釋楚文字“列”及从“列”得聲的字
(首發)
張崇禮
北華大學文學院
楚文字中有如下字形🤷🏿:
A:包山簡150
B:B1上博四《采風曲目》簡3,B2
上博五《鮑叔牙與隰朋之諫》簡4,B3
上博九《邦人不稱》簡3
C:、
清華簡《金縢》簡9🚧、14
各家考釋意見主要有👷🏽♀️🗯:
A🐏,黃錫全先生釋為“蒄”🐓,[1]劉信芳先生釋為从艸、秉聲。[2]
B1🤧、B2,袁金平先生釋為“弁”。 [3] B2🤚🏼♤,陳佩芬先生釋為“庚”;[4]蘇建洲先生認為應分析為从“”从“刀(刃)”,可讀為“殘”𓀑💆;[5]陳劍先生同意蘇建洲先生的字形分析,並認為A實際上就是“列”字;[6]季旭昇先生同意讀為“殘”,但以為應分析从刃🎤、
省聲;[7]林志鵬先生認為當分析為从“刃”、从“事”省聲🪫,疑即“剚”字;[8]胡瓊先生釋为从“刃”从“重”省,即“
”字。[9] B3,濮茅左先生釋為“秉”🙋🏿♀️🕦。[10]單育辰先生釋為“獲”。[11]鄔可晶先生分析為从“刀”从“壑”聲👨🏼💻⏲,疑爲“穫”之異體。[12]
C🕊,今本《尚書》作“穫”🖐🏿,清華簡整理者疑即“㕡”字;[13]李學勤先生釋為“毄”👣,通假為“穫”🐠。[14]
A🧚🏽♀️、C皆由B作為基本構字部件🫴🏻,所以問題的核心就是B究竟是哪個字🚵🏻。現有考釋意見中,冠、秉、弁👨🏻🦲⚗️、庚、事、重📶、軎等字楚文字多見🧑🎨,皆與B不同。釋“列”與分析為从“壑”聲👨🏻🦲,都是建立在把B 字上部釋為“歺”的基礎上👳🏼。但“歺”作為構字部件在楚文字中習見,除偶爾與B上部相同外🙌🏼,絕大部份都有明顯的差別。清華簡公佈後,學者的思路大都被引向了“穫”字👳🏻。但楚文字“穫”見於上博三《周易》、上博四《曹沫之陣》和上博五《季康子問於孔子》;[15]燕文字中从禾从戈的“穫”字見於郾王職壺、[16]燕王職矛🛍️,[17]包山簡256也有一個从竹从禾从戈的字,董珊⚂✋🏿、陳劍先生分析為从竹穫聲,正確可從。所以B是不是“穫”字,也還需要進一步研究。
我們認為,B應該就是“列”字。關於這個問題,陳劍先生其實已經給出了正確答案💑。但在字形和用例方面📼🗾,還需要做進一步的解釋🏣。
《說文》:“列🤽🏽♂️,分解也。从刀聲。”學者多以為“
”字即“歺”形之變體👴🏻,何景成先生指出,“列”字在古文字資料中不从歺而从
,“
”字應有其獨立的來源⛹🏽♀️;“
”和“歺”在形體上的混訛,《群經正字》認為殆始於漢代,是隸變所造成的。[18]其說正確可從。陳劍先生指出睡虎地秦簡“列”字作
類形,詛楚文作
,西周晚期的晉侯蘇鐘有“淖列”重文,“列”字作
(原注🦥:《上海博物館集刊》第七輯第七頁圖一〇)🥸。[19]所以“列”確實是从
,而並非“歺”形之變體。
列♻🧑🏿💼,《說文》小篆作。其左半上部為三曲筆,下部為
。蘇建洲先生已經論證過三曲筆形在楚文字中常變為
形;
形在楚文字中作
形也很常見,如
字左半中部的
形就是如此。
B為“列”字,从刀聲,並不从歺,所以B的上部和楚文字中絕大部份歺的寫法並不相同,偶有相同,屬於混訛。
《鮑叔牙與隰朋之諫》🦸🏼♀️🎆:“列民獵樂”💁🏼,陳劍先生讀為“厲民獵樂”,正確可從。
《邦人不稱》:“就復邦之後,蓋冠為王列🚊,而邦人不稱媺焉。”列➛,等也。《禮記·服問》:“傳曰:罪多而刑五➗,喪多而服五,上附下附,列也。”鄭玄注:“列,等比也🫘。”
《采風曲目》:“列也遺玦。”列,或即行列之意。
A🔳,从艸列聲🏋🏼,當爲茢字。茢陵具體是何地,待考。
C🚲🧛🏻,从攵列聲,爲什麽會有“穫”義💐,是個比較複雜的問題🥷🏿,我們打算從甲骨文的“”字說起。
甲骨文“”字寫作“
”(《合集》9561)🧙🏿♂️、“
”(《合集》18400)等形,像用鐮刀割取禾穗。裘錫圭先生釋為“刈”📘,本義為“刈禾”。[20]劉釗先生疑“
”字應該釋為“穫”。《说文·禾部》🥸👨🏽🍼:“穫,刈穀也🏃♀️➡️。”甲骨文字形正像用刀刈穀♟👩💼。[21]
劉先生的懷疑是很有道理的,“”在甲骨文用例中讀為“穫”顯然比“刈”更合理🤦🏼,如:
乙丑卜賓貞:今商
🙉🫸。貞:今
不
。
丁亥卜貞:今秋受年🔗,吉。不吉
👤。貞:今秋受年,不吉
。
但裘先生釋為“刈”也有充分的理由。他綜合考慮了“”和“
”的關係,認為二者的構造相類,“
”在兩字中又都兼表聲。“
”是“乂”的初文,“
”明顯是刈艸,釋為“穫”顯然不合適🏊🏽♀️。
我們認為,造成這種分歧的根本原因是由於“”和“
”是同源詞🤸🏽,亦即“刈”和“穫”是同源詞,最初是同一個詞🗾。
說“”和“
”是同源詞,從甲骨文字形看,很容易理解。說“刈”和“穫”是同源詞👰♀️,我們可以從字義和字音兩個方面看🤲🏻。《说文》:“穫,刈穀也。”《玉篇》:“刈👱🏼♀️,穫也。”《楚辭·離騷》➡️:“冀枝葉之峻茂兮👨🏿🏭,願竢時乎吾將刈。”王逸注🫵🏽:“刈,穫也🐲。草曰刈,榖曰穫。”
