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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劉釗:“臿”字源流考
    在 2014/10/20 10:08:57 发布

     

    “臿”字源流考

     

    劉釗

    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富达

     

    古文字研究的一項重要工作,從文字形體發展演變的正序說,就是要不斷在古文字中的不識字與後世的已識字之間建立聯繫,找尋古文字中的不識字與後世已識字的對應關係;從文字形體發展演變的倒序說,就是要不斷將後世的已識字逆推上溯,盡量在古文字中找尋到其原始形態,並解釋其形體的構造理據和發展演變脈絡。本文即以“臿”字的考釋和梳理為個案,凸顯這一工作的作用和意義。

    臿字《說文》列在卷七“臼”部,《說文》的訓釋說:

    臿,舂去麥皮也。(小徐本無“也”字)从臼,干所以臿之📧。(小徐本作“從臼、干聲”)[1]

    《說文》另有从“臿”為偏旁的如下幾個字🥈:

    1、鍤,郭衣鍼也。从金✋、臿聲🤶🏻🚣🏽‍♀️。

    2、㞚🧛🏿‍♀️,從後相臿也🦹🏼‍♂️。(小徐本無“也”字)从尸、从臿。(小徐本作“從尸、臿聲”)

    3、歃,歠也🙇‍♂️。(小徐本無“也”字)从欠、臿聲🧜🏽。《春秋傳》曰:歃而忘🤛🏽。

    4、㛼🍓👨🏻‍🦼,疾言失次也。从女、臿聲。讀若懾👍。

    5、插,刺肉也。(小徐本“肉”作“內”)从手、臿。

    《說文》對“臿”字的說解讓人很困惑🧑🏿‍🚀👨🏻‍🚒,首先“舂去麥皮也”的訓釋就讓人難以理解,因為“臿”字本身和目前已知从“臿”的所有字,在古書中似乎都沒有用為“舂”一類意思的例子🧙🏿‍♀️✡️。[2]其次《說文》對“臿”字結構的解釋也很可疑,從古文字字形和在古漢語中的用法看,“干”的本義應為“盾牌🙋🏿‍♀️。“盾牌”怎麼會用於“臿()之”呢➞?古音“干”在元部,“臿”在葉部✦,音並不近,“臿”从“干”聲也讓人難以接受👨🏻‍💻。所以不論是按大徐本從會意的角度來解釋,還是按小徐本從形聲的角度來解釋,《說文》對“臿”字的訓釋都讓人不解。

    曾侯乙墓竹簡中有如下一字:

    2

    11

    對於此字的考釋學術界有兩種意見,一種意見如《曾侯乙墓》一書所附由裘錫圭😇、李家浩兩位先生撰寫的《曾侯乙墓竹簡釋文與考釋》注19謂:

    此字亦見於11號簡,原文作,左半从“ 从“臼”。“”為倒“矢”形🪭,即《說文》訓為“也”的“”(參看注26)⛑。按《說文》篆文“臿”作“”🛟💇🏽‍♀️,从“干”从“臼”。“”、“干”二字形近🥞,疑“”即“臿”字🎿。《廣韻》洽韻呼洽切下有“”字👴🏿。[3]

    湯餘惠先生主編的《戰國文字編》採用此說將此字隸定作“”,列在“攵”部,李守奎先生編著的《楚文字編》所收該字字頭也隸定作“”👊🏻,並於字形之下解釋其結構謂:“左旁从倒矢插入臼中”。[4]一種意見是將其左旁視為“”字,如張光裕、滕壬生、黃錫全三位先生主編的《曾侯乙墓竹簡文字編》將此字隸定為“”,何琳儀先生著的《戰國古文字典》亦將此字隸定作“”🉑,解釋為🤷🏽:“疑‘’之繁文”。[5]

    在這兩種意見中,我們認為第一種意見是正確的。《說文》說🔽:“👩🏼‍🚒,㨖也。从干,入一爲干➕,入二爲🤹‍♂️。(小徐本“從干”下有“倒”字)讀若能言稍甚也。(小徐本“能”作“餁”)”《說文》將本像 “倒矢”形的“”誤認為从“干”,正說明“倒矢”形與“干”字容易訛混🌒。所以“”字左旁所从之“”就是“臿”字,“”字就應該釋為“)”。

