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充论〝投之于地〞及磁石勺说献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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闻人军
提要
王充《论衡·是应篇》曰🍢:〝司南之酌,投之于地,其柢指南;鱼肉之虫🧑🏻🎓,集地北行🙇🏿♂️。天性然也🟰。”学术界对此〝司南〞众说纷纭🐙,除了〝杓〞🙎♂️、〝酌〞两字有争议外💁,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不明〝投之于地〞之意。《论衡·状留篇》曰:〝且圆物投之于地,东西南北,无之不可🙎🏿♂️,策杖叩动,才微辄停。方物集地👩🏻🎓,壹投而止,及其移徙,须人动举🤾🏽。〞(圆球放在平地上【可能滚向任何方向】,东西南北各个方向都有可能。用棍子轻敲扰动,才稍微滚一下🤷♀️,圆球就又停下。方块下地🚇,一放下就停住了。要想改变它的位置☸️,必须人力移动🩸。)王充在《状留篇》和《是应篇》篇中都用〝投之于地〞和〝集地〞对举,两个〝投之于地〞的含义相同🆒,即放在地上👨👧。王充本人对〝投之于地〞的明确诠释,为正确释读司南句和检验磁石勺说提供了又一重要依据🦡。
关键词
《论衡》司南 司南酌 磁石勺 投 地 地盘
王充《论衡·是应篇》中的重要司南史料(〝司南之酌🧜🏿♂️👩🏽✈️,投之于地,其柢指南〞)🧑🏼💻,学术界讨论多年。2015年💂🏽♂️,笔者指出《论衡》司南乃是天性指南的水浮式瓢针司南酌。[1] 随后,又指出瓢针司南酌与指南鱼及宋元针碗浮针的传承关系😘。[2] 接着🧖🏼,作了版本考证,确认〝司南之酌〞;并提供文物和新的文献证据。(参见后文)在此基础上🧑🏿🍼,本文提供释读司南句的又一重要依据,即王充本人对〝投之于地〞的明确诠释,以进一步的论据就正于学术界。
1)《论衡》司南研究概况
司南一词多义。《论衡》〝司南〞事关磁性指向器的发明🐺,历来为学术界所重视,也是近年讨论研究的热点之一。就主要观点来说🥷🏽🤾♀️,目前有磁石勺、北斗、指南车🧔♂️、水浮司南等不同看法♠︎🧍♂️。
旧说以为《论衡》司南是司南车。1928年张荫麟指出《论衡》司南〝观其构造及作用,恰如今之指南针。盖其器如勺👩🏿💻,投之于地,杓(柄)不着地🙇🏼♀️,故能旋转自如,指其所趋之方向也。〞[3] 上世纪四十年代起,王振铎认为司南是磁石勺,提出了磁石勺-铜质地盘复原方案,并作了相应的复原试验。[4]此说把〝投之于地〞之〝地〞释为式盘的地盘,影响甚大。林文照、戴念祖👨🎓、潘吉星等各自验证或改进王振铎的模型,陆续发表的专著或论文中,都是把〝投之于地〞之〝地〞释为地盘。刘秉正、刘亦未等多年来坚持认为《论衡》司南不是磁性指向器而是北斗。[5] 1979年↗️,北京大学历史系《论衡》注释小组的《论衡注释》说❤️:〝司南之杓🧑🏿🎓:古代一种辨别方向的仪器,原理和指南针相同,用磁铁制的小勺放在方盘上,勺柄指南🍋。〞[6] 1993年,袁华忠👩🏽🍼、方家常译注的《论衡全译》中🤘🏻,译司南句为〝司南之杓👩🏻💻,把它放在地上🧑,它的柄能指向南方。