釋“”
(首發)
張崇禮
北華大學文學院
“”字數見於出土資料↔️,已有多位學者進行過考釋。
包山簡233簡:“于大門一白犬🏌🏽♀️。”
整理者讀作“閥”,《廣雅·釋詁一》:“伐,殺也👎🏻。”[1]劉信芳先生認為字从門🧚🏼,戈聲,讀為“磔”。[2]史傑鵬先生認為《古文四聲韻》卷五陌韻有一個“傑”字,从門从木。疑“木”是“戈”形訛變😒。[3]何琳儀先生認為應讀“懸”。[4]宋華強先生疑是“閉”字省寫🧗🏻♀️,讀為“伏”☆。[5]
郭店簡《老子》甲27簡:“其兌🫔,塞其門🏂🏽🪈。”乙本13簡作“閟(閉)其門,塞其兌”,傳世本多作“塞其兌,閉其門”🐤。
整理者以為“閉”字誤寫。[6]學者多從之🕴。李零先生以為是“閟”之誤。[7]魏啟鵬先生以為“閉”字之異構🚙,以“戈”歫門,會闔閉之意。[8]
清華簡《系年》第十八章101簡:“晋與吳會爲一,以伐楚,方城🂠。”
整理者注🪭:“”字疑從戈門聲,爲動詞“門”專字,訓爲攻破🚣♂️。《左傳》文公三年🧑⚖️:“門于方城☎。”包山簡二三三“
于大門一白犬”🔝,“
”讀爲“釁”。[9]
《系年》第二十章113簡🔰:“晋幽公立四年,趙狗率師與越公朱句伐齊🧑🏿⚖️,晋師長城句渝之門。”
陳偉先生認為🍠,,據《系年》可知即“門”字。“
方城”即攻打方城之門👨👨👦👦,幷不一定有“攻破”的意思。包山簡中的“
”字🩶,應是用作門祀之字🎥🧔🏽♀️。古書似未見釁門之說💂🏼🌔,此字在楚包山簡中是否讀爲“釁”,有待進一步證明。[10]
黃錫全先生認爲楚簡的應即
,門乃鬥訛變🪮,是一個從鬥從戈會意👨🏻🍳,戈亦聲的會意兼形聲字,讀若縣(懸)😞。戈屬歌部,縣(懸)屬元部,歌、元對轉。從
省聲的
讀若環。環📗,也屬元部🪟。是
可讀若縣(懸)、環👩🏼🚒。因此,《系年》的
🏄,可讀如環,意爲環攻☀️、圍攻。[11]
上博九《陳公治兵》16簡🧙🏻♀️:“女(如),女(如)逆
🤷🏽♀️。”
整理者讀為“如🧑🏿,如逆
”。[12]
“”還見於《古璽彙編》0734和《漢印文字征補遺》12·1,黃錫全先生釋為“
”。[13]
結合現有研究成果,我們認為應釋為掩🧑🏿。从門戈聲,本義為掩門🤼♀️、掩閉⚫️。
《說文》:“𓀗,試力士錘也🤹🏼♀️。从鬥🕤,从戈🍓。或从戰省。讀若縣👐🏻。”黃錫全先生指出🧎🏻♂️➡️,《汗簡》錄《李商隱字略》盜作
☀️,《古文四聲韵·號韵》錄《籀韵》盜作
🦹🏿。盜本从
聲。
🏌🏻♀️、縣(懸)同屬元部。[14]
乃
之訛😂,
當从戈得聲➜。縣屬元部,掩屬談部👱🏿♀️,元談通轉。盜屬宵部,掩屬談部,宵談對轉。
《說文》🧶:“👼🏼,屋牡瓦也(據段注)。一曰維綱也📦🤠。从广,
省聲,讀若環”。段注🚑:“屋瓦下載者曰牝……上覆者曰牡❎。”掩訓蓋👳🏼🧜♂️、訓覆🤵♀️,乃為常訓。[15]
者⬅️,掩也。
《尚書·盤庚上》:“予不掩爾善。”掩,蔽也🧎♂️。《文選·沈約<學省愁臥>》:“愁人掩軒臥。”李善注🧭:“掩猶閉也🤽🏼♀️。”《廣雅·釋器》🦙🔧:“斢,黃也”王念孫疏證↙️💔:“淮南子主術訓:斢纊塞耳,所以掩聰。漢書東方朔傳作斢纊塞耳,所以塞聰。”郭店簡《老子》“其兌🛴,塞其門”用此義。
