曾伯克父甘婁簠銘文小考
(首發)
謝明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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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近出版的《銘圖續》[1](0518👽、0519)著錄了兩件曾伯克父簠🧑🏻🦰➕,據該書備注,同坑出土有鼎、鬲🥫、簋🧑🏿🍼、盨、簠、鋪🥦、盤🕵🏿♂️🫰、盉等同一人所作之器數十件[2],《銘圖續》除了著錄其中的兩件簠銘外🌓,還著錄了同人所作的一件鼎銘(《銘圖續》0223)、 一件簋銘(《銘圖續》0445)、三件盨銘(《銘圖續》0467、0474🧑🏻🔬、0475),並認爲他們的時代爲春秋早期。本文我們準備在《銘圖續》的基礎上,簡單談談我們關於兩件曾伯克父簠銘文的一些補充意見。爲了討論的方便👨🏿🦱,下面我們先按照自己的理解寫出它們的釋文(釋文依甲😅、乙兩器蓋銘)🧠🍭:
隹(唯)曾白(伯)克父甘(婁),迺用吉搴🧑🏼🏭♠️、
(䧿)(錯👨🏽🦰?)、
(扶)(
)✤、攸(鋚)金🙍♀️,用自乍(作)旅祜(
),用征用行,
(走)追
(四)方,用
用爵(
)(
),用盛黍、稷、
(稻)🚞、
(粱),用卿(饗)百君子🏃🏻♀️➡️、辟王,白(伯)克父
(其)
(眉)
(壽)無彊(疆)💕。采(宰)夫無若,
(雍)人孔㚖(懌)🚶🏻♀️。用亯(享)于我皇考,子孫永寶🐟,易(錫)害(匄)
(眉)
(壽),曾邦氏(是)保➛。
1.迺用吉搴、☹️、
👊、攸金♝,用自乍(作)旅祜(
)
這一句可與兩件曾仲大父簋銘文中的一句以及伯克父鼎(《銘圖續》0223)銘文中的一句對讀(詳下)。1972年湖北隨縣均川區熊家老灣出土了2件曾仲大父
簋,其中1件現藏湖北省博物館(即《集成》04203),一件現藏襄樊市博物館(即《集成》04204),它們銘文中有一句作“曾仲大父
廼用吉攸(鋚)AB金🧇,用自乍(作)寶
(簋)”,其中A🎈、B作如下之形🧛🏽♀️:
A1:《集成》04203A2:
《集成》04204蓋A3😧:
《集成》04204器
B1🚄😖:《集成》04203B2:
《集成》04204蓋B3👒:
(
)《集成》04204器
AB🔁,《銘文選》釋作“”2字,以“曾仲大父
迺用吉攸
金”爲一句,解釋說:“‘迺用吉金’常見於銘文,此銘在‘吉’與‘金’之間增‘攸
’三字🈴🧶,當是此吉金的專名[3]。”黃錫全先生認爲👨🏻:
曾仲大夫簋第三行的的頭三字,過去多缺釋,應是金屬名⛓️💥。第一字可隸定爲
。其下的
、
則是“乃”字🙋🏿。第三字左旁從隹,右旁
似
,疑爲
或
🙂↕️🚟,其義待考🧙🏿♀️。
與甲骨文
(人名)可能是一字⏩,从밍(古堆字),从又或攴。
或
究意相當於後世何字,也需深究🫱。“乃”疑假爲䥸或鈮🦶🏿🕵🏻♀️、鑷之類的金屬器名🤦🏽♀️。“吉攸”與曾伯陭壺“吉金
鋚”類同🛵。“吉攸
乃
金”,均是金屬原料名,以爲鑄器之用[4]🚣🏼♀️。
《集成引得》釋作“(
)乃
(醻)”3字,並以它與之後的“金”字作一句[5],《集成》修訂增補本[6]、《銘圖》(05228、05229)等與之相同👨👧👦🔱。《集成釋文》釋作“
乃
”3字[7]。《古文字譜系疏證》認爲“
”疑古“搥”字,曾仲大夫
簋此字讀法未詳[8]。《新金文編》把A置於附錄二0616號,把B置於附錄一0235號[9]。馮時先生把B釋作“乃