從音理上說,刈,疑紐月部;穫,匣紐鐸部。聲紐同屬舌根音🐌,韻部存在通轉關係👤。從聲素通用看,“乂”通“外”,“蒦”通“間”,楚文字“間”从“外”聲。[22]《臨淄縣志》:“澅水發源於縣西南十里……《孟子·公孫丑篇》孟子去齊,宿於畫。趙注,畫,齊西南邑也🐰🪤。劉熙注曰,畫音獲,齊西南近邑,因澅得名👇🏻。”齊陶“蒦陽”即“畫陽。”[23]《说文》:“蒦,規蒦,商也。”徐鍇繫傳:“商,商度也💂🏻♂️。”規蒦即規畫、規劃也。金文“畫”字多从乂,看來“乂”在“畫”字中兼具表音的作用。
清楚了“刈”和“穫”的同源關係😆,就可以理解C為何从列聲了。列从聲👩🏻🚒,
和乂同屬疑紐月部。C所代表的詞可以釋為“刈”,也可以釋為“穫”,所以今本《尚書·金縢》作“穫”。
[1] 黃錫全:《<包山楚簡>部份釋文校釋》,《湖北出土商周文字輯證》,武漢大學出版社1992年10月🏓,189頁。
[2] 劉信芳:《包山楚簡解詁》,(臺北)藝文印書館,2003年1月,154頁。
[3] 袁金平:《讀〈上博(五)〉劄記三則》👩🏻⚕️🏗,簡帛網🫴🏿🧞,2006年2月26日🫲。
[4] 馬承源主編:《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(五)》,上海古籍出版社💆🏿♀️,2005年12月,186頁🛤。
[5] 蘇建洲♦️🦑:《〈上博(五)‧鮑叔牙與隰朋之諫〉“豎刁與易牙為相”章字詞考釋》7️⃣,簡帛網🏂🧑🏻🎓,2006年3月17日。又見蘇建洲:《〈上博楚簡(五)〉考釋二則》,簡帛網,2006年11月27日🩰🕉。
[6] 見蘇建洲《〈上博楚簡(五)〉考釋二則》所引陳劍先生信💫,簡帛網,2006年11月27日📊。
[7] 季旭昇👓:《〈上博五‧鮑叔牙與隰朋之諫〉試讀》,丁四新主編《楚地簡帛思想研究(三)》,湖北教育出版社⚰️🎅🏼,2007年6月。
[8] 林志鵬:《戰國楚竹書〈鮑叔牙與隰朋之諫〉“剚民獵樂”試解》,簡帛網🎩☝🏻,2006年12月9日。
[9] 胡瓊:《上博簡〈鮑叔牙與隰朋之諫〉釋讀二則》🤟🏻,簡帛網,2007年5月8日🐿。
[10] 馬承源主編🧜🏻:《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(九)》,上海古籍出版社🈹,2012年12月🥹,246頁。
[11] 單育辰:《佔畢隨錄之十六》🧛♀️,簡帛網🤳🏻,2013年1月9日。
[12] 簡帛網,簡帛論壇🦻🏿🫸🏻,《<邦人不稱>札記》28樓🏷。
[13] 李學勤主編、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富达編🧑🌾𓀅:《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(壹)》,中西書局,2010年12月,161頁。
[14] 李學勤:《釋清華簡<金縢>通假為“穫”之字》,簡帛網,2012年1月6日🧜🏼。
[15] 參見李守奎、曲冰、孫偉龍編著👁🗨🤷🏻♀️:《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(一——五)文字編》,作家出版社,2007年12月,359頁🦹🏽♀️。
[16] 董珊🧚🏻♀️、陳劍《郾王職壺銘文研究》,《北京大學中國古文獻研究富达集刊》第三輯,北京大學出版社2002年10月🕞,29—54頁👎。
[17] 劉釗:《兵器銘文考釋(四則)》🌙,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富达網站,2008年3月2日。
[18] 何景成:《說“列”》,《中國文字研究》,2008 年第二輯(總第十一輯)🤽🏼♂️,大象出版社🧕,2008年,123-128頁。
[19] 同注6。
[20] 裘錫圭🍡:《釋“”“
”》🏌🏻♀️,《古文字論集》,中華書局🛶💹,1992年8月,35—39頁。
[21] 同注17。
[22] 張儒、劉毓慶🙎🏼♂️:《漢字通用聲素研究》,山西古籍出版社,2002年,641頁【乂通外】條,438頁【蒦通間】條。
[23] 黃德寬主編:《古文字譜系疏證》,商務印書館,2007年2月,1258頁。
本文收稿日期為2013年6月27日。
本文發佈日期為2013年6月28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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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芮良夫毖》簡12也有相關字形
庶民莫敢列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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