〞[7] 2004年⛰,李志超发表《王充司南新解》,指出《瓢赋》中的司南是葫芦瓢中放磁石🏔,以竹签为柄。王充的司南与《瓢赋》中的司南是一回事🛎。[8] 2005年🕯,孙机的《简论〝司南〞兼及〝司南佩〞》一文指出💇🏼♀️:前北平历史博物馆旧藏《论衡》残宋本作〝司南之酌〞,通行本中作为王振铎立论之基础的〝杓〞,其实是一个误字。并论证〝投之于地〞为〝置之于地〞。但孙文把〝酌〞训为动词行、用,〝柢〞训碓衡,错把《论衡》司南当成了司南车。[9] 2007年💁🏼♀️,程军的《〝司南〞词意探源》认为:《论衡》司南有可能是其中放了磁石的瓢形木勺🐀。在光滑平面上可使勺柄指南。[10]
近年,黄兴在收集磁石资料和磁石勺指南实验方面做了大量工作,于2017年发表《天然磁石勺〝司南〞实证研究》一文🦻🏻。此文引入古地磁研究的资料🧑🏽🌾🧑🏿🍼,指出先秦至唐中期中原等地区的地磁水平分量正处于高峰期🧔🏻,比当代强。这一可喜成果对各类磁性指向器复原方案都有正面意义。但黄文的短处在于文献考证,误将《论衡》司南句释为:〝将司南掷在地上或将司南的柄拨向地面👣,它的柄或柄端就会指南。〞黄文将拙见概括为〝闻人军综合宋残本「司南之酌」和《瓢赋》的文字,认为《鬼谷子》🪢、《论衡》〝司南〞系将磁化钢针置于小葫芦瓢上👦🏻,并用花生壳做了模拟实验𓀘。〞还指出🏊🏿:〝1938年🈸🍪,黄晖已发现残宋本《论衡》「酌」的写法系版本错误。〞[11]言外之意是司南酌之说并没有立论的根据🧿🌈。其实👩🏼✈️,2015年的拙文中我还用两种不同尺寸的小葫芦瓢作了模拟实验🥷🏽,比用花生壳的模拟实验更重要👩🏼🔧。残宋本《论衡》〝酌〞的写法不误,乃是一个善字佳义。除了黄晖所称的宋残卷之外🧩,拙文还补充了日本宫内厅书陵部藏宋光宗时刻本也作〝司南之酌〞。学界一度称其为宋光宗时刻本,这是根据日本学者岛田翰的名著《古文旧书考》(1905)中的说法,张宗祥(1882—1965)《论衡校注》(2010)已考证其为宋孝宗乾道本。张宗祥还指出前北平历史博物馆旧藏《论衡》残宋本(即黄晖所称的宋残卷)实为楊文昌刻北宋修本。[12]
2)“司南之酌”和〝司南之杓〞孰是孰非
《论衡》传本曰:“故夫屈轶之草,......古者质朴,见草之动,则言能指;能指🎱,则言指佞人🧑🎤。司南之杓🧟♀️,投之于地🥷🏼,其柢指南;鱼肉之虫,集地北行。夫虫之性然也。今草能指,亦天性也。”正确的文本是发现司南真相的基础。“司南之酌”和〝司南之杓〞孰是孰非🧑🏻🎨,事关各家立论所基,非先弄清不可。经过拙文《〝司南之酌〞辩证及〝北斗说〞证误》考证,笔者发现所有已知的四种早期版本,即楊文昌刻北宋修本👩🏽🎓👷🏻♂️、南宋乾道本♜、元小字本及三朝递修本(明补)🆖,在长达几乎五个世纪的时期內,都作“司南之酌”而非“司南之杓”。《太平御览》巻七六二和巻九四四的引文分別用“勺”🤾、“杓”解释“酌”🎾🥉,都用“柄”解释“柢”。明嘉靖通津草堂本《论衡》改“司南之酌”为“司南之杓”😞,实际上是古今字的替換,其义均是“司南之勺”🐍,而非司南之柄。要使上述四种早期版本,类书《太平御览》两种引文,和明嘉靖通津草堂本都讲得通的唯一可能是释“杓”为“勺”。