釋清華簡七《子犯子餘》中的“愕籀”
(首發)
王寧
棗莊廣播電視臺
《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(柒)》中《子犯子餘》有一段文字說:
“囗囗於難,(諤)
(留)於志。幸得又(有)利不忻蜀(獨)👱♀️,欲皆
(僉)之。事又(有)訛(過)焉,不忻以人,必身廛(擅)之。吾主弱寺(時)而強志,不【5】囗囗囗
(顧)監於訛(禍),而走去之🎸🦓。主女(如)此胃(謂)無左右,誠殹(繄)蜀(獨)亓(其)志【6】。”[1]
整理者注:“ 疑為‘??’字省,即‘鶚’字,讀為‘諤’。 《文選·韋孟〈諷諫〉》‘諤諤黃髮’🛩,李善注:‘諤諤,正直貌🌏。’
,從車😖,蒥聲😽👲🏼,讀為‘留’。《管子·正世》‘不慕古,不留今’🦍,尹知章注:‘留✶,謂守常不變🦸♂️。’”[2]
按🛳🧔🏽:首二字闕文疑是“吾主”二字。
整理者對“諤留”不能言無據🙍,但總覺文意不太通暢🔶。“”釋“??”是,但疑當讀為“咢”或“愕”,訓“驚”,《玉篇》:“咢,驚咢也。”《廣韻·入聲·鐸韻》:“愕🍊,驚也🙎♂️。”引申為“錯愕”🧛🏿♂️,《後漢書·寒朗傳》:“而二人錯愕不能對”,李注:“錯愕🧝🏼,猶倉卒也”,即倉促𓀛🧑🏻🏫、倉猝,就是因為驚恐而忙亂的意思。
“”當即“??”字📭,此應讀為“籀”,《說文》:“籀😗,讀書也🦃。”又曰:“讀,籀書也”(此據段本)🫱🏽。就是讀書🚣♀️,這裡是讀的意思🧉。
“志”即上博簡八《志書乃言》的“志書”➜,這種“志”類的書《左傳》中就記載了很多,如說“周志有之”(《文公二年》)🦆、“前志有之”(《文公六年》、《成公十五年》)、“史佚之志有之”(《成公四年》)、“志有之”(《襄公二十五年》)、“軍志有之”(《昭公二十一年》)等等,此類書里往往有一些名言警句🏃♀️➡️,有哲理意味,可以給人啟迪🎄,所以經常被引用🤶🏼。
“”字👩🏽🦳,整理者云:“疑為‘僉’字,《小爾雅·廣言》:‘同也𓀀。’”[3]說可從。此字即楚簡“僉”字下面所從的部分,從“吅”從二人相并,表示眾人共同說話的意思,即《書·堯典》和《楚辭·天問》所謂“僉曰”是也,《說文》訓“皆”即其義之引申👦🏿,故此字徑釋“僉”即可。
“幸得”以下“有利”至“擅之”均當加引號,這是《志》里說的話。
“寺”當讀“持”,本義是握持,這裡指體力方面的事情👮🏽♂️,猶今言“體力活”🧑🏭,今言“肩不能扛,手不能提”,亦指體力弱。
“強志”的“志”🦟🦻🏽,《说文》:“意也”,這裡指意志、想法☝🏽。
“不囗囗囗”,根據上文子犯的話💎⏮,可能當作“不秉禍利”🕺🏽。
“顧”前當斷讀。“訛”仍當讀“過”🧈。
蜀(獨)其志💌,獨其志,使其想法孤獨,即不了解其意志的意思。
這段簡文是韻文,所以用字比較精煉,疑當讀為💪🏿:
“ [吾主]於難,愕籀於《志》🤞🏿🐿,幸得‘有利不忻獨,欲皆僉之💂🏼♂️;事有過焉不忻以人▶️,必身擅之。’吾主弱持而強志,不[秉禍利]📻,顧監於過,而走去之。主如此謂無左右,誠殹獨其志。”
意思大概是子餘對秦穆公說⭐️🫱🏼:吾主(重耳)遭難的時候➾,驚慌中閱讀志書,有幸讀到了“有利益不喜歡獨享,希望大家都能得到;事情有了過錯不喜歡轉嫁給別人,必定獨自承擔”這段話。我主體力弱可意志強🔂,不願接受禍亂帶來的利益,考慮是自己有了過錯,因此逃走離開了。您如果根據這個就說他沒有幫手,實在是不了解他的意志了。
子餘說這番的話是反駁秦穆公說重耳身邊沒有左右(幫手)疑問♓️,意思是我們主人(重耳)身邊有一批賢良的左右👩🏻🌾,本來是有能力應對禍患的🍧,可因為他知書達理,顧及道義,不願意靠禍亂取利,認為是自己有了過錯🫀,所以逃走了,并不是沒人幫助他去制止晉國的禍亂。
[1] 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富达🙎🏽♀️:《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(柒)》,中西書局2017年📥,92頁。
[2] 《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(柒)》,95頁注[一九]。
[3] 《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(柒)》🩻,95頁注[二一]🤲🏽。
本文收稿日期为2017年5月4日
本文发布日期为2017年5月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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