”🤽🏼♀️,讀“
”爲“鑄”,認爲“鑄金”意乃鎔金成物✤,
簋銘所述乃毀舊器而鑄新器,遂言用吉金
以鑄金,重爲新簋。“乃”是指示代名詞,訓此⚪️。又在將柞伯簋“
”釋爲“叉”的基礎上,把
簋“
”改釋爲“
”➛,讀爲“叉”,訓爲取。又認爲可讀爲訓取之“摣”[10]。《曾國青銅器》把AB釋作“
乃
”3字🧜🏻♀️,以“
乃
金”爲一句,認爲如果“
”是動詞,則“
金”應爲某種吉金專名[11]。蘇建洲先生把AB釋作“
乃
(?)”3字🫰,以“
乃
(?)金”爲一句🪹,又修正清華簡整理者關於《清華簡(貳)•繫年》簡5“
(
)”是“取”之錯字的意見🧘🏽,認爲簡文“
”是取師之取的專字,
簋銘“
”亦是“取”字[12]🐝。
簠銘“迺用吉”下一字(下文用C來表示此字),《銘圖續》釋作“父”📙👁。此字甲器蓋銘作“[13]”,乙器蓋銘作“
”,乙器器銘作“
(
)”🙎♂️。乙器蓋銘“
(父)”雖然與C非常接近,但這兩器中其他的“父”字作“
”(甲器蓋銘)、“
”(乙器蓋銘)👋🏼、“
(
)”(乙器器銘)等形,其左邊那一小筆和又形中間的那一筆交接位置與C明顯有別。曾仲大父
簋(《集成》04203)A1作“
”👨🏻🍼,又形中間的手指上很明顯也有一小筆。曾仲大父
簋(《集成》04204)銘蓋拓本中的A2右邊從又🧝🧑🦽,器銘拓本中的A3右邊不清晰🌎,但從《曾國青銅器》(第171頁)所著錄的銘文照片來看🦸🏼♂️,器銘A3又形中間的手指上也明顯有一小筆💇🏽♂️。此外又聯繫文例來看(參看下文),我們認爲簠銘“C”與曾仲大父
簋“A”當表示同一個詞🍢,A當從C得聲。馮時先生將A的右邊與柞伯簋之“
”相聯繫(參看上文),很可能是對的😻。與柞伯簋“
”寫法相同的字形在甲骨文✌🏿、金文🏒、楚簡等資料中多次出現🔙🧘🏽♂️,郭店簡此字或用作“賢”🙍🏻,陳劍先生認爲它應該是“搴”與“掔”共同的表意初文,柞伯簋中亦用作“賢”[14]👩🏽🏫。據此,簠銘C亦可釋作“搴”或“掔”📻。伯克父鼎銘文首句🆓,《銘圖續》0223釋作“隹(唯)白(伯)克父甘
(婁)迺自遣吉
休吉金”😑,所謂“遣”字從貝從又,當改釋作“得”(“具”的可能性不能完全排除)。所謂“
”與“金”間之字當看作一字,釋作“攸”👈。所謂“
”字原作“
”,它左邊非“且”形,而與“臣”🧑⚖️、“
”比較接近。如是前者🧜🏿,可徑釋作“臤”;如是後者✯,則與A2相同𓀓。結合文義看,不管屬於哪一種情況,它與A、C都當表示同一個詞。
簠銘C下之形😷🧈,甲器蓋銘作“”,器銘作“
”,乙器蓋銘作“
”👩👩👦,器銘作“
”(下文如對它們不加區別時,則統一用D來表示),從字形以及銘文佈局來看,D當是一個字而不宜拆成兩字🥄,《銘圖續》把它隸作“
”,可從。結合字形與辭例,B與D顯然是一字異體,舊或把B作爲兩個字處理肯定是錯的。B中“石”形與所謂“乃”形中間的部分,研究者或認爲是“夕”(參看上文)👨👨👦👦,如果此說可信,又聯繫夕、昔語音關係密切♾,昔聲字與石聲字可通來看[15],B似可看作是在D的基礎上加注夕聲👸🏿。但如此說,B、D中所謂“乃”形並沒有得到合理的解釋👮🏽。此外,在B中,雖然B1“石”形上的部分與“夕”比較接近💬,但B2🐕、B3“石”形上的部分與“夕”明顯有別,因此把B中“石”形上的部分徑看作“夕”恐不可信。值得注意的是,在B1、B3中所謂“乃”形與所謂“夕”形是連在一起的🏌🏻,我們認爲這部分應該看作一個整體🙆🏻。