以释“杓”为“勺柄”作为立论基础的各种假设都是靠不住的。而且👳🏻♀️,〝司南之酌〞保存了磁性司南与葫芦瓢有关联的信息,又有梁吴均诗中〝指南酌〞的旁证,远比〝司南之杓〞义长。此前杨宝忠《论衡校笺》(1999)已将〝夫虫之性然也〞校正为〝天性然也〞。故此段文字当校勘为:“故夫屈轶之草,......古者质朴,见草之动,则言能指;能指,则言指佞人。司南之酌,投之于地,其柢指南;鱼肉之虫,集地北行🎹。天性然也⚰️。今草能指🤌🏽🙎🏽♂️,亦天性也。”[13]
3)“投之于地”正解
近年来🏯,将〝投之于地〞之〝地〞看作通常意义的〝地〞的观点获得了更多学者的认同。
2016年🫱🏿,杨琳的《勺形司南未可轻易否定》一文指出:〝至于「投之于地」的「地」,就《论衡》而言👩🏽⚖️,就是通常的地上、地面之义🚵🏽🤸♂️,不可直接解释成地盘,毕竟「地」没有地盘的意思🏊🏻。〞[14] 所见诚是🙇🏻。杨文又说💁🏻♂️:〝但在复制司南时,「地」就得想象为某种特定的「地」🦍,如地盘⛓️💥、琉璃砖等🤽🏻,正如我们可以笼统地说「火车在地上跑」,但要造出火车使之行驶👨👩👧👧,这「地上」只能是具体的「铁轨」,而不能是普通的地面,然而我们不能因此就说「地」直接有「铁轨」的含义。〞愚意火车的比方并不适合《論衡》司南的场景♨️💂🏻。假如地上有一张床,张三躺在这床上🤦🏼♂️,就不能说张三躺在地上🩱。司南、地盘和地的关系与此同理🕌。
黄兴说:〝王振铎的磁石勺剩磁偏弱🍅,需要放在光滑的青铜表面🫡🧧,故将「司南之杓,投之于地」的「地」释作青铜(轼)[式]盘。本文实验表明,在秦汉时期,平整光滑的砖石地面🛣、较为坚硬的木质地板上都可以有效指南,「地」可以采用其一般性的解释,即室内的地面。〞[15] 愚意〝投之于地〞之〝地〞不限于〝室内的地面〞。《宋书·礼志》引《鬼谷子》曰:〝郑人取玉🏌🏻♂️,必载司南🏒,为其不惑也🧟。〞郑人取玉路上使用司南指向时🔦,恐怕没有磁石勺模型需要的地面条件。从上下文看🏃🏻♀️,〝投之于地〞之〝地〞与〝集地〞之〝地〞同义🕑,即平常的地,当然也不是式盘的地盘。
〝杓〞字是磁石勺说立论之基🦶🏼☯️,传本司南句中的〝杓(勺)〞只是〝酌(勺)〞的同义替换🥱,本不该释为〝勺柄〞。现暂依〝司南之杓〞解读,试看结果。因为〝杓〞有两义🫅🏼:勺或勺柄😣,黄文的解读也包含两种方案。第一,释〝杓〞为勺,即〝将司南掷在地上,它的柄或柄端就会指南📛。〞此方案的缺陷不在于把〝司南之杓〞看作勺状之司南,而是释〝投〞为〝掷〞。虽然〝掷〞是〝投〞的常见义项👎,迄今为止任何司南复原方案都不具备这种功能💆🏼♀️,古人已发明这种司南的可能性更低💐。第二👱🏿♂️,释〝杓〞为勺柄⛔️,即〝将司南的柄拨向地面➖,它的柄或柄端就会指南〞。王振铎曾把〝投〞字训为〝搔动〞,释为〝投转〞。李志超曾批评王振铎〝曲解「投」字〞。杨琳也指出:〝训「投」为搔动,未见所据。〞现黄兴把〝投〞字释为〝拨向〞👨🎤,于古无据。
投🗞,一字多义。《汉语大字典》列出十六个义项🐠,《中文大辞典》举出更多义项,但其中没有〝转〞🥋、〝搔〞、〝拨〞之义📇。而《汉语大字典》〝投〞字第五义项为“置放〞,举出三个用例👷🏼♀️:《孙子·九地》:〝投之亡地然后存👲,陷之死地然后生😾。〞《礼记·乐记》:〝投殷之后于宋。〞唐韩愈《进学解》:〝投闲置散🧒🏿,乃分之宜。”除此之外🖨,下文补充几个用例🔥:
魏王弼《周易略例·明爻通变》曰:〝投戈散地🪽,则六亲不能相保👩🏿🎓。〞唐邢璹注😁:〝投,置也。散🏋🏼♂️,逃也💇。置兵戈于逃散之地👨🎤,虽是至亲,「不能相保」守也🤱🏼🤸。〞[16]
《后汉书·雷义传》曰:〝雷义字仲公,豫章鄱阳人也📟🤘🏼。......义尝济人死罪,罪者后以金二斤谢之👨🏽🍳,义不受👨🏻🦯➡️。金主伺义不在,默投金于承尘上𓀄。后葺理屋宇🏌🏿♂️,乃得之🚋。〞承尘👃🏼,梁上承接尘土的帐幕。〝默投金于承尘上〞,意即〝悄悄地把金放在承尘上〞🤸🏼♂️。
据《大唐西域记》卷十载,〝时提婆菩萨自执师子国来求论义。谓门者曰:幸为通谒。时门者遂为白🍎。龙猛雅知其名🙎🏻♂️,盛满钵水,命弟子曰:汝持是水示彼提婆。提婆见水默而投针🧛🏻♂️。弟子持钵怀疑而返👨🏿🎨。龙猛曰:彼何辞乎?对曰:默无所说🙉,但投针于水而已🤝。龙猛曰:智矣哉。〞[17] 文中〝提婆见水默而投针〞意即〝提婆见盛满水的水钵🤵🏼♂️,并不作声,只是放针于水上〞。
唐段成式《酉阳杂俎》续集卷五〝寺塔记上〞有二十字连句🙅♂️:〝有松堪系马,遇钵更投针👸🏼。记得汤师句,高禅助朗吟。〞[18]句中也用〝投针〞描述〝放针〞于水钵中的动作👨🎤。
《宋史·礼志一》曰🛡👨🏽✈️:〝至饮福,尚食奉御酌上尊酒,投温器以进。〞《宋史·礼志二》曰:〝既享👴🏽,大宴,谓之饮福。〞尚食✖️,官名,掌供奉皇帝膳食。温器,温酒器。文中〝投〞释为〝放〞🐂🚴♀️、〝置〞💚👨👧。此句意谓:〝到祭毕宴饮时,尚食奉御酌、上尊酒,放在温酒器中进献。〞
明徐用诚原辑、刘纯续增的《玉机微义》卷十曰:熬药料,〝柳枝不住手搅,候有七升,投放水盆中。〞[19]明孙一奎《赤水元珠》卷一曰🦵:熬药料,〝柳枝不住手搅🖤⚽️,候有七斤,投放木盆中。〞[20]例中〝投放〞与〝投〞或〝放〞同义。
笔者认为🏟:司南句“投之于地”的〝投〞也是置、放之意。训诂学界认为🔳,一部书或一个作家有自己的用字用词的特点。[21]王充《论衡》也有其用字用词的特点👩🏻🦯➡️,下文进一步证明🥯,释司南句“投之于地”的〝投〞为置、放是言之有据的⏭。
《论衡·商虫篇》曰:〝谷干燥者🐝🤷🏽♀️,虫不生;温湿饐餲,虫生不禁。藏宿麦之种👔,烈日干暴,投于燥器🤷♀️,则虫不生。〞[22] 《论衡全译》把〝投于燥器〞译为〝把麦种放在干燥的容器里〞。[23] 文中的〝投〞确是〝放〞的意思。
更有力的例子在《论衡·状留篇》中,其文曰:〝且圆物投之于地,东西南北,无之不可;策杖叩动,才微辄停。方物集地,壹投而止;及其移徙⛑,须人动举。〞[24] 这段话中,〝策杖〞是策和杖的联合式复音词,在此泛指棍状物🫶。叩:敲,击🟡。辄🪓:即;就🤮。 集: 至也;下也。〝集地〞是下地的意思。物理学史界早已把《状留篇》这段话作为随遇平衡和稳定平衡的例子👱🏽♀️。如戴念祖的《中国古代物理学》(1994)说:〝东汉王充在《论衡·状留篇》中对平衡问题作了极好的论述:圆物投之于地,东西南北无之不可,策杖叩动,才微辄停。方物集地🐟,一投而止,及其移徙,需人动举。「策杖」是赶马用的木棍⛽️。