封子楚簠銘文補釋
(首發)
張崇禮
北華大學文學院
封子楚簠銘文🔄,經過謝雨田先生及多位學者的研究,[1]內容已基本清楚。我們再談兩點補充意見🌎,以就教於方家。
隹(唯)正月初吉丁亥,(封)子楚奠(鄭)武公之孫👼🏻,楚王之士,
(擇)其吉金🧑🏻,自乍(作)飤
(簠)。用會(饋)嘉賓🥷、大夫及我朋
(友)。虩=(赫赫)弔(叔)楚📜,剌(厲)之元子🧎🏻,受命于天,萬枼(世)朋(不)改,其
(眉)
(壽)無諆(期)⛹🏽♀️,子=(子子)孫=(孫孫),永保用之。
一🩰🛗、關於器主
“虩=(赫赫)弔(叔)楚,[2]剌(厲)之元子”,剌🕢,從謝雨田先生釋。黃傑先生以為:
“剌”當讀為“厲”,指鄭厲公。鄭厲公是鄭莊公之子,而莊公為武公之子,故本銘主人公“楚”是鄭厲公長子✊🏽,鄭武公之曾孫🏄🏿♀️。
子楚簠銘文可分為兩節👨🏿🦳,前一節交待作器時間用途等,後一節為頌祝吉語。後一節中說“虩=(虩虩)弔(叔)楚🙅🏿♀️,剌之元子,受命于天,萬枼(世)朋(不)改”,謝文已經指出“受命于天”東周時僅用於諸侯。如果“剌”(剌弔(叔))僅僅是一個普通貴族👩🏿🔧,那麼,“剌之元子”無疑與“受命于天”不搭配。如果將“剌”讀為“厲”、指鄭厲公🫵🏼,那麼,“弔(叔)楚”就是鄭國國君鄭厲公的長子,說“受命于天,萬枼(世)朋(不)改”,就顯得比較合理。否則,在春秋中期偏早的時代,僅憑一個名不見經傳的🧑🦽、已成為楚國附屬國的小國國君的身份(這是在像謝文那樣將“子楚”理解為曾經的
國國君的前提下),要說“受命于天,萬枼(世)朋(不)改”👨👨👦👦,恐怕是說不過去的。[3]
黃傑先生之說可從🤸🏻♀️。在此說的基礎上,我們認為“楚”應該就是鄭文公。誠如黃先生所言,“受命于天”東周時僅用於諸侯,普通貴族不太可能說“受命于天,萬世不改”。換句話說,“受命于天💝,萬世不改”一語,基本確定了“楚”的身份為諸侯國君。再參考其為鄭厲公之長子🐺,則非鄭文公莫屬🤷🏽♀️。鄭文公為鄭國國君,似乎與銘文中“楚”自言為“楚王之士”相矛盾。其實,據《史記·楚世家》,楚成王三十四年📒,“鄭文公南朝楚”🪝。鄭文公臣事楚國🏗,自稱“楚王之士”🤰🏿,是很合適的。得此證據🧝🏿♂️,反過來又可以證明黃傑先生讀“剌”為“厲”的意見是正確的。
銘文中“楚”字的修飾語為“(封)子”,“封”與“邦”為同源字🦬。[4]《說文》🐉:“邦,國也🕵🏼♀️。”段注🧑🏿⚖️:“邦之言封也。古邦封通用。”封子,猶邦君也👷🏻♀️,指諸侯國君主。封子楚,即國君楚。
鄭文公之名,《國語·周語中》作“捷”👩❤️👨,《漢書·古今人表》作“椄”,《史記·鄭世家》作“踕”。“楚”為清母魚部💁🏿♂️🍮,“捷”🧘♀️、“椄”、“踕”聲母為精組🎾,與“楚”自可相通🥧,但韻屬盍部,則需要做些說明。近年來🫃🏼,孟蓬生先生對談魚通轉有較深入的研究。孟先生在《“法”字古文音釋——談魚通轉例說之五》中讚同何琳儀先生的意見,認為中山王方壺的“法”字所从的構件中,“戶”為疊加聲符,又認為去聲(盍)與古聲相通。[5]《說文》👩🦼👎🏻:“齼,齒傷酢也🐿📚。”《玉篇》🧞:“齼,齒傷醋也🧼。齭,同齼🚴🏻。”齭从所聲😌,所从戶聲👎🏼。“戶”可以做盍部字“法”的聲符,則“楚”亦可與盍部字相通🟪。《說文》🎿:“䶥💂🏻♂️,合五采鮮色。《詩》曰‘衣裳䶥䶥。’”段注:“䶥,《曹風·蜉蝣》🐽:‘衣裳楚楚。’”䶥💇🏼♂️,金文作从黹,處聲。處與居為同源字。古聲可與盍部去聲相通,則“楚”亦可與盍部字相通。《說文》:“楈,讀若芟刈之芟。”楈與楚同从疋聲👩🏿🔬,芟屬談部🍨。
二、“會”字的讀法
