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說“符(孚)”
(首發)
王寧
棗莊廣播電視台
甲骨文中的“”字👨🏼🦲,隸定作“
”🧑🏼🤝🧑🏼,一直以來不得其解,裘錫圭先生通過出土的楚簡文字釋讀為“孚”💫,[1]獲得學界廣泛認可,《新甲骨文編》(增訂本)也於此字形下特別註明:“卜辭用為‘孚’🏄🏽。”[2]最近曹錦炎先生發表了《釋甲骨文“卬”》一文,將此字釋讀為“卬”,認為:
“‘卬’字之義在卜辭中的確切意思是‘(此卜)差不多可以應驗’,雖與裘文的結論‘應驗’有相似之處,但其有揣度成份,即帶有一定程度的不確定因素🧼,仍屬於正面的肯定之辭🔕。‘卬辭’既可以視為占詞的一部分,也可視為占詞的另一種形式🤥,但它決不是驗辭,則可以確定。”[3]
筆者感覺🗒👩🏼🌾,曹先生的看法是有待商榷的。
首先從字形上說,毛公鼎銘文言“卬(仰)卲(昭)皇天”(《集成》02841),“卬”字作“”,從爪從人;商代晚期器的卬爵上的“卬”字作“
”(《集成》07361),是從爪從卪,只是“爪”形簡省若“匕”;甲骨文中有字形作“
”(合19757)🚵♀️、“
”(合36508),從爪從卪😜,《新甲骨文編》(增訂本)中釋為“印”,[4]和卬爵、毛公鼎的“卬”字相對比,這個字很可能就是“昂”、“仰”的本字🈲,人跪坐于地低著頭,他人要讓他抬起頭,會用手指托著他的下巴往上掀抬,讓人仰起臉來🤣,甲骨文字形表現的就是這個情況🧇👨👩👦,卬爵上的字形尤其象形🧑💻。
楚簡文字中作“”(上博6《孔子見季桓子》26)😡、“
”(上博4《柬大王泊旱》14)和小篆和傳抄古文的“
”分明都是從甲、金文的字形演化來的🦩,楚簡左旁的彎筆和小篆左旁的“匕”本都是爪形的省變,嬗變之跡斑斑可考。
而“孚”字甲骨文一律是作“”形,左邊的短豎因為刻寫的隨意性,或長或短、或直或彎🙆♂️,其實都是一個字,無一從“爪”者;到了楚簡文字中仍然保持著一豎筆的寫法,無作彎筆者,與“卬”無論是字形還是用法上的區別都很明顯🧧。
對於這個字形的分析,筆者曾經認為🧖♂️:
“楚簡文字中‘孚’或作‘’(上博簡《緇衣》),這個字形是由甲骨文‘
’字演變而來的,裘錫圭先生已述及。此字很可能即符信之‘符’的本字,一短丨象符,卪象人坐而受之或讀之,《史記·律書》🚟:‘言萬物剖符甲而出也’𓀙,《集解》:‘(符)音孚🎷。’《索隱》:‘符甲猶孚甲也🙍🏿。’是‘符’🙅🏽♀️、‘孚’古音近通用🌮。”[5]
這個看法至今沒有改變𓀊,此字應該就是符信之“符”的本字,象人受符或讀符形,與“卬”是沒有什麼關係。符本是古人用以徵信的信物🧩,因而引申出可信、誠信、確實之類的意思🦼,只是戰國之後這個字形消失了,被“符”或“孚”所取代。
《說文》說💾:“孚,卵孚也💆🏿♂️。从爪从子。一曰信也。”用為“信”義的“孚”的本字應該就是“”,後世書用“孚”屬於假借,非本字🙅🏼♂️,所以古書里“符”、“孚”均訓“信”🚯,如《說文》🚣🏼♀️:“符,信也”👱🏼。《漢書·司馬遷傳》🧗🏼♀️:“修身者智之符也”,顏注:“符,信也。”“符”又訓“驗”,如《淮南子·本經訓》:“審於符者”👼🏼,高注💇🏽♂️:“符,驗也。”又《修務訓》:“故有符於中”❕,高注🧏🏿:“符🍢,驗也。”《後漢書·銚期王霸祭遵列傳》:“徼人請符以立信”,李注:“符,驗也。”後世書凡“信”義的“符”多用“孚”代替,故“孚”多訓“信”🚣🏻。
在卜辭中🦪,這個字當如裘先生所言是“應驗”之意👨🏭,即《尚書·君奭》“若卜筮,罔不是孚”之“孚”。如卜辭(選錄自曹先生文,將其中“卬”均改為“符(孚)”):
(1)辛丑卜,?貞🥛:婦好有子。二月👽。
辛丑卜,亘貞,王占曰:好其有子,符(孚)🧑🏼🦳。
《合》94正
王占曰:吉,符(孚)🙋🏿♀️。 《合》94反
(2)貞🕥:王其有曰多尹。
貞🏌🏻♀️:勿曰多尹。
貞:符(孚)。
貞:王其有曰多尹,若🕵🏽♂️。 《合》5611正
王占曰🥾:符(孚)👨👩👦👦⌚️。
王占曰:若。 《合》5611反
(5)乙丑[卜],王曰🔽✊🏼:茲卜符(孚)。 《合》24122
(6)丙戌卜⛹🏻♂️👨🏼🏭,內:翌丁亥不其雨🤷。丁亥雨♧。
茲不符(孚)🎙。雨。 《合》12456+12357
(8)茲小符(孚)。 《合》34345