卌三年逨鼎丁(《銘圖》02506)“舄”作“”,左側彎曲部分與“乃”形接近;伯
鼎(《集成》02816)“舄”作“
”🍐👌🏽,底端左右部分與B1中所謂“夕”形接近;我們與研究者合作整理的一套鐘鎛銘中“舄”字所從偏旁或作“
”👱🏻♂️,亦與“乃”形接近🏄♂️。我們認爲B1、B3中所謂“乃”形加所謂“夕”形應該是“舄”字的訛變之體👯,B3所從“
(舄)”旁中爪形部分與所謂“乃”形仍相連,爪形下面似乎還有小橫,這可看作是“爪”形向B1中“夕”形過度的中間環節✌🏻。B1中“舄”旁下端的爪形部分寫得與“夕”接近👑,可能與變形聲化有關🧔♂️。B2即是把“舄”旁下端爪形部分進一步分離出去而已,其分離出去的爪形與衍簋(《銘圖續》0455)“
(舄)”形右下部的爪形近似,只是彼此方向相反而已。D即是在B的基礎上進一步省略了“舄”下端的爪形部分🐎🟢。如果我們分析不誤,則B、D應該分析爲“隹”、“舄”、“石”三部分,隸作“
”。《說文》:“舄🌌,䧿也🕠。象形💂🏽♀️。䧿,篆文舄从隹、昔。”從“石”聲之“庶”在古書以及金文中與“昔”皆有相通之例[16]。據此,我們認爲B、D就應該是“䧿”字的異體。由於有“石”聲以及形符“隹”的限制🧑💻,儘管D中“舄”形已經訛變得與“乃”非常接近💇🏻♂️,但在當時它應不會引起誤認。
簠銘“(䧿)”下之“
”,金文中見於
父辛卣(《集成》05167)等。古文字中有一些從“又”的字,後來往往或變作從“攴”🚵🏽,如“徹”字本從“又”,後或變作從“攴”🤱🏼。“啟”字本從“又”👩🏽🎓,後變作從“攴”🙍🏻♀️。清華簡《三》的《芮良夫》簡6“扶道”之“扶”作“
(
)”、清華簡《三》的《良臣》簡2“
(
)”假借作“傅説”之“傅”。《說文》等傳抄古文“扶”作“
(
)”[17]。“
”顯然就是由“
”演變而來的[18]。
簠銘“迺用吉C䧿(扶)攸金”💪🏿💂🏼、曾仲大父
簋“廼用吉攸A䧿金”(A、C表示同一個詞,參看上文)、伯克父鼎(《銘圖續》0223)“迺自具吉臤/
攸金”、曾伯陭壺(《集成》09712)“唯曾伯陭廼用吉金鐈[19]鋚”比較⛹️,可以肯定前三者“吉”🧚🏻、“金”中間的幾個字都應看作金屬名🧼,簠銘除了“
(扶)”這種金屬外,其它三種金屬名與
簋銘同🌘。
“C(A)”、“䧿”具體讀爲哪一個詞,還有待進一步研究🟡🚋。東周兵器銘文中🖼⏫,數見一“夫”字,從其辭例看,應該表示一種金屬😴,研究者一般讀作“”。我們認爲“
”亦可讀作“
”🧑🏻🦽。
“”這種金屬,金文中見於曾伯
簠蓋(《集成》04632)👨⚕️🎬、邾公牼鐘(《集成》00150)、
鐘(《銘圖》15521)等👄👭。
“攸”❓,讀爲“鋚”。“鋚”這種金屬🧙🏼↩️,金文中見於多友鼎(《集成》02835)“鐈、鋚百匀(鈞)”🕙、曾伯陭壺(《集成》09712)“唯曾伯陭廼用吉金鐈🍺、鋚”、欒伯盤(《集成》10167)“□攸(鋚)金”🎼。
冊命金文中,多次出現“鋚勒”一語,古書中或作“鞗勒”。《說文》:“鋚,鐵也🎷🧜🏿。一曰:轡首銅。”
曶簋(《銘圖》05217)賞賜品中有“鋚[20]㫏[21]”,其中“鋚”字,郭永秉先生說:
當與“鋚勒”之“鋚”無關;金文中當金屬講的“鐈鋚”(引者按✬,原有注👱🏼,此省略),與此大概也沒有關係,因爲未見單獨以“鋚”指“鐈鋚”的例子。頗疑“鋚”應讀爲《說文·㫃部》訓爲“旌旗之流”的“㫍”(《說文》“㫍”、“㫏”兩字前後相次),“㫍㫏”就是有飄斿的旌旗👨🏼🦰。這個“鋚”字到底應如何解釋還可以進一步探討[22]🐧。