    古文字中寫成“臼”字形的一類字形🈴,並非全都表示“杵臼”的意思💾,而是有三種表現意象:[6]一是表示“杵臼”之“臼”🟦,如“舂”字从“臼”為義符,“舊”字从“臼”為聲符🧑🏻;二是表示“凵”,如“臽”字从“臼”🕙,像人陷入坑坎形。臼的形狀本來與坑坎的形狀就相同,所以可以用同一個形體來表示🗒;三是表示某一窪陷處,如“鑿”字作“”(《侯馬盟書》15625)、“”(《侯馬盟書》320)“”(《侯馬盟書》179🤞:13)🧙‍♂️、“”(《侯馬盟書》15619)、“”(《侯馬盟書》179🦦🧗‍♂️:14)、“”(《九店楚簡》56-27)⬜️、“”(《古璽彙編》2241,鑿姓之“鑿”),所从之“臼”形像鑿子鑿出的窪陷處。“臿”字从倒矢从臼,應該是個會意字,所从之“臼”並不像杵臼形,而應與“鑿”字所从的“臼”形取義相同🥒,只是表示箭插入某處後造成的窪陷。因此“臿”字顯然是像箭插入某一區域之形,應該就是《說文》訓為“刺內也”的“插”的本字。古文字中从“攴”與从“手”在用為表義偏旁時可以相通,字書中有不少从“手”為義符的字就有从“攴(攵)”的異體👱🏻‍♂️,正說明了“)”與“插”的關係🧝🏽‍♀️。

    )”字見於《廣韻》入聲三十一“洽”韻,讀呼洽切🪟,訓為“盡也🧍🏻‍♂️。”又見於《集韻》平聲一“支第五”,讀俱為切,引《廣雅》訓為“臿也。”《廣雅·釋器》說“👨🏻‍🦯‍➡️、畚、💅♖、梩、喿、臿也。”王念孫《疏證》說:

    音媯汭之媯,字從臿支聲。從支聲而讀若媯, 猶有頍者弁之頍,從支聲而讀若跬也🍡。《說文》👷🏻‍♂️:,臿屬也🤵🏼,讀若媯📩。高誘注《淮南子·精神訓》云🏂🏽:三輔謂臿為,字竝與同。各本字皆作“”🎗,音插。案🧕🏻,音插,則與下文“臿”重出🤌,且《說文》、《玉篇》🥰、《廣韻》🫶🏼、《集韻》、《類篇》皆無“”字,此因“”字訛作“”,後人遂妄改曹憲之音耳🤷🏻‍♂️。今考《集韻》🫐、《類篇》👩‍🦲:🧑🏽‍🏭,俱為切,引《廣雅》🎶:✋🏿,臿也。其音即本於曹憲🥑🙊,是《廣雅》本作“”,不作“”👨‍🍳,曹憲本音媯,不音插,今據以訂正。

    按王氏之說失之武斷,《廣韻》就收有“)”字,音呼洽切,王氏失檢。[7]按我們目前已具有的古文字和俗文字的知識,從“”和“)”字的形體關係看🙎🏻‍♀️🦁,非但“)”不會是“”字之訛🍄‍🟫👨🏻‍🏫,反倒應該“”是“)”字之訛。這與“鼔”字又訛為“鼓”,由从“攴”變為从“支”🕓👛,從此分化為兩類形體是同類的變化♠︎。“)”訛為“”後,才“音隨形變”,出現了讀為“俱為切”的音。從上邊所論戰國楚簡中就已經出現“)”字看,更增加了“)”早於“”字🧎🏻‍♀️‍➡️,“”為“)”字之變的可能性💲。

    信陽楚簡2023 有如下一字:

    1

    2🧑🏿、

    字左旁从“木”⚂,右旁不甚清楚,但下部从“臼”可以肯定🌡🚼。何琳儀先生將其隸定為“”🍍,讀為“”,[8]李家浩先生則釋為“枕”🦔。[9]按李家浩先生釋此字為“枕”,顯然是認為右旁从“”🤙🏼。無論從字形還是從文義看,李家浩先生所釋的可信度都更高。