圆球投落地面✍🏽,东西南北随遇滚动,只有用棍子制止它,它才会静止一会儿🚣。方形物体👨🏼🌾,投落地面🔜,立即就静止在那儿。如果要它移动,就需要施加外力,即「需人动举」。这些现象正是力学中随遇平衡和稳定平衡的典型例子。〞[25] 后来一些科普著作采用了《中国古代物理学》的说法,如李丹丹的《物理源流💃🏿:物理历史与物理科技》(2014)、台运真的《物理🏋🏼:在辉煌的历史里》(2015)。虽然他们把其中费解的〝随遇滚动〞修正成〝随意滚动〞➔🩸,整段文意依然有误解🙋🏼♀️👨🏿🎤。
笔者认为,目前流行的解释把〝叩动〞理解为〝制止〞,与原意正好相反,而且影响到对上句的理解🤲🏼。查《中文大字典》,〝叩〞字下有🧑🏽🦰🧝🏻♀️:〝【叩动】击而动之也。《论衡·状留》策杖叩动,才微辄停。〞其意甚明。据上下文意🖥,此处〝叩动〞并非〝制止〞或阻挡,而是轻敲扰动。〝圆物〞放到地上,一般而言,并不恰巧在平衡位置📱,它可能滚向任何方向,随后达到平衡状态。轻敲扰动🤚🏻,〝圆物〞略为滚动后又达到平衡状态。《状留篇》这段文字当理解为📐:圆球放在平地上(可能滚向任何方向),东西南北各个方向都有可能🚉。用棍子轻敲扰动💑,才稍微滚一下,圆球就又停下。方块下地💳,一放下就停住了❔。要想改变它的位置,必须人力移动🫧。 毫无疑问,《状留篇》中〝投之于地〞之地与〝集地〞之地同义🎖,都是平常的地;〝投之于地〞之〝投〞释为〝放〞🧑🏼🦰,正与整句相协🌞🚵🏼,这才是随遇平衡的典型例子。
据吴从祥的《〈论衡〉篇目系年》,《论衡·超奇篇》作于汉章帝建初八年(83)以后,《状留篇》作于《超奇篇》之后🏆✏️。《是应篇》作于《论衡·须颂篇》之前,《须颂篇》作于建初八年(83)至元和二年(85)之间。[26] 故《状留篇》和《是应篇》的写作年代相同或相近。它们都用〝投之于地〞和〝集地〞对举,足见两篇中〝投之于地〞的含义相同,都是放在地上的意思🧬。精确地说🤾🏽♂️,是放在平地上◻️。
王充对〝圆物投之于地〞的论述,为理解《是应篇》中的〝投之于地〞提供了权威的解释👨🏻🍼。假如释〝杓〞为勺柄,司南句变成〝司南的柄🈸➜,放在地上,其柄指南〞👨🏻✈️,明显不合情理🏌🏽♂️😢。笔者认为:《是应篇》中放在地上的决不是司南的柄,而是整个〝司南酌〞⤵️。司南句说的是:〝司南之酌(司南酌)👷🏻,放在地上,其柄指南。〞
4)〝瓢针司南酌〞与磁石勺说之优劣
黄兴指出:古代有条件、古人有能力制成多种天然磁石指向器。这是正确的。但黄文认为:〝磁石勺是综合效果最佳的指向方案,且很好地贴合了文献记载🌹。〞司南句〝这12个字表达的含义和上文中指出的勺状磁石指南的用法高度相符🪂,且描述到位🧑🏿⚖️⛹🏼♀️、语言精练🤽。〞[27] 笔者难以苟同。上文已分析黄文的解读不合《论衡》司南句之意。据黄文的磁石水浮司南实验,李志超的瓢中放磁石的水浮司南有许多优点,可行性毫无疑问,其不足之处只是传统磁针式水罗盘的通病。与磁石勺方案相比,磁石水浮司南似乎还略胜一筹。至于水浮式瓢针司南酌👩🏿🚀,未在黄文比较之列🦹🏿♂️🧑🏽🎄。磁石勺和瓢针司南酌都属磁性指向器,在此不妨略作比较🐏👦🏽。