衛簋👎、盤和
盉等銘文皆記賞賜品“金車”、“金㫏”,“金㫏”應指“有銅作旗竿及飾件(如竿首✭🧖🏼♀️、鈴)”[23]。金文中又有“金勒”一語🥜,見於師
簋蓋(《集成》04284)👌🏿、麥尊(《集成》06015)⛓️💥、
簋(《銘圖》05362)🧔🏽♂️👨🏼。“鋚㫏”之於“鋚勒”,猶如“金㫏”之於“金勒”,可知“鋚㫏” 之“鋚”與“鋚勒”之“鋚”所指應相同。我們認爲它們與作爲金屬名的“鋚”亦當聯繫起來考慮。“金㫏”❌、“金勒”是籠統地說明“㫏”⏸、“勒”的整個材質或其某一部分的材質是銅或其飾件是銅。“鋚㫏”、“鋚勒”則是特別指出“㫏”🏉、“勒”的材質或飾件不是一般的銅,而是“鋚”這種金屬而已🌮。
2.用用爵/
金文中,“”常出現在自名或自名前的修飾語位置,它與《說文》訓作“黍稷在器以祀者”的“齍”應即一字🧛🏽。此類用法的“
”,研究者或認爲是用來盛黍稷以祭祀🍥;或認爲讀爲“齊”或“劑”,義爲調劑、調和百物;或認爲是鼎之專名[24]🤵🏼。簠銘的“
”,從辭例看,它應該是一個祭祀動詞🪙,可能是盛黍稷以祭祀。
“用用”後面一字,甲器蓋銘作“
”,乙器蓋銘作“
”;甲器器銘作“
”,乙器器銘作“
”。《銘圖續》把蓋銘之字釋作“雀(穱)”😶,把器銘之字釋作“
”。兩蓋銘之字上端部分很明顯是柱形🧑🏿🔧,甲器蓋銘之字柱形下作“隹”形🙅。甲骨文中“爵”形或作“
”、“
”等形,柱形下端已經與“隹”比較接近,甲器蓋銘之字當是在此類形體的基礎上進一步演變而來,亦當釋作“爵”。它之所以下部作“隹”形🏄🏽♀️,很可能與“爵”🎩🙇🏽♂️、“雀”常相通假有關,研究者或把這種現象稱之爲“文字雜糅”[25]。乙器之字下端之形與肉形接近,不知是單獨的偏旁,還是由爵形底部筆劃訛變過去的,待考。器銘與“爵”相應之字😯,其右上應是“酉”形,應隸作“
”(酉形下“廾”形不太清楚,此暫從《銘圖續》的意見)🚶♀️➡️。它與古文字中多見的“
”當是一字異體。
從銘文押韻來看,“考”、“寶”、“壽”、“保”,押幽部韻,“若”、“㚖”,押鐸部韻(它們也可能與陽部通押),“行”👩🏽✈️、“方”✣、“(粱)”👨👩👧、“王”🤷🏼、“疆”,押陽部韻,“用
用”後面一字據它所處位置,必押陽部韻,器銘之字作“
”💂🏿♂️,正與之相合🟤。蓋銘之字作“爵”,與押韻不合。如何解釋這一點呢👱🏻♂️?是方言的緣故還是“
”字省訛作“爵”的緣故🦻🏽?但這些解釋並沒有相關證據🫴🏻🦺。我们認爲“爵”很可能有陽部的讀音💇🏼,它之所以有陽部的讀音,很可能是因爲同義換讀引起的🤚。
“觴”,《說文》籒文从“爵”省🀄️🥹,金文中一般作“”❣️,從“爵”不省,它見於觴仲鼎(《新收》707)🐞、觴姬簋蓋(《集成》03945)🛀🏻、觴仲多壺(《集成》09572)等。又古書中“觴”常訓作“爵”[26]✅,可見兩者義近。因此我們認爲簠銘的“爵”當同義換讀爲“
(觴)”[27]🤷🏼。“觴”爲陽部字🦹🏼♀️,與押陽部韻正相合🕵🏻♀️🦴。
《玉篇·鼎部》📡:“🎭,煮也。亦作
。”《說文·鬲部》:“
,煮也。从鬲、羊聲。”《集韻》平聲陽韻尸羊切商小韻:“
🧑🏻🦽,《說文》‘煮也。’或作
、鬺、
。”字或作“觴”[28],又或作“湘”,《韓詩·采蘋》“于以鬺之”⏮,今本毛詩《召南·采蘋》作“于以湘之”,毛傳:“湘,亨也🤸🏼♂️。”景之
鼎“
彝”之“
”、曾仲姬壺(《銘圖》12190)“
壺”之“