    曾侯乙墓簡簡2說“一箙,彔(綠)魚🤷🏻‍♀️,聶,屯(纁)(組)之綏”🔄👬,文中“)”字鵬宇先生受何琳儀先生讀信陽楚簡“”為“”的影響,也讀“)”為“”📅,引《類篇》“,衣重緣也。”謂🙌🏼㊗️:“聶之‘聶’在簡文中恰用為‘緣’,正與《廣韻》、《類篇》合。”[10]按讀“)”為“”雖然可行,但是將“”也理解為“緣”的意思則不妥,因為“聶”兩字雖然音近,但在這裡既不像是連綿詞,也不像是同義複合詞🏃🏻‍➡️,“”應該是修飾“聶”的,既然“聶”是“緣”的意思,則“)”再用為“衣緣”的意思顯然文意重複🧏🏼‍♂️。其實在《類篇》字“衣重緣也”的訓釋中🚹,“重”字是焦點,字書和韻書中从“臿”的字如“”🕑、“”有“皺”義,“”、“”有累積、重疊義,“”有“多”義,都與“”字的“重”義相合🍶🥳。另外與“臿”音近的“聶”、“攝”“疊”、“習”🍊、“沓”等詞也都有重、疊一類的意思🛤,可供比照。[11]所以“)聶”就是“多重的緣”的意思。當然“聶”的“)”應該讀為音同或音近的另外一個什麼字的可能也不能完全排除。

    曾侯乙墓簡簡11說“🧏🏼‍♀️、、兼、☞、……”,其中“”字《說文》訓為“臿屬”,“兼”字學者大都讀為“鐮”☂️,如此“”字釋為“)”🎟,在簡文中指用於起土的農具“臿”(又寫作“鍤”、“”)🤾🏿,就再合適不過了。[12]這也從文義角度進一步證明了釋“”為“)”是正確的。

    溫縣盟書T1K13589有如下一個人名:

    1-1-3589

    原釋文釋為“樴韓”二字。[13]按第一字左旁為“木”🚶🏻‍♀️,右旁上从“”🧏,下从“肉”,“”形上从倒“矢”,下从“臼”➜,其字形結構正是我們上邊考釋的“臿”字,所以該字顯然應該隸定為“”,可以視為是以“”為聲符,即聲符繁化的“”字異體🤌。

    以上考釋并解釋了戰國文字資料中的“臿”字,在這之前的古文字資料中有無“臿”字呢◾️?下邊讓我們來看三例西周金文的例子❌。

    格伯簋銘文中有寫成如下之形的一個字:

    1《殷周金文集成》(以下簡稱《集成》)4262·2

     2 《集成》4262·1 

     3🤸、《集成》4263

    4《集成》4264·1 

    5🫲、《集成》4264·2 

     6《集成》4265

    此字亦見於逆鐘,寫作如下之形:

    7🦶🏽、《集成》60[14]

    上列7個字形15都有一些省變,只有6最為完整。字下部从“皿”,上部从“”、从倒“矢”、从“臼”。“臼”字與下部“皿”字共用筆畫。這樣的結構,據上邊對“臿”字的考釋可知🔋,正與“臿”字的結構相合。7从“矢”更為明顯,直接借用“皿”旁上部為“臼”,這一點與1相同🫃。古文字在表示用手進行的某種動作的會意字中💅,有時有从手形(又🧗🏻‍♀️⛹🏼‍♀️、爪、)或省去手形(又、爪、)的兩種寫法🔡。這樣的兩種寫法表示的只是繁簡體的不同🏋🏼。以“”旁為例,如金文遹字繁體作“”(翏生盨),簡體作“”(盂鼎),學字繁體作“”(沈子它簋),簡體作“”(郾侯簋)✋🏿,颒字繁體作“”(頌鼎),簡體作“”(伯公父簠)就是顯例。前邊考釋的戰國文字中的“臿”字从倒“矢”从“臼”,而“”字上部所从的“臿”又多出了“”旁,像用手將“箭”插入某處,象形意味更濃🌰。這說明“”字所从的“臿”是繁體,是更為早期的寫法。

    對於“”字,楊樹達認為从“盥”省“矢”聲,郭沫若認為應隸定為“”,可見這兩位學者都看出該字从“矢”作。孫詒讓釋“釁”👩🏻‍🦳,他說:

    釁从从火从血,亦古文之異者,嚴可均釋為“插”,以篆文中又似“干”也,第二器作“”形👩🏿‍🎨❇️,尤相近,若然,則當為盟歃之歃🧘🏻,義亦得通🙆‍♂️🤴。

    劉心源隸定為“”🏊🏼‍♀️,他說:

    🧘🏼,阮釋盂👳🏿‍♂️,二吳釋釁,皆非👩‍🌾。《說文》臿从“臼”从“干”🚙,歃从“欠”从臿聲。歃者飲血也🚴🏼‍♂️,古者歃血為盟💸,此从歃省、血省會意,乃盟字也🕙。

    針對劉心源之說高田忠周指出👩🏻‍🍼:

    旁有兩點🐔,而劉氏不言及之,甚粗矣🕺🏿。

    李孝定總結諸家之釋說:

    阮氏釋“盂”,上所从與“于”字迥異,實乃从从干也👧🏼🧑🏻‍🦽,阮說誤。二吳釋釁🐪,尤誤。釁者🏅,沬之古文(詳見拙著《釋釁與沬》一文),金文累百數十見,無一與此相類者🙆🏽‍♂️,吳榮光氏所引兩釁字則鑄字也。郭氏釋🚛,亦僅第一形差近。然第一形如是从从矢🧔🏼‍♀️,則是从倒矢,不得為“寅”字,它二形尤遠,說不可从𓀉。楊氏釋矢📨,亦僅第一形差近♿,餘二形絕非矢字。且所引《論語·雍也》“夫子矢之”之“矢”,乃“誓”之借字,非用其本義,而此字除从矢姑如楊說外🚵🏻‍♀️,復从从皿,將何所取義乎💺?高田氏釋盥,攷首二形皿上有兩點👨🏻‍🏭,似是水字,然盥字至今為會意字,何以此从“干”聲?此說實可商也🙏🏽🪅。劉心源氏釋,謂从歃省血省會意👍🏻,按劉氏所釋🏄🏿💏,於字形吻合,可从👤。而其說仍有未安👁‍🗨。字蓋歃血為盟之象🤌,皿上二點👨🏽‍🍳,所歃血也🏄🏽‍♂️👃🏽。今血字从皿上一點,此从二點,實即血之異構也。字即从臿血會意,今作歃🙇‍♂️🤾🏼‍♂️,乃其異體⚰️。飲之,故从欠也🏄🏿‍♂️。孫氏後說與此同,而未有說🚵🏼,今為詳之。[15]

    李孝定指出字从“倒矢”和皿上从兩點至為關鍵👲🏼。以上所引諸家之說得失參半,尤其是都誤認為字所从之“皿”為“血”之省,誤信《說文》臿字从“干”之說🤘🏻,沒有注意到字本从“臼”是明顯的不足。不過孫詒讓引嚴可均釋“插”和劉心源釋“”的說法可為卓識🤱🏽。尤其是劉心源將字隸定為“”,更可以說是非常準確。“”字从“臿”从“皿”,應該是“歃血”之“歃”的異體,字从“皿”或是表示飲血之器🥥。

    逆鐘的“”字在銘文中用為人名,無義可說,格伯簋銘說“立”🤲🏽,“”即“巷”字古文。“立”之“”舊或讀為“歃”🤬,或認為指“盟”的意思👨🏿‍🦳,似都與文意不符。揣測文義,“”應為“成”的必要條件,是“”的標誌物,應該是一個具體的東西,很可能是指在田地中樹立標誌物或在街巷上樹立標誌物的意思。張政烺先生在批註《兩周金文辭大系考釋》的格伯簋時👨‍👩‍👧,在書的天頭上寫有“‘立’似是‘立洫成涂’或‘立遂成徑👨🏿‍🎓✨,’既名之曰田,當已有溝洫👩‍👩‍👧‍👦,或指作邑🧙🏿‍♂️?立成鄉。”的批語✋🏽,可供參考。[16]

    1991年🖐🏿🍼,在陜西省扶風縣齊家村村東發現一處墓地👩‍🦰,其中時代相當於西周中期的五號墓出土了11件青銅器,在其中四件器上有如下一個用為人名的字:

    91FQM5:1

    (91FQM5:2)

    (91FQM5:8)

    (91FQM5👎:12,內底銘文)

    (91FQM512,蓋內銘文)