黄文中测试时,磁石勺是放在四种不同材质的光滑地盘上,不是放在地上。假如磁石勺放在地面上(即〝投之于地〞),结果将大为不同🏤。也许不能转动,最好的结果可能是用人力向下搔动或拨动勺柄,使其一边上下摆动👨💼,一边水平转动,才能指南。但是《论衡》司南句中并没有这样的额外操作,可见黄文中指出的勺状磁石指南的用法和《论衡》司南句表达的含义并不相符。磁石勺模型即使能指南,却不是《论衡》所记的司南💁🏿♂️。然而,水浮式瓢针司南酌放在地上(即〝投之于地〞),无论初始方向是什么,司南酌之柄都会因天性而自动指南🤒。可见〝瓢针司南酌〞才与《论衡》司南句表达的含义高度相符。
王充取〝司南之酌〞为例,表明〝司南之酌〞并不新奇,必有所本。现存古籍,只知《鬼谷子》和《韩非子》〝司南〞早于《论衡》。《韩非子》中的〝立司南〞〽️,实指立表测影。《鬼谷子》也是先秦之书,早有学者著《鬼谷子真伪考》(作者归属有争议),指出西汉刘向的《说苑·善说》中引用过《鬼谷子》之文😳。[28] 时至东汉🛺,王充《论衡·答佞篇》曰👰🏼♀️:〝术则从横😱,师则鬼谷也🥶。传曰:苏秦👃🏼、张仪习从横之术于鬼谷先生。〞由此可知,王充知道鬼谷子其人。《鬼谷子》中有〝磁石之取针〞和〝必载司南〞的记载🚻,《论衡》中也有〝磁石引针〞和〝司南之酌〞🤖,王充谅也见过《鬼谷子》其书☢️,知道郑人取玉〝必载司南〞之事。他在《是应篇》中以〝司南之酌🧝🏿,投之于地,其柢指南〞十二字,用平直的语言举出这个例子说明天性😟。
被磁石吸引过的钢針已被磁化,变成磁针🧘♀️🈳。磁针本身早在鬼谷子時代就已存在,发现它的指向性远比发现磁石的指向性容易。天然的小葫蘆瓢被用作磁针的承载体🍹,除了它能满足水浮指南,〝为其不惑〞的基本要求🎇🙋🏻,也是为了传统观念的需要。北斗之所以称为北斗,是因为其形如勺👨🏼⚖️。《汉书·王莽传》🧑🏽⚕️:〝莽亲之南郊,铸作威斗。威斗者👩🦽➡️👱🏻♀️,以五石、铜为之🧏🏻♂️,若北斗,长二尺五寸🦮✶,欲以压胜众兵💭。〞取天然小葫芦瓢制成的〝瓢针司南酌〞,暗合天地造化之妙🌰😾。
5)〝瓢针司南酌〞之文物与文献留踪
有意思的是,〝圆物〞〝投之于地〞👋🏿🚽,〝东西南北,无之不可〞。而〝司南之酌〞〝投之于地〞,则〝其柢指南〞。之所以如此不同🕐,是因为 〝司南之酌〞有天性(磁性),普通〝圆物〞无天性。《管氏指蒙·释中第八》曰:〝磁者母之道🎣,针者铁之戕,母子之气以是感,以是通🫶,受戕之性💪🏼,以是复,以是完。体轻而径,所指必端,应一气之所召♋️。〞[29]此段文字简奥,形成年代上溯至何时待考,然所述磁石和磁针的母子关系和同气相召可视为古人对〝瓢针司南酌〞天性指南的传统解释🈚️。值得指出⚠🆑,《管氏指蒙·释中第八》中还有关于磁偏角的早期珍贵记载,如:〝土曷中而方曷偏,较轩辕之纪🧑🔬,尚在星虚丁癸之躔。〞确认“瓢针司南酌”也有助于破解此类谜团📗。