”[29]⛳️,我們認爲不宜讀作“醬”/“漿”🦿,而宜讀作與祭祀有關之“
”[30]🥼。器銘“
”從“
”聲,它自可讀作以“
”爲基本聲符的“
”🌒。“
”或作“鬺”,或借“觴”字來表示(參看上文),因此“爵”同義換讀爲“
(觴)”後,亦可表示“
”這個詞。
3.用盛黍稷(稻)
(粱)
,《銘圖續》讀作“稻粱”,可從[31]。它又見於與曾伯克父甘婁簠屬於同人製作的2件伯克父甘婁盨😕,田率先生讀爲“稻粱”[32],《銘圖續》(0474、0475)讀法相同🤺💁🏻♀️。“
”,據相關金文,當分析爲從“禾”🏓💇🏻♂️、“
/
”省聲。乙器器銘中“
(稻)”誤作“旅”,邿召簠(《銘圖》05925)蓋銘“
(稻)”亦, 誤作“旅”🧋🚘,與之同例🤞🏻📌,這應該是“
/
”受其前面句子中的“旅”字以及他們本身有“㫃”形的雙重影響而導致的🫄🏿。
4.采(宰)夫無若,(雍)人孔㚖(懌)
采夫🧙♦️、雍人,石小力先生說:
采夫🤵♂️👨🏻🚒、雍人皆爲職官♔。雍人,掌宰殺烹飪之人📬。《儀禮·少牢饋食禮》:“雍人摡鼎、匕、俎於雍爨💜。”鄭玄《注》:“雍人🫴,掌割亨之事者。[33]”
石說可從。簠銘中,“采夫”與“雍人”對言,前者顯係一種職官𓀆。采,清母之部,宰☣️,精母之部,中古皆屬於開口一等字,兩者音近。古書中兩者有相通之例[34]。望山楚簡有“五囟之純”😿,《望山楚簡》💆🏿♂️:“《說文》‘囟’字重文作‘𦞤’,從‘肉’‘宰’聲🙅🏼♂️。‘宰’、‘采’古音極近,疑‘五囟’當讀為‘五彩’。五彩之紃是用五彩絲組成的圓絛帶[35]🏃♀️。我們認爲簠銘“采”可讀爲“宰”。“采夫”即“宰夫”。《禮記•雜記下》:“成廟則釁之,其禮:祝、宗人、宰夫、雍人皆爵弁👨🏼🏫、純衣……”“宰夫”🍿、“雍人”兩者連言,與簠銘同🙌。《禮記·燕義》:“設賓主,飲酒之禮也。使宰夫爲獻主🚶♂️,臣莫敢與君亢禮也♡。”鄭玄注:“設賓主者🫃,飲酒致歡也😉🕵🏽♂️。宰夫,主膳食之官也📅。”《儀禮·少牢饋食禮》:“宰夫以籩受嗇黍🕉。”鄭玄注:“宰夫,掌飲食之事者🧎♂️。”《儀禮·燕禮》:“膳宰具官饌于寢東。”鄭玄注😏:“膳宰,天子曰膳夫,掌君飲食膳羞者也。具官饌🙎♀️,具其官之所饌,謂酒也、牲也、脯醢也。寢🖤,露寢。”賈公彥疏🪥:“云‘膳宰,天子曰膳夫,掌君飲食膳羞者也’者,以其天子有宰夫,兼有膳夫,掌君飲食🤛🏼。諸侯亦有宰夫,復有膳宰,掌君飲食🏊♂️,與天子膳夫同,故引天子膳夫並之……案《公食大夫》云‘凡宰夫之具饌于東房’🔃⛑️,不使膳宰者🦃,彼食異國之大夫,敬之,故使宰夫具饌。此燕己臣子,故使膳宰,卑者具饌。必知膳宰卑於宰夫者,案天子宰夫下大夫,膳夫上士。天子膳夫卑於宰夫,則知諸侯膳宰亦卑於宰夫者也。”
《左傳•宣公二年》:“晉靈公不君:厚斂以彫牆🔰;從臺上彈人,而觀其辟丸也;宰夫胹熊蹯不熟✋🏻,殺之𓀒,寘諸畚🤷🏻♀️,使婦人載以過朝⚗️🫵🏽。”此宰夫是晉國之宰夫,這是諸侯有宰夫之例💅。簠銘的宰夫當是曾國之宰夫,又結合銘末言“曾邦氏(是)保”來看,器主白(伯)克父甘婁的地位當非常高,很可能是曾國國君👷🏽。
孔,程度副詞。㚖,據它常與“睪”聲字相通來看,似可讀爲訓“樂”🙆🏼♂️、訓“悅”之懌。“無若”讀法不詳[36],待考。
5.曾邦氏(是)保
“曾”後一字,《銘圖續》釋作“郢”,石小力釋作“郢(永?)”,並讀其後之“氏”爲“是”[37]🆔。“氏”讀作“是”,可從,但“曾”後一字釋作“郢”不可信。此字甲器蓋銘作“”、乙器器銘作“