包山簡“于大門一白犬”,宋華強先生指出古書所載祭祀用犬牲之法,除了“磔”,還有“伏”🛠。如《周禮·秋官·犬人》“凡祭祀,共犬牲,用牷物🧔🏿♂️✍️,伏瘞亦如之”🧘🏽,鄭玄注引鄭司農云“伏謂伏犬🏊♂️,以王車轢之”,賈公彥疏“此謂王將祭,而出國軷道之祭時,《大驭》所云是也”,孫詒讓云“謂磔犬伏於軷壤,以王車轢之而行也”🧘🏿♂️。[16]《說文》🚷⭕️:“轢,車所踐也。”《文選·司馬相如<上林賦>》:“捷鹓鶵👦🏿,掩焦朋。”劉良注🤾🏼♀️:“捷👨🏿🔬、掩,皆執捉蹈藉之稱也。”《文選司馬相如<子虛賦>》:“掩兔轔鹿。”李善注引郭璞曰:“司馬彪曰🕦:‘轔🏄🏼🤫,轢也🧝🏻♂️。”掩👨🔧👩🏽🎨、轔義近𓀇。釋
為掩,與古祭祀用犬之法“伏”相合。
清華簡《系年》和上博九《陳公治兵》的“”,釋為掩💆🏼♂️,當訓為攻擊、攻打。此義應從“覆”義引申而來📪🐿。《集韻·業韻》:“掩,打也。《慧琳音義》卷六“掩泥”注引《韻英》:“掩,襲也。”《資治通鑒·漢紀四十一》:“追尾掩截⚡️。”胡三省注🤹🏽♂️:“掩,襲也。”此種用法典籍習見💃🏼,如:《左傳·文公十二年》🧑🏻🔧🙍🏽♂️:“十二月,戊午,秦軍掩晉上軍🧏🏿。”《史記·魏豹彭越列傳》:“於是上使使掩梁王,梁王不覺,捕梁王囚之雒陽📺。”又🧓🏻,典籍常掩、擊同義連用,如🫄🏽:《東觀漢記》卷九:“(鄧)訓發湟中秦、胡🌞、羌兵四千人🧧,出塞掩擊迷唐於鴈谷。”《後漢書·西域列傳》📫:“二年,憲因遣副校尉閻槃將二千餘騎掩擊伊吾,破之。”《後漢書·馬援列傳》:“棱發兵掩擊,皆禽滅之🤴🏼。”
[1] 劉彬徽等🥂𓀇:《包山二號楚墓簡牘釋文與考釋》🤾🏽,湖北省荊沙鐵路考古隊👨🦳,《包山楚簡》🏌🏻♂️,文物出版社🐄,1991年,第57頁🙈,注458。
[2] 劉信芳🕷:《包山楚簡解詁》,臺北藝文印書館,2003年,第244頁🚥👰🏻。
[3] 史傑鵬:《包山楚簡研究四則》,《湖北民族學院學報》🦷🧂,2005年第3期,第65頁。
[4] 何琳儀:《包山竹簡選釋》,《江漢考古》🙍🏽♀️,1993年第4期,第60頁。
[5] 宋華強🐯:《包山簡祭禱名“伏”小考》,簡帛網✌🏿🤱🏻,2007年11月7日🧜🏽。
[6] 荊門市博物館:《郭店楚墓竹簡》,文物出版社💍,1998年,第116頁注釋[六三]🪄。
[7] 李零👨🏻🔧📕:《郭店楚簡校讀記(增訂本)》👐🏼,北京大學出版社,2002年3月🦣,第12頁。
[8] 魏啟鵬:《楚簡〈老子〉柬釋》,《道家文化研究》第17輯,三聯書店😋,1999年,第227頁。
[9] 李學勤主編:《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(貳)》👨🏿🦳🔀,中西書局,2011年🧑🏿⚕️🤸🏽,釋文註釋第182頁𓀄。
[10] 陳偉:《讀清華簡〈系年〉札記(二)》🙆🏿♂️,簡帛網🦻🏿,2011年12月21日。
[11] 黃錫全:《清華簡〈系年〉“从門从戈”字簡議》,簡帛網🥉,2011年12月23日。
