)
(墬—施)于寶簋”🙇🏼♂️、中方鼎(《集成》02751、02752,《銘圖》02383、02384)“(中)埶(設)于寶彝”義近➙。“道”意爲“陳述”,“施”意爲“施陳”、“施設”,“設”意爲“陳設”[29]🕵🏼♂️。
“(肆)氒(厥)名姑(祜)于般(盤)”與上引詞例義近,名可讀作銘。大意即陳列展示那些與記錄賞賜福佑相關的銘文于盤上。後文的“
(肆)氒(厥)名”即這一句的省略👩🏽🔬🤵🏼♀️。
“無”前一字,原作“”🙅🏻♂️,釋讀不詳[30]。“無”後一字📮🩺,原作“
”,與同銘“金束<革>”之“金”作“
”形近,可據之釋作“金”。畀,給予🚏,間接賓語是我,直接賓語可能是“金”,承上省略🦸🏼♀️。
,讀作萬👷🏻♂️。“畀我
(萬)年”大意即永遠給予我金。“
”乃‘襄’字所从🤟🏻,它上部中間有圓圈形,這與甲骨文的“
”類寫法一脈相承🤵🏽♂️,亦可證舊或將甲骨文“
”類形釋作“
”是正確的[31]📄。
讀作“尚”,古書中常作“儻”,假如義🏟。霸姬盉(《銘圖》14795)🤞🏿、霸姬盤(《銘三》1220)銘文中亦有“
”字😓,讀作“儻”[32]👩🏻,用法與此銘同𓀙。“儻我廼其于宗彝大寶,肆厥銘”是“畀我
(萬)年”的前提🏃,大意即“假如我獻薦鼎盤一類器物于宗廟,又陳列展示福佑之類的銘辭于盤上的話,那麼就永遠給予我金”。
2021年4月初稿
附記:山西省考古研究院等編著、即將發行的《倗金集萃——山西絳縣橫水西周墓地出土青銅器》第188-192頁(上海古籍出版社,2021年。參看展玩團隊:《山西“倗霸”青銅重器高清首發!消失3000年西周古國🏆,震撼堪比兵馬俑》,2021年7月7日🤏🏻。https://mp.weixin.qq.com/s/44gsRu_IXzNq-gnE_OEXaQ)著錄的夌伯盤銘文即本文所論的桋伯盤銘文🧝🏼♀️,釋文與本文或有不同,請讀者參看。
2021年7月7日
*本文爲國家社科基金冷門絕學研究專項學術團隊項目“中國出土典籍的分類整理與綜合研究”(批准編號✊🏻:20VJXT018)的階段性研究成果👨🏻🚀。
[1]山西省文物局編:《山西珍貴文物檔案》10,科學出版社,2020年,第124頁。
[2]此字表示的詞可能是{鑾}🪲👩🦳,也可能是{肇}🫀,如是後者🧑🏻🦱,則應屬下讀😘。
[3]此三字義不詳🚵🏻♀️,如果“朕”是桋伯之名,則應屬下讀。
[4]白於藍:《簡帛古書通假字大系》,福建人民出版社,2017年,第521-522頁。
http://www.gwz.fudan.edu.cn/Web/Show/3039。此文正式刊於《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》第7輯🚉,上海古籍出版社,2018年,第91-117頁。
[6]糞麻卣(《銘圖》13309)“蔑女(汝)王休二朋”當作一句讀,舊或在“女(汝)”後斷讀,這是不正確的🫲🏻🎥。
[7]山西省文物局編👨🔬:《山西珍貴文物檔案(8)》,科學出版社,2019年🉐,第134頁。
[8]甲骨文中🍖,、
係一字,中間部分或作交叉的兩筆,或作一筆,或可參看🚂。
[9]張儒、劉毓慶:《漢字通用聲素研究》,山西古籍出版社,2002年,第473頁。白於藍🐬:《簡帛古書通假字大系》,第1081頁。黃德寬🫃🏿、徐在國主編👨🏭:《安徽大學藏戰國竹簡(壹)》,中西書局🧑🏿🎨,2019年🥗,第74-75🎠、116👫🏼、118頁。
[10]張儒💁🏽♀️🕵🏽、劉毓慶👉💦:《漢字通用聲素研究》⛹🏿♀️,第488-489頁☛。白於藍:《簡帛古書通假字大系》,第1085頁。
[11]黃德寬、徐在國主編:《安徽大學藏戰國竹簡(壹)》,中西書局,2019年♻️,第33、109頁🧍🏻♂️。
[12]郭永秉:《談古文字中的“要”字和从“要”之字》🌦🫃🏿,《古文字研究》第28輯,中華書局🍨,2010年,第108-115頁