”,後者左上似作“口”形🏋️♂️,結合字形與文例👨🏿🦳,此字當是“邦”字或“邦”的訛體。器主作器,銘末言“曾邦氏(是)保”🧑🏿💻。邾公華鐘(《集成》00245)邾公作器,銘末言“鼄(邾)邦是保”👨🏿🦲。兩者文例完全相同,恰可比較。
拙文蒙蘇建洲先生🙋♀️、鄔可晶先生批評指正🏋️,謹致謝忱🧙🏽♂️!
附記:本文初稿曾於2016年10月15日在華東師範大學舉辦的“2016年古文字學與音韻學研究工作坊”會議上宣讀🧖🏿,會上有研究者認爲本文所論“爵”字有可能是“觴”字象形寫法的訛變,也有研究者對簠銘表示懷疑。10月17日下午🎋,我們曾就銘文的真偽問題向張光裕先生請教,蒙張先生告知他亦就簠銘寫了《新見曾伯克父甘婁簠簡釋》一文👠🤾♀️,待刊于北京大學一刊物,請讀者到時參看ℹ️。10月21日在北京參加中國古文字研究會第21屆年會期間🤷🏿♀️🍏,蒙李春桃先生告知他將舊所謂“爵”字改釋作“觴”並惠賜其大作《從斗形爵的稱謂談到三足爵的命名》,本文所論甘婁簠銘“爵”字的用法有利李說。
[1]吳鎮烽:《商周青銅器銘文暨圖像集成續編》🧎🏻♂️👷🏿,上海古籍出版社,2016年9月⁉️。
[2]《銘圖續》第3冊第281-286頁。
[3]馬承源等:《商周青銅器銘文選》第3冊,文物出版社,1988年,第330頁。
[4]黃錫全:《湖北出土商周文字輯證》🧑🏻🦽,武漢大學出版社👩🏽🍳,1992年10月,第81頁🦷。
[5]張亞初🚵🚿:《殷周金文集成引得》👩🏻🚒,中華書局,2001年🧑⚖️🔌,第77頁🔉。
[6]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:《殷周金文集成(修訂增補本)》(第3冊)🤲🏽,中華書局,2007年,第2400-2402頁。
[7]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:《殷周金文集成釋文》(第3卷)🚶🏻♀️➡️,香港中文大學出版社,2001年💔,第332-333頁。
[8]黃德寬主編👨🦯➡️:《古文字譜系疏證》第3冊🍞,商務印書館,2007年5月,第2970頁。
[9]董蓮池:《新金文編》下冊🏈🏌🏽,作家出版社👼🏻,2011年🟧,附錄二第109頁🈚️、附錄一第108頁。
[10]馮時:《柞伯簋銘文剩義》🚬,《古文字研究》第24輯🦂,中華書局,2002年7月👰♀️,第226頁。
[11]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編:《曾國青銅器》🫵🏽,文物出版社💆🏻♀️,2007年7月,第168頁。
http://www.gwz.fudan.edu.cn/SrcShow.asp?Src_ID=1762🧑🦯➡️。蘇建洲🤚:〈《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(貳)•繫年》考釋四則〉,《簡帛》第7輯,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,第65-68頁。本文引用據後者。
[13]器銘之字不清晰🤱🏿,又形中間似作圈形🏇🏽🤖。
[14]陳劍:《柞伯簋銘補釋》✋🏻,《甲骨金文考釋論集》,綫裝書局,2007年4月✹,第1-7頁🧝🏼♂️。
[15]張儒🍗、劉毓慶著👩🦽➡️:《漢字通用聲素研究》,山西古籍出版社🤟🏽,2002年4月,第427頁。