传世的六朝诗文中尚有司南酌的留存。[30]唐宋时,世上仍有司南🧑🏽🍼🦻🏼,唐韦肇《瓢赋》〝充玩好,则校司南以为可〞是一明证🧑🦼➡️。佛家看到天性指南的司南以及传说中的司南车对弘扬佛法有利,异军突起,与司南和司南车结下了不解之缘🤵🏿,在司南和指南针的交会时期🆒,留下了诸多足迹🚝。例如:北宋末年释正觉的《颂古》诗曰👨👩👦:〝妙握司南造化柄,水云器具在甄陶。〞[31] 此诗意味深长🫷🏼🚊,值得探究🧙🏻♂️。有学者以为诗中司南应指权力,[32] 这是一种误解😚。元末熊梦祥所撰《析津志·寺观》曰:〝要哉,正觉之司南🌲,真乘之準酌欤。〞[33] 文中〝正觉之司南〞显然不可能解释成〝正觉的权力〞👐🏼。元末,明通津草堂本《论衡》尚未刻行,熊梦祥所见的《论衡》应作〝司南之酌〞⛄️。他将司南酌化为〝正觉之司南🙅🏻🌬,真乘之準酌〞,语义双关。前后句联系起来解读,不难发现正觉诗写实的情境:陶器面上浮着带有造化柄的器具---司南。1982年元旦🕵🏻♂️,江苏省丹徒县发现一处大型唐代银器窖藏🏊🏻,出土器物共九百五十余件🚴🏻。引人注目的是〝论语玉烛〞涂金龟负圆筒、银酒令筹和银酒令旗等酒文化考古实物,[34] 最令人感兴趣的是一支带有葫芦针矛顶的银酒令纛🔢。虽然〝瓢針司南酌〞实物本身难以留存▶️,它化身的酒文化中行使权力的的銀酒令纛,对传世文献記载是有力的支持。作为实体司南的〝正觉之司南〞🦹🏻,正是具有天性指南的造化柄的水浮司南酌。[35]
进一步考察银酒令纛上的针矛葫芦形顶🐥,还可发现,银酒令纛上留下了“瓢针司南酌”向针碗浮针过渡的痕迹✅。针矛葫芦形顶的葫芦化为三截🤾🏽♀️🖕🏿,活象针碗浮针的造型,暗示“瓢针司南酌”确是宋元针碗浮针的前身。
随着研究的深入,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🧠:古代确实发明了《论衡》称之为“司南之酌”的瓢针司南酌。
說明:本文即將刊於《中國訓詁學報》第四輯🤽♀️。
[1] 闻人军:《原始水浮指南针的发明--〝瓢针司南酌〞之发现》,《自然科学史研究》2015年第4期👄,450-460页。
[2] 闻人军👆🏼:《司南酌和指南鱼、针碗浮针传承关系考》📣,载《考工司南》,上海:上海古籍出版社👨🏿🦱,2017年,262-267页。
[3] 张荫麟:《中国历史上之〝奇器〞及其作者》☕️,《燕京学报》第3期,1928年🧖🏼♀️🦿,359-381页♦︎。
[4] 王振铎⚧:《司南、指南针与罗经盘(上)》,《中国考古学报》第3期🤜🏽,1948年,119-260页♻️。
[5] 刘亦丰、刘亦未👨🏻🏫🧛♂️、刘秉正🪮:《司南指南文献新考》,《自然辩证法通讯》2010年第5期🙌🏽,54-59页🔚🏌🏽♂️。
[6] 北京大学历史系《论衡》注释小组:《论衡注释》,北京👩🏼🦳:中华书局⇒,1979年🥣,1003页🔟🐩。
[7] 袁华忠、方家常译注🦹🏼♀️👹:《论衡全译》🚅,贵阳👩🏼🦲:贵州人民出版社♢,1993年,1077页。
[8] 李志超🧜:《王充司南新解》,《自然科学史研究》2004年第4期,364-365页🧜🏽。
[9] 孙机👼🏿:《简论〝司南〞兼及〝司南佩〞》,《中国历史文物》2005年第4期🧗🏿♀️,4-11页🫱🏽。
[10] 程军:《〝司南〞词意探源》,《博物馆研究》2007年第3期,38-39页。
[11] 黄兴:《天然磁石勺〝司南〞实证研究》,《自然科学史研究》2017年第3期,361-386页。
[12] 张宗祥校注🖕🏼、郑绍昌标点:《论衡校注》,上海:上海古籍出版社⟹,2010年🥲,596,599页。