    著錄這些器的《周原出土青銅器》一書對該字有兩種隸定,[17]一種是在標明器名時隸定作“”,一種是在釋文中隸定作“”👮🏻‍♀️。陳斯鵬👰🏿‍♂️、石小力🧶、蘇清芳三位先生編著的《新見金文字編》將該字隸定作“”,並在字下加按語謂:“字之左旁以雙手持矢向臼會意👷🏽‍♂️,造意與‘舂’同🛥,當即《說文》‘齊謂舂曰’之‘’”。[18]因為該字左旁既不是“舂”字,右旁也不是“邑”字,故《周原出土青銅器》的第一種隸定隸定作“”很不合適。第二種隸定隸定作“”應該說是比較準確的👏🏻。陳斯鵬🧜🏻‍♀️、石小力🎞、蘇清芳三位先生編著的《新見金文字編》將該字隸定作“ ”🏋🏿,以“”為“”字⤴️,與張光裕、滕壬生、黃錫全三位先生主編的《曾侯乙墓竹簡文字編》將“”字隸定為“”、何琳儀先生著的《戰國古文字典》亦將“”字隸定作“”並解釋為“之繁文”其誤相同。

    這個字左旁所从之“”⚙️、“”像兩手持箭插入某一區域之形🟦🏊🏿‍♀️,與上邊所論的格伯簋銘文中的“”字上部所从之“”即“臿”字結構完全相同,顯然也應該釋為“臿”🤷🏿‍♀️。“”字从“臿”从“卩”,應該隸定作“”。“”字不見於傳世字書。

    比盨銘文中有一個用作邑名的字寫作如下之形:[19]

    《集成》4466

    字从“倒矢”🚵🏽‍♀️,从“臼”👩🏿‍🦲,从“欠”👨‍🏭🧑🏿‍🚀,郭沫若隸定作“”,[20]李孝定指出字从“臼”不从“心”,應該隸定為“”。[21]上海博物館商周青銅器銘文選編寫組編的《商周青銅器銘文選》和張亞初先生編著的《殷周金文集成引得》等書都將該字釋為“歃”,從以上對“臿”字結構的分析來看,這一隸釋無疑是正確的。“”(歃)字所从之“”(臿)與上邊所釋 和“”形相比,已經省去了所从之“”,應該算是“臿”字的簡體💇🏼‍♂️。

    用為農具義的“臿”字在漢代寫作:

    馬王堆帛書《戰國縱橫家書》54行“負籠操臿”

    因為“臿”為木柄金屬頭,故在漢簡中又从“木”或“金”為義符寫作如下之形(112从“木”,1216从“金”):

    1♌️、《居延漢簡甲乙編》19.11

     2《居延漢簡甲乙編》47.4

    3《居延漢簡甲乙編》47.5 

     4《居延漢簡甲乙編》85.4

    5《居延漢簡甲乙編》214.17A

     6《居延漢簡甲乙編》227.61

    7🙂🧘🏻‍♂️、《居延漢簡甲乙編》312.17

     8👷🏽‍♀️、《居延漢簡甲乙編》515.44

    9➾🌏、《居延漢簡甲乙編》522.20

    10《肩水金關漢簡》73EJT1:142A

    11《江陵鳳凰山西漢簡牘》八號墓簡71

    12《肩水金關漢簡》73EJT1:271

    13《居延漢簡甲乙編》85.23

    14《肩水金關漢簡》303.6+303.1

    15🏍、《肩水金關漢簡》512.14

    16《江陵鳳凰山西漢簡牘》167號墓簡15

    其中25所從之“臿”上部已經訛成了“干”,而其他大部分形體上部都訛成了類似“止”形,使“臿”字整體看上去像是“齒”字。其中10所從之“臿”❤️,又寫得與戰國文字中的“匘”字很接近。最後一個形體16的照片不甚清楚⏳♎️,“鍤”字右旁的“臿”更是模糊🧖🏻‍♀️。《江陵鳳凰山西漢簡牘》一書中的摹本作“”,[22]裘錫圭先生《漢簡零拾》一文的第十八“鍤”條摹作“”🦔。[23]細審照片,該字右旁下部寫得類似“甲”字,這很可能是一種變形音化👰‍♂️🧔🏻,即將“臿”字下部音化成从“甲”聲🤸。古音“臿”在清紐葉部、“甲”在見紐葉部🧝🏽,韻部相同,中古皆為開口二等字🧲,聲母亦有相通之例,如“僉”在清紐🧟,但从“僉”得聲的“劍”、“檢”等字就都在見紐。這與同在葉部的“夾”字在見紐🕵🏼,而從“夾”得聲的“浹”字和“”字卻在精紐的情況類似。字書中“”可用為“閘”👩🏿‍🍼,《廣韻·洽韻》:“,下,閉城門也。”《集韻·洽韻》🫁:“🤘🏿,閉城門具👩🏻‍🚀,一曰以版有所蔽👩‍🦼‍➡️。”清朱駿聲《說文通訓定聲·謙部》🛼♥️:“閘💁🏽,字亦作。”從中也可以看出“臿”與“甲”兩字聲音上的關係。後世字書中从“臿”的字大都有寫成“”形的俗體,如“”又作“”,“”又作“”💂🏻‍♂️,“插”又作“”,敦煌S.328《伍子胥變文》插字作“”🍠,敦煌P.3906《碎金》插字作“”,都是明顯的例子,應該就是這種變形音化現象的孑遺。