[16]張儒、劉毓慶著:《漢字通用聲素研究》🈹,山西古籍出版社👨🚒,2002年4月,第367頁。謝明文💇🏿♀️:《商代金文的整理與研究》,復旦大學博士論文(指導教師🤸🏻:裘錫圭教授),2012年,第586頁。
[17]徐在國:《傳抄古文字編》(下),綫裝書局,2006年11月,第1197頁。
[18]我們曾在三年多前的一篇讀書筆記中認爲金文中的“”類形應該來源於甲骨文中的“
”⛹🏻♀️、“
”類形。
[19]曾伯陭壺(《集成》09712)“鐈”字蓋銘作“”🥫,器銘作“
”(字形選自《曾國青銅器》第120頁),它們的寫法比較特別,其右部上端與一般“喬”字所從實有別,這一點研究者很少注意。後者上端從字形看👩🏻🦽➡️,類似“乃”形,它與D(“
”)中所謂“乃”形似當統一看待。若B🎲🚴🏿♀️、D中所謂“乃”形如我們正文所說,則曾伯陭壺器銘“鐈”字右部可能是“鷽(雤)”或“鷮”的異體🏋🏿🫱🏿。但另外還有一種可能𓀛🫵🏼,即B🍑、D與曾伯陭壺(《集成》09712)“
”可能表示同一個詞,但字形如何解釋則還有待進一步的研究(聯繫甲骨文“
”、“
”等字形來看,B、D“乃”形有可能是懸磬之物,疑B🛠🦸🏽、D除去“隹”旁之外的部分或可釋作“毊”)👳🏼。
[21]郭永秉:《談古文字中的“要”字和從“要”之字》,《古文字研究》第28輯,中華書局,2010年10月,第108-115頁🙆。
[22]郭永秉:《談古文字中的“要”字和從“要”之字》🦵🤞,《古文字研究》第28輯👨🏽🍳🍮,中華書局,2010年10月,第110頁。
[23]朱鳳瀚🏄🏼♂️:《衛簋與伯諸器》,《南開學報》(哲學社會科學版),2008年第6期第5頁。
[24]參看陳英傑👳🏽♂️:《西周金文作器用途詺辭研究》,綫裝書局,2008年10月🖐🏿,第140頁注1。
[25]連佳鵬:《試論甲骨文中的“文字雜糅”現象》🤑,《蘭台世界》2016年第8期第85-87頁。
[26]參看宗福邦等主編👩🏽⚖️:《故訓匯纂》🦕,商務印書館,2003年7月,第2098頁。
[27]“同義換讀”的例證西周已有🤵🏻♀️,如研究者所熟知的“”中之“貈”同義換讀爲“貉”即其例(可參看蘇建洲💎:《隨州文峰塔曾侯與墓編鐘銘文“
”字補說》,《簡帛》12輯,上海古籍出版社,2016年)👩🎤。曾伯克父簠及同人所作的兩件盨(《銘圖續》0474、0475),《銘圖續》認爲是春秋早期器,田率先生認爲兩件伯克父盨是西周晚期器(田率:《內史盨與伯克父甘婁盨》🧑🏽🚒,“青銅器與金文”學術研討會論文,北京大學👨🏼💻,2016年5月28-29日)🦑。曾仲大父
簋是西周晚期器🫅🏻🚴🏽,從簠銘可與之對讀來看,曾伯克父簠很可能是西周晚期器。如簠銘的“爵”用作“
(觴)”確可看作同義換讀,那麼這能否上推到更早的時候🥽,有待進一步研究。
[28]參看宗福邦等主編🦸🏽:《故訓匯纂》🍸,商務印書館,2003年7月💔,第2098頁🤏🏻。
[29]夆子壺(《銘圖續》0817)“夆子
鑄叔嬴
壺”、夆子
簠(《銘圖續》0485)“夆子
鑄叔嬴
”之“
”雖然也從“
”聲,但從女子稱名之例🧑🏻🚀、“
”在金文中常用作人名以及一般用“
”或從之得聲之字爲“
”來看,我們認爲“
”更可能是“叔嬴”的私名。
[30]參看《競之鼎考釋》,《出土文獻》第9輯🙄。