[13] 闻人军💪🏻:《〝司南之酌〞辩证及〝北斗说〞证误》🅰️,《经学文献研究集刊》第18辑,上海:上海书店出版社🛍️,2017年,20-36页。
[14] 杨琳:《勺形司南未可轻易否定》,《自然辩证法通讯》2016年第3期,84-87页。
[15] 黄兴🦹🏿♂️:《天然磁石勺〝司南〞实证研究》。
[16] 王弼著、邢璹注:《周易略例》卷一,范氏奇书本🧐,6a页。
[17] 玄装口述🧑🏫、辩机笔受🍙🔺:《大唐西域记》卷十,四库全书本🏊🏽♂️🦤,15a页🧚🏽♀️。
[18] 段成式著,方南生点校🍯:《酉阳杂俎》续集卷五💅🏻🧑🦼,北京:中华书局☪️,1981年,246页。
[19] 徐用诚原辑⚔️🎈、刘纯续增:《玉机微义》卷十⚫️,四库全书本,23a页。
[20] 孙一奎:《赤水元珠》卷一,四库全书本🫄🏽,73a页🫄🏽。
[21] 汪维辉➞:《训诂基本原则例说》,《汉字汉语研究》,2018年第1期🥕, 75-94页。
[22] 黄晖🫓:《论衡校释》(附刘盼遂集解)🧆,北京:中华书局,1990年,719页⛴。
[23] 袁华忠、方家常译注👂🏻:《论衡全译》💪,1011页👋🏼。
[24] 黄晖:《论衡校释》,623页🧑🏻🍳。
[25] 戴念祖👳🏼♀️:《中国古代物理学》✍🏼🫥,台北:台湾商务印书馆🧖🏿📱,1994年, 27-28页。
[26] 吴从祥:《王充经学思想研究》🙆🏻♀️,北京: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🙇🏼♂️,2012年🪨🫣,364-365页🧀。
[27] 黄兴📟:《天然磁石勺〝司南〞实证研究》🫴🏽。
[28] 康晓玮👨🏻✈️:《〈鬼谷子〉真伪考略》,郑州大学2012年硕士学位论文🚷,23页🧅。
[29] 题(魏)管辂撰🧑🏼🍳:《管氏指蒙》🤸🏼♀️,《续修四库全书》第1052册,上海:上海古籍出版社,2002年,384页🧙🏿♂️。
[30] 闻人军📙🔬:《六朝诗文中的司南酌和指南舟》,载《考工司南》,250-261页。
[31] CBETA电子佛典集成《宏智禅师广録》卷二。《大正藏》第48册🔎,No.2001。其纸本来源𓀎:侍者法润🫸🏿、信悟编:《泗州普照觉和尚颂古》,收入大正新修大藏经刊行会编:《大正新修大藏经》,(东京)大藏出版株式会社,1988年👈。
[32] 刘亦丰、刘亦未🪒、刘秉正:《司南指南文献新考》。
[33] 熊梦祥著、北京图书馆善本组辑:《析津志辑佚》,北京古籍出版社,1983年,74页🤚。
[34] 陆九皋🖋、刘兴👨👨👦👦:《论语玉烛考略》🙎👖,《文物》1982年第11期,第34-37页。
[35] 闻人军🍮:《〝瓢针司南酌〞的考古和文献新证》,《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》第7辑💛,上海:上海古籍出版社,2018年,437-448页。
本文收稿日期为2018年12月3日
本文发布日期为2018年12月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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