    徐在國先生編的《傳抄古文字編》引《集篆古文韻海》有如下“臿”字和從“臿”的字🤼‍♂️:

    臿🕵🏼‍♂️:(《海》5·38(《海》5·39

    (《海》5·38

    🔘:(《海》5·39

    *(《海》5·39

    歃:(《海》5·39(《海》5·39

    🏞🚣🏽‍♀️:(《海》5·39

    插🧑‍💻:(《海》5·37

    其中除“”形應有錯訛不可解釋外,“臿”字共有兩種寫法,一種還是寫成从“干”从“臼”作“”,一種是所从的“臼”形有些變形,寫成“”。後一種寫法應該是在“”形基礎上演變出的一種俗體。後世的楷書字形中也是這兩種寫法共存,如“”又作“”👨‍🎓,“”又作“”,“”又作“”🧛🏼🦹‍♀️,“”又作“”🖖,“”又作“”,“”又作“”🔸💆🏼,“插”又作“”等皆是。俗體寫法中又可以分為稍有差別的兩種,一種是寫作“”形☎,一種是寫作“”形🏃🏻‍♂️。從文字形體的發展演變看,第二種寫法的“”形無疑應該是在第一種寫法“”形基礎上的進一步訛變。

    “臿”字俗體“”形又可被錯寫成“”和“”🧝🏻,“”是在“”形基礎上的進一步訛誤。《漢語大字典》收有“”字,張涌泉先生指出“”乃“”字傳刻之誤。《中華字海》既已收載“”字👫🏼,又收載原書本不存在的“”,當係抄襲《漢語大字典》之謬🧧。其說極是。[24]

    《字彙補》阜部收有“”字💦,謂:“倉夾切,音妾,山崖也。《南齊書·張融傳》:‘幽崖’。”《康熙字典》說:“按字諸書皆不載👱🏼‍♂️🧑🏽‍💼,止見於《南齊書》,注音倉夾反🙅🏻,大約崖岫峻狹之意。《字彙補》訓作山崖✈️,非。”

    從以上對“臿”字俗體的分析可知👦🏼,“”字右旁所从之“”明顯就是“臿”字,可歷代字書卻沒有保留下來“”字🧝🏽,只有《字彙補》收有“”字,“”應該是“”的俗體,字書有“”無“”,顯然是出於遺漏。因此上引《南齊書》的“”也就是“”🧖🏿‍♀️。

    《集韻》有“”一詞🧎🏻‍➡️,《集韻·緝韻》:“👩‍❤️‍💋‍👨,,陜也🛌。”《說文·女部》:“,疾言失次也。从女🛶📷、臿聲。讀若懾💹💆‍♀️。”又《集韻·洽韻》:“插,攝也。”從這兩條材料可知“臿”、“聶”音近可通(“臿”上古葉部🏊🏼‍♂️,《廣韻》洽韻,“聶”上古葉部,《廣韻》葉韻)🙍🏽‍♀️🏃🏻‍♀️,由此可以明白《集韻》的“”一詞與《南齊書》的“)”一詞乃一詞之異寫💂🏿。《漢語大詞典》“”字下列有“”🌙、“”二詞,分於兩個義項之下〰️,無疑應加以合併。

    下邊將以上通過考證得出的“臿”字的字形演變源流圖示如下: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附記🫂:本文初稿曾給張小艷、梁春勝、白于藍🤷🏼‍♂️、鄔可晶⚜️、謝明文、張傳官、任攀諸同仁看過🙇🏼‍♂️,蒙諸位提供資料☆,指正錯誤,使筆者受益多多,在此一併致以衷心的感謝。

