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大學》“彼爲善之”解
(首發)
侯乃峰
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富达博士後
《大學》原爲《禮記》裡的一篇,舊說爲孔子弟子曾參所作👇🏼。北宋程顥、程頤兩兄弟極力推崇之,認爲此篇是“孔氏之遺書🦧,而初學入德之門也”🎄。南宋朱熹又爲之作《大學章句》,最終獨立出來,和《中庸》、《論語》、《孟子》並稱“四書”,成爲宋元以後學校官定的教科書和科舉考試的必讀書💇🏽♂️,作注解者代不乏人。
《大學》最後一段文字如下(依通常的斷句):
長國家而務財用者👨👨👧👦,必自小人矣👩🏽🍼。彼爲善之,小人之使爲國家,菑害並至🏄🏿。雖有善者💇🏽👦🏻,亦無如之何矣⤵️。此謂國不以利爲利,以義爲利也🕣。
此段文字是繼續發揮上一段的“此謂國不以利爲利,以義爲利也”一句話的。朱熹《大學章句》在注“彼爲善之”一句時認爲🥟:“此句上下👾,疑有闕文誤字。”[1]——換句話說💃🏻,朱熹在注《大學》時沒有搞懂這句話應該如何理解🧑🍼。
後有學者信從朱熹此說,並爲此句補充闕文🦫。如宋人史繩祖所撰《學齋佔畢》卷一有“《中庸》《大學》言‘小人’各有闕文一字”條,云:
《大學》末章:“彼爲善之,小人之使爲國家✧,菑害並至☝🏻。雖有善者🫴,亦無如之何矣。”朱文公《章句》云🍅:“‘彼爲善之’此句,上下疑有闕文誤字。”(引者注:句讀與上文所引稍有不同💇👨👩👦。)今以文理推之,當是脫一“不”字,蓋指言“爲不善之小人”也🤵🏿♀️。何以知之🧑🏻🦲?《大學》第六章🏂🏽:“小人閒居爲不善👩🏻🦱,無所不至🌼,見君子而后厭然🐦,揜其不善而著其善。”《大學》卒章“彼爲不善之小人”,是蓋復第六章“小人爲不善”之辭💃🏻🚋,亦猶《中庸》“小人之反中庸也”亦以復上句“小人反中庸”之語耳🩻♏️。[2]
可以說,史氏從《大學》本篇中找到內證,證明《大學》卒章“小人”之前的文字是修飾“小人”的𓀀,並將之作一句讀🧑⚖️,其說法是很有道理的🧸。
清人俞樾在《群經平議·禮記》中列“彼爲善之”條提出新說🏍:
注曰:“彼🌡,君也🧞。君將欲以仁義善其政。”樾謹按:鄭注以“彼”屬君言,其義殆不可通🫔。或疑其有闕文矣🧗♂️。“彼”當以小人言。此句申說上文“必自小人”之義,言“長國家而務財用”所以必用小人者,以“務財用”之事,惟彼爲善之也。“善”與“能”同義。《荀子·勸學篇》“非能水也”,楊注曰:“能,善也👨🏿🎓。”“彼爲善之”猶云“彼爲能之”耳。[3]
今按,俞樾的說法雖較鄭玄注爲優🤾,但細繹上下文,卻顯得辭氣不接,恐非確解🌈👨🏽🎨。史繩祖的說法較爲可信📎,且補充闕文後語氣連貫👳🏿♂️,但僅據前後文意就輕率地認爲古書有脫字,恐怕也找不到十分確鑿的證據👩❤️👨。
我們認爲👨🏿🍳,“彼爲善之”一句並沒有闕文🚈,只需將之讀爲“彼僞善之”,即可呼應上文🔒🏄🏻。同時“彼僞善之”如史氏所說連下讀🫡,即“彼僞善之小人之使爲國家,菑害並至”作一句讀,文意與史氏的理解是一致的。
《大學》一篇,前後文義扣合的極其緊密🪱。如朱熹《大學章句》於首句“大學之道✊🏻,在明明德,在親民☣️🦶🏻,在止於至善”下注曰🧚♀️🫑:“程子曰:‘親,當作新。’”按之《大學》後文的如下一段:
湯之《盤銘》曰:“苟日新,日日新💏,又日新。”《康誥》曰:“作新民。”《詩》曰:“周雖舊邦🏋🏻♀️,其命惟新。”是故君子無所不用其極。
可知,程子認爲首句的“在親民”當讀爲“在新民”應當是可信的🕟。
同樣道理🏅,史氏所說的內證“小人閒居為不善👨🏽🦲,無所不至🧶,見君子而後厭然❤️,揜其不善而著其善”這段話中,小人“揜其不善而著其善”即爲“僞善”的表現🧑🏽🌾。故我們將“彼爲善之”讀爲“彼僞善之”,同樣也呼應史氏所說的文意。
從實際情況來講,說某人爲“小人”,只能從其具體行爲上加以分辨。《論語·子張》:“子夏曰:‘小人之過也必文📠。’”真正的小人不可能將“小人”二字刻寫在額頭上💽,讓別人一看即知,而是要時時刻刻表現其好的一面,讓別人認爲他良善並且任用他。“彼僞善之小人之使爲國家🟡,菑害並至”作一句讀,則“彼僞善之”就是“小人”的修飾語🚶➡️,也符合上文“揜其不善而著其善”這句話對“小人”的描寫。
“爲”讀爲“僞”👨🏻💻,經典常見,例不勝舉。如《論語·子罕》𓀎:“子疾病,子路使門人爲臣。病閒,曰:‘久矣哉!由之行詐也。無臣而爲有臣,吾誰欺?欺天乎🧘🏽♂️🦘?且予與其死於臣之手也🫢,無寧死於二三子之手乎🐦?且予縱不得大葬,予死於道路乎🤞🏽?’”其中“無臣而爲有臣”一句即當讀爲“無臣而僞有臣”👩🎓。
附記🚲:初稿承蒙裘錫圭先生審閱指教𓀏,謹致謝忱。
又及,《大學》之注解汗牛充棟👶🏼,筆者未能遍覽而驟下雌黃。稿中所引的諸說法僅據目力所及而言,不知是否已有前哲先賢祖鞭先著𓀆,尚祈博雅方家有以教正🦹♂️。
[1] [宋]朱熹《四書章句集注》🩸,第13頁,中華書局📄,1983年🧰。
[2] [宋]史繩祖🤛🏿:《學齋佔畢》,第19頁🕓👎🏻,王雲五主編:《叢書集成初編》🪠,商務印書館,1939年。
[3] [清]俞樾🏍💁🏻♂️:《