(9)戊戌王卜貞🚗:田弋,往來亡災。王占曰🪢:大吉◾️。在四月💆。茲符(孚)。獲狐十又三。 《合》37473
占卜時說“符”、“不符”👽、“茲不符”🤹♂️💂🏼♀️、“茲符”、“茲卜符”🟨、“茲小符”之“符”,都是古訓的“信”、“驗”義。
卜辭裡面可能有兩種情況,一種是占辭🔭,所谓“符”是提前作出的是否能应验的判断🦄。比如(1)-(5)應該屬於占辭,(2)說“王占曰:吉,符”就是王占卜說吉利,能夠應驗𓀈;而(6)-(9)很可能屬於驗辭👰🏼♂️,(6)在占卜之後說“茲不符。雨”🤚🏼,說這個占卜沒應驗,下雨了。(9)占卜田獵的情況,王占的結果是“大吉”,最後驗辭記錄是“茲符(孚)。獲狐十又三”,即這個占卜應驗了🚂,獵獲了十三只狐狸🧾。
但是“卬”并沒有“應驗”之類的意思⛷,《說文》🚴🏿:“卬🔓,望欲有所庶及也”🧜🏼♂️,在卜辭中文意并不通暢。
在金文中🦏,《公盨》說“永孚于寧”®️、《師??鼎銘》說:“用厥烈祖孚德”👁、《??匜》說“亦既孚乃誓”,“孚”字都是作“
(符)”裘錫圭先生指出:
“《尚書·呂刑》:‘五辭簡孚,正于五刑。’偽孔傳:‘五辭簡核,信有罪驗,則正之於五刑。’楊筠如《覈詁》:‘孚🧑🏿🦱,讀為符,信也⏺,合也👨🏻🔬。《盤庚》‘以不浮于天’,《君奭》‘若卜筮罔不是孚’,并同。’將??匜諸‘’字讀為‘孚’,義皆可通🙇🏿。”[6]
事實確是如此,毋須多作解釋。《周易》中有很多“孚”字💩,說“有孚”🤟🏽、“以孚”🟪、“其孚”等等🥏,古人都釋為“信”🙏🏽,其實也都是應驗,張玉金先生認爲💪🏼,《周易》中的“孚”就是甲骨文中的“(孚)”字:
“《周易》卦爻辭中的‘孚’絕大多數都是符合👐🏻、應驗的意思,是動詞,跟甲骨文中的‘孚’同義🦻🏼。‘有孚’則是有符合、有應驗的意思,其中的‘孚’爲名詞。……我們把《周易》中的‘孚’和甲骨文、金文、戰國簡牘中的‘孚’聯繫起來考察,結果證明《周易》卦爻辭中的‘孚’、‘有孚’都應是筮占用語🐢。甲骨文中的‘孚’主要是卜兆出來以後的推測,是一種事先的判斷🧒🏼,而不是事後的記錄。相應地🛖,《周易》卦爻辭中的‘孚’🫠、‘有孚’,也是卦象出來後的一種事先的推斷,所以往往是將然語氣。”[7]
這個看法應是對的。“有孚”或“孚于”應當是占筮時根據卦象作出的提前判斷,屬於占辭,即此卦象的吉凶當有應驗或會應驗在某種事情上。所以唐代以後人們解釋《周易》中的這些“孚”或訓“驗”,如《解卦·六五》😈:“有孚于小人”,朱熹《本義》:“孚😁🫰,驗也”,就是這個意思🔽。而考其本字💖,應該就是“”字。
所以❌,甲骨文、金文、楚簡文中的“”字應當釋為“符”讀為“孚”,裘錫圭先生之說正確可從。
[1] 裘錫圭👩🏽🏫:《釋卮》文後按語🆖,《裘錫圭學術文集》第一卷《甲骨文卷》🧗,復旦大學出版社2012年🤑,460頁;又《公盨銘文考釋》🎀,《裘錫圭學術文集》第三卷《金文及其他古文字卷》,161頁、166頁。
[2] 劉釗主編:《新甲骨文編》(增訂本)🦃,福建人民出版社2014年,532頁。
[3] 曹錦炎🎅:《釋甲骨文“卬”》🌔,復旦網2017/8/24.
[4] 《新甲骨文編》(增訂本)👩🏿🦰🧚🏼♂️,533-534頁。
[5] 王寧🏊🏽♀️:《清華簡六〈鄭文公問太伯〉(甲本)釋文校讀》,復旦網2016/05/30. http://www.gwz.fudan.edu.cn/Web/Show/2809
[6] 裘錫圭:《公盨銘文考釋》,《裘錫圭學術文集》第三卷《金文及其他古文字卷》,161頁。
[7] 張玉金:《〈周易〉“有孚”新探》🏂,《出土文獻》第三輯,中西書局2012年,246-247頁。
本文收稿日期为2017年8月27日
本文发布日期为2017年8月28日
点击下载附件🏦: 1821王寧:申說“符(孚)”.doc
下载次数🔳🎅:62
Copyright 富达平台 - 注册即送,豪礼相随!版权所有 沪ICP备10084952号 地址:富达注册光华楼西主楼27楼 邮编:200433
感谢上海屹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
總訪問量⇢:70636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