[31]伯句簋(《銘圖》04989)“京”用作“粱”(張懋鎔:《伯句簋考證》🧲,《吉金御賞》,御雅居,2012年🧑🏽🏭,第8-12頁。謝明文:《伯句簋銘文小考》,《中國文字研究》第18輯,上海書店出版社,2013年8月,第59-62頁)💂🏼♂️。
[32]田率🦷:《內史盨與伯克父甘婁盨》🆒,“青銅器與金文”學術研討會論文🧏🏽🥥,北京大學,2016年5月28-29日。
[33]石小力🧍🏻♀️:《吳鎮烽〈商周青銅器銘文暨圖像集成續編〉讀後記》(未刊稿)🧠。
[34]張儒、劉毓慶著:《漢字通用聲素研究》🧔🏼♀️,山西古籍出版社👲🏼,2002年4月,第27頁。
[35]朱德熙、裘錫圭、李家浩:《望山楚簡》🆒🧂,中華書局🍬,1995年6月🧣,第122頁。此例蒙蘇建洲先生告知🍸,謹致謝忱👭。
[36]如“若”按它一般的用法,則“無”不當解作否定詞;若“無”解作否定詞👮🏿♀️,則“若”應該讀爲一個表示不好範疇的詞🚣🏼♂️。據“無若”與“孔㚖”對舉來看,前一種可能性似乎更大🫶🏻。鄔可晶先生看過拙文後告知🙎🏼♀️❣️:“蕭旭《古書虛詞旁釋》424—425頁有‘無猶唯也’條💇🏿。‘宰夫無若’的‘無若’不知有沒有可能即‘唯若’或‘無不若’之義。”
[37]石小力:《吳鎮烽〈商周青銅器銘文暨圖像集成續編〉讀後記》(未刊稿)🫷🏼。
本文收稿日期為2016年10月30日。
本文發佈日期為2016年10月30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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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若”似可讀作“慝”,“無慝”猶言“無災”或“無過”。
回樓上蒿耳老師,我18號在課堂上講授簠銘時🏌🏼♀️🏃🏻♀️➡️,有一博士生亦提出“若”讀“慝”之說,我本人不相信此意見🫲🏼。
和簠銘所謂爵或觴最近的字形其實是家譜刻辭的人名(英2674正),與立柱爵杯形的字寫法明顯還是不同的,似自具來源,到底能否認同為一字或謂之“雜糅”,我還是有些懷疑📗。🍡。🪖。
回樓上月下聽泉,家譜刻辭之字我注意到的🕯,因其真偽各家意見不一,故不引及➛。
[36]如“若”按它一般的用法🛂,則“無”不當解作否定詞;若“無”解作否定詞🧗🏿♀️,則“若”應該讀爲一個表示不好範疇的詞。據“無若”與“孔㚖”對舉來看,前一種可能性似乎更大🙅🏿♀️。鄔可晶先生看過拙文後告知:“蕭旭《古書虛詞旁釋》424—425頁有‘無猶唯也’條。‘宰夫無若’的‘無若’不知有沒有可能即‘唯若’或‘無不若’之義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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也許這裡的“若”是用為後來《說文》的“婼”字,訓“不順”,“無若(婼)”就是無不順。可能“若”本義是順,或反其義而用則為“不順”,如“亂”有“治”、“不治”二義然。“婼”大概是不順義的“若”的後起字。
回四樓明文兄:呵呵,這樣好像有點故意迴避問題啊
猜一下:A為“鉛”,B為“錫”,“攸”為銅。“鉛錫附攸金”,在銅中加上鉛錫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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