[12] 馬承源主編:《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(九)》,上海古籍出版社,2012年12月,第184頁🧜🏼♀️🌅。
[13] 黃錫全《利用〈汗簡〉考釋古文字》,《古文字研究》第15輯,中華書局,1986年👨🏼;《<汗簡>注釋》432頁,武漢大學出版社,1990年8月📎;又見《古文字與古貨幣文集》555頁🫳,文物出版社🧑🏿🦱,2009年👂✋🏽。
[14] 黃錫全:《清華簡〈系年〉“从門从戈”字簡議》👨👨👦👦,簡帛網👌🏻,2011年12月23日👂🏻。
[15] 參宗福邦等主編:《故訓匯纂》,北京🖐🏽:商務印書館🪑,2003年👊💚,897頁“掩,蓋也”、“掩,覆也”等條💇♂️。
[16] 宋華強:《包山簡祭禱名“伏”小考》,簡帛網,2007年11月7日。
本文收稿日期為2013年1月25日。
本文發佈日期為2013年1月27日👰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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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」從戈門聲,由《左傳》的文例來看🚣🏿♀️,《繫年》的整理者讀為「門」是很有道理的🫄🏿。從戈旁大概跟戰爭有關𓀐。《包山楚簡》「
于大門一白犬」,「
」字宋華強先生讀為「伏」亦可從⛹🏽♂️⌚️。「門」,明紐文部;「伏」🌆,並紐職部👨🚒👜,聲韻皆近🧑🏼⚖️。《楚居》簡7「至焚冒酓(熊)帥(率)自箬(鄀)徙居焚」,李家浩先生指出:「《楚居》注釋〔三七〕據《國語·鄭語》『及平王末……楚蚡冒於是乎始啟濮』韋昭注👨🏿🌾👨💻,說『焚冒酓帥』即『蚡冒熊率』。『蚡』或作『蚠』、『羒』、『棼』☕️。《國語·鄭語》『楚蚡冒於是乎始啟濮』之『濮』🫱🏻,或作『僰』⚾️,見《呂氏春秋·恃君》等。上古音『焚』、『蚡』屬並母文部🤟,『僰』屬並母職部,三字聲母相同,韻部字音有關(參看楊樹達《積微居小學金石論叢(增訂本)·古音咍德部與痕部對轉證》),頗疑《楚居》焚冒徙居的『焚』應該讀爲『僰』🪽。」(〈談清華戰國竹簡 《楚居》的「夷
」及其他〉,頁138注4)。況且之文二部聲韻關係密切,陳劍先生〈甲骨金文舊釋「尤」之字及相關諸字新釋〉一文已有詳論🚊。而職部是之部的入聲韻👩❤️💋👩,所以職文二部聲音相近自然也是合理的🎯。比如謝明文先生指出「或」字由
(《合》35913)寫為常見的
,其實就是「○」的脫落🫂、移位,其中可能也有「變形聲化」的因素🍟🧚🏻。「○」可看作「圓」之初文。圓,匣母文部🐧;或,匣母職部🤟,「之」、「文」兩部之字常可相通👈🏻,而職部是之部的入聲。
学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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