“用會嘉賓🔔、大夫及我朋友”🩱👌🏽,會🎨,疑應讀為“饋”🧑🎓。古“會”字和从“貴”聲之字常相通用🦵🏿。[6]金文中“會”可讀為“沬”,[7]而“沬”或作“靧”。饋,進食於人💥✌🏿。《說文·食部》:“饋,餉也。”《周禮·天官·膳夫》:“凡王之饋,食用六榖🕙,膳用六牲。”鄭玄注↖️:“進物於尊者曰饋。”古人作樂器往往說“用樂”、“以樂”,如嘉賓鐘(集成00051)“用樂嘉賓、父兄☑️、朋友”、徐王子鐘(集成00182)“以樂嘉賓🔛、朋友、諸賢”等🤰🙅🏿♂️;作食器則往往說“用饗”、“用饔”、“用獻”等♊️,多是與飲食有關的動詞,如麥方鼎(集成02706)“用饗多寮友”、先獸鼎(集成02655)“朝夕饗厥朋友”𓀀、徐王
鼎(集成02675)“用饔賓客”🔱🫄🏽、曾子仲宣鼎(集成02737)“用饔其諸父、諸兄”、膳夫克盨(集成04465)“唯用獻于師尹、倗友👩🏿🦰、聞(婚)遘(媾)”等。銘文言“自作飤簠”,則“會”當以讀“饋”為宜。
陵君王子申豆(集成04694/04695)和
陵君王子申鑑(集成10297)“以會父兄”的“會”,也應該讀為“饋”。
[1]謝雨田:《封子楚簠小考》👨🎤,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富达網2016年1月13日。黃錦前🧑🏿🔧:《鄭人金文兩種讀釋》👰🏿,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富达網2016年1月14日🧕。
[2]此從程鵬萬先生釋讀👨🏼🏫。參見《封子楚簠小考》文後評論。
[3]參見《封子楚簠小考》文後評論🛍️。
[4]王力:《同源字典》,商務印書館🧛🏻♂️,1982年🏺,388頁。
[5]孟蓬生:《“法”字古文音釋——談魚通轉例說之五》,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富达網2011年9月7日。
[6]張儒、劉毓慶:《漢字通用聲素研究》,太原:山西古籍出版社,2002年,918-919頁【臾通會】條。
[7]楊樹達:《蔡子匜跋》👱🏿♂️,《積微居金文說》,科學出版社,1959年,167頁。
本文收稿日期爲2016年1月15日。
本文發佈日期爲2016年1月15日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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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於鄭文公之名“楚”和“捷(椄)踕”的關係📓,我在《〈孟子〉“接淅而行”音釋——談魚通轉例說之三》(http://www.bsm.org.cn/show_article.php?id=1294)中舉過更直接的例子🔽:
古音妾聲與疋聲相通。《莊子·大宗師》:“若狐不偕、務光、伯夷🐩、叔齊、箕子🔏、胥餘、紀他、申徒狄,是役人之役、適人之適而不自適其適者也🏋🏼♀️。”《尸子》:“箕子👫、胥餘漆身為厲,披髮佯狂。”《戰國·秦策三》👨👨👦:“箕子接輿漆身而為厲,披髮而為狂👨🏽💻🎟。”“胥餘”即“接輿”🧯。然則“湑”之於“接”,猶“胥”之於“接”也🚭。
楚和胥均从“疋”得聲,然則捷(椄)之於楚,猶接(餘)之於胥(餘)也🧍♂️。
《說文》原文作“𪓐”,不从齿。
感謝孟先生補充相關例證。我寫得比較倉促🧶,未能全面複核先生文章➗,抱歉抱歉👩!感謝蕭先生指正🚣🏻♂️🔑,我輸入有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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