     

     

    本文原刊於中國古文字研究會、中山大學古文字研究所編《古文字研究》(第三十輯)(中華書局⏮,2014)第592-600頁。

     



    [1] 本文所引《說文》,皆採用施謝捷先生的《說文解字》精校版電子文本𓀂,但個別字的斷句與其有不同🤹🏽‍♂️。

    [2] 《說文》對“臿”字的訓釋🕤,懷疑與對“”字的訓釋一樣,並不是釋義,而是釋形的。因“臿”、“”的構型都與“舂”字類似(皆作上下結構,都从“臼”),故“臿”🛗、“”的訓釋都有“舂”的意思。我們懷疑這是《說文》本於類推的猜測。古文字中从“倒矢”形的字,所从之“倒矢”後世或訛為“屰”,如古文字“幸”字从“犬”从“倒矢”作“”(上博簡《昭王毀室》簡3,陳劍釋)😰,《說文》作“(幸)”👨🏽‍🔧,“倒矢”形已訛為“屰”。由此可以推測“”字上部所从的“屰”也有可能是“倒矢”之訛,“”字就是“臿”字之變。

    [3] 湖北省博物館編《曾侯乙墓》503頁,文物出版社1989年。

    [4] 李守奎編著《楚文字編》205頁🧘🏿‍♂️,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2003年。

    [5] 何琳儀著《戰國古文字典》514頁,中華書局1998年🧓🏼。

    [6] 除此三種意象外,古文字中的“齒”字亦可訛變為“臼”。此點蒙白于藍先生提示👨🏽‍🦱。

    [7] 梁春勝🏭、張小艷在給筆者的信中指出:“表‘盡’、音呼洽切的‘)’字🏵,P.2011《刊謬補闕切韻》、P.2015《大唐刊謬補闕切韻》皆作‘’,乃其俗體;而北京故宫博物院藏王仁昫《刊謬補闕切韻》本作‘’(《唐五代韻書集存》上册522頁),此字又見於《篆隸萬象名義》179頁下,作‘’。龍宇純《唐寫全本王仁昫刊謬補闕切韻校箋》(香港中文大學1979年版)懷疑其字爲‘’,反切‘火洽反’爲‘大冷反’之譌🎼。(詳參《敦煌經部文獻合集》第6冊第3300頁注[四二四三])。”按從此字作“”、“”、“”🤶🏿,音呼洽切來看💝,形音密合(臿、夾音近🐕‍🦺,作“”是變換聲符或是變形音化),不大可能是另一字的訛混,反倒是訓為“盡”的解釋有可能是錯訛或混入。因“”、“”、“”諸形與“”形的差別不小,訛混的可能性不大🚭,而說到反切‘火洽反’爲‘大冷反’之譌,我們認為兩個字都錯的幾率也很小🙇🏽‍♂️,故龍宇純先生認為“”、“”、“”為“”字之訛➛🧑🏿‍🍳,“火洽反”爲“大冷反”之訛的推測值得懷疑🕰。

    [8] 何琳儀著《戰國古文字典》1437頁🏇🏼,中華書局1998年。

    [9] 李家浩《信陽楚簡中的“杮枳”》,《簡帛研究》第二輯,法律出版社1996年👩🏻‍🔧,111頁👩🏼‍🚀。

    [10] 鵬宇《曾侯乙墓竹簡文字集釋箋證》32頁🤹🧗🏿‍♀️,華東師範大學碩士論文(指導教師:劉志基),2010年👰🏻‍♀️。

    [11] 與“臿”音近的幾個字蒙鄔可晶先生提示🌆。

    [12] 參見蕭聖中《曾侯乙墓竹簡釋文補正及車馬制度研究》6263頁的相關引述,科學出版社2011年🤹🏽‍♂️。

    [13] 此條材料尚未正式公佈,蒙郝本性先生和魏克彬先生惠允提前使用,謹此致謝。

    [14] 此條材料蒙謝明文先生提示。

    [15] 以上有關“”字的考釋轉引自李孝定🦸🏽‍♀️、周法高、張日昇編著《金文詁林附錄》17351739頁,香港中文大學出版社1977年。

    [16] 張政烺著、朱鳳瀚等整理《張政烺批註<兩周金文辭大系考釋>》圖版上編193頁,中華書局2011年。

    [17] 曹瑋主編《周原出土青銅器》👍🏼,巴蜀書社2005年。

    [18] 陳斯鵬➿、石小力、蘇清芳編著《新見金文字編》282頁,福建人民出版社2012年。

    [19] 此一字形資料蒙謝明文先生提示。

    [20] 郭沫若《兩周金文辭大系圖錄考釋》124頁,日本求文堂1935年👎🏿。

    [21] 李孝定🤳🤹‍♀️、周法高、張日昇編著《金文詁林附錄》2583頁,香港中文大學出版社1977年。

    [22] 湖北省考古研究所編《江陵鳳凰山西漢簡牘》157頁,中華書局2013年。

    [23] 裘錫圭著《裘錫圭學術文集》第二卷91頁,復旦大學出版社2012年。

    [24] 張涌泉《漢語俗字叢考》823824頁☝🏼,中華書局2000年👩🏽‍🎨。

     

     

    本文收稿日期爲2014年10月17日。

    本文發佈日期爲2014年10月20日。



    点击下载附件♐️:1367劉釗:“臿”字源流考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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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学者评论
    • 海天 在 2014/10/20 17:11:54 评价道🤴🏼🧎🏻‍➡️:第1楼

      劉老師所揭示的溫縣盟書兩字應讀為「也」,即人名之後加「也」,參拙文〈《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(貳)‧系年》考釋七則〉中第六則關於「雍也」的論述(第七屆中國文字學年會,(長春:吉林大學主辦,2013年9月21-22日)。溫縣盟書「也」的寫法就是見於侯馬盟書與中山王器的「」字,吳振武先生釋為彤沙之沙初文,只是形體稍有變形🤖🥪。這種字形也見於張光裕先生在《紀念何琳儀先生誕辰七十周年古文字論文集》中所介紹的「錯金攻吾王光劍」的「也」字,魏宜輝✪、李守奎先生已指出是「」字(見李守奎〈清華簡《繫年》“也”字用法與攻吾王光劍🏌🏽‍♂️、欒書缶的釋讀〉《古研》30,頁376)。這樣可以說明這把劍應該是真的,造偽者不會知道有如此特殊的「也」字寫法。 ,

    • 天齊 在 2014/11/19 6:11:02 评价道👩‍🦯:第2楼

      散氏盤上的有個字,過去說是“眉”字🐂,裘錫圭、李學勤先生說應該是“履”字🙅🏼‍♂️。我人在德國🕠,想查閱這些先生的文章不便。近日發郵件給天津師大劉傳賓先生🤵🏽,他說收不到。我只好把我的意見寫在這裡,請專家指教🔔🧚🏽‍♂️。我曾作《徹法新解》,在我的小冊子《古史新解》一書裡有,也在中科院報和濟南大學學報上發表過。我的意思是徹法是作田法。學長裘錫圭有考證“徹田為糧”的“糧”字的文章🏊🏿‍♀️,我很贊同。但是,徹法不是孟子說的十一稅♥️,那是孟子想當然🚶🏻‍♀️‍➡️。因為我認為西周有作田的徹法🧑🏿‍💼,所以,我懷疑散氏盤等西周青銅器上的“履”字,會不會是“徹”字⏬,是指徹田🦠。履田的說法有點勉強❔。一是沒有文獻為證,二是不合整篇文字所說的情況✯,不像現場還要以步測地🪪。而徹田的說法,《詩經》中是很多的。至少是一種為田的方法👨🏽‍✈️。後來作爰田🙍🏻‍♀️,就是改變了作田法🙍🏿♚。我有《作爰田新解》一文,也在上述小書和雜誌上。我對古文字是門外漢,就是古史也成了業餘🩰,問題如果提得可笑請諒解。我現在熱心研究的是現實📊,是毛主義😆,可在網上查閱。我是母校66年畢業生,後在山東大學和海德堡大學任教,退休後專職德國萊茵學院院長👩‍🦱,從事中德文化交流工作,為祖國出點力👨🏿。我的郵箱是xiangguanqi@aliyun.com
      項觀奇 2014年11月18日於馬克思的家鄉紅思屢克

    • 天齊 在 2014/11/19 6:13:57 评价道👩🏻‍🦼:第3楼

      劉釗教授如能指教,我深表感謝。項觀奇11🫳🏽。1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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