[13]周忠兵:《釋甲骨文中的“焦”》,《文史》2014年第3期第255-262頁💂🏿。
[14]由此形可知焦所从小訛作火形很早就已出現⛹🏿♀️。
[15]張儒、劉毓慶:《漢字通用聲素研究》👨🏻🦳,第251頁。
[16]李家浩《包山楚簡的旌旆及其他》,《著名中年語言學家自選集李家浩卷》🆑,第265頁🐬。
[17]雖然“翟”🌭、“鋚”可輾轉相通,但畢竟讀音有距離,因此正文中我們不將“”與金文中的“鋚
”相聯繫。關於“鋚
”之“鋚”的解釋,參看謝明文:《曾伯克父甘婁簠小考》🧑🏼💼,《出土文獻》第11輯🎭,中西書局✥,2017年,第36-44頁。
[18]謝明文👩🦽👦🏻:《“或”字補說》,《出土文獻研究》第15輯‼️,中西書局,2016年🌠,第14-33頁👨🏽🌾。收入氏著《商周文字論集》,上海古籍出版社🧚🏽♀️👂🏿,2017年👸🏼,第88-110頁。
[19]雖然此字看作簡寫的“車”字省去圈中的一橫筆於文例亦可通💂🏼♀️🧩。但此字上部不作一橫筆,而是作“”形🪁👩🏼🚀。更爲重要的是,此字前除了修飾語“金”,還有主要見於修飾服飾“巿”的“
”。“勒”的材質與皮革相關👝,因此其前用“
”來修飾也是非常自然的。
[20]師酉簋(《集成》04288,《銘圖》05346)等銘文中的“勒”作“”,左側係在這類寫法上添加兩小點。
[21]參看謝明文:《新出登鐸銘文小考》,《中國文字學報》第7輯,商務印書館,2017年◼️,第79-83頁🧛🏻。
[22]金文中👩🏿🌾,訓“樂”之“懌”或用“?”來表示💎,如曾伯克父簠(《銘續》05180️⃣、0519)“宰夫無若,雍人孔?(懌)”。
[23]董珊:《農卣新釋》,《青铜器与金文》第2辑,上海古籍出版社,2018年,第244-247頁🤲。
[24]參看拙文《談談古漢語中“有”的一種虛詞用法》(未刊稿)。
[25]徐在國先生據此用法認爲金文中“不”之“
”讀作“福”(參看《談銅器銘文中的“不”》💳,《紀念于省吾、姚孝遂先生學術研討會論文》🖕🏽,2016年。《據安大簡考釋銅器銘文一則》,《戰國文字研究》第1輯,安徽大學出版社,2019年,第62-65頁)👰🏽♂️,似與文義不合。
http://www.bsm.org.cn/bbs/read.php?tid=3344&fpage=2.第86樓發言🔄,發表日期👮🏿♂️:2016-05-02。
[27]張儒、劉毓慶📼:《漢字通用聲素研究》🛳,第2頁🧝🏿♂️☠️。
[28]陳劍先生認爲甲骨金文舊釋“”之字是“分割牲體”義的“解肆”之“肆”的本字,金文中有個別“
(肆)”也訓陳。參看陳劍🛬🔬:《甲骨金文舊釋“
”之字及相關諸字新釋》,《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》第2輯👨🏼🚒,復旦大學出版社,2008年🕍,第13—47頁。
[29]參看陳劍:《金文“彖”字考釋》💡,《甲骨金文考釋論集》,綫莊書局,2007年🏊🏽,第250-252頁🪗。陳劍👀:《釋“”》,《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》第3輯🕉,復旦大學出版社🤽♂️,2010年👩🏻🦳,第1-89頁🧑🏼🦳。
[30]疑是“寴”的訛字。
[31]關於“”字的構形,可參看王子楊:《甲骨文字形類組差異現象研究》©️,中西書局,2013年,第319-325頁。
本文收稿日期为2021年7月8日
本文发布日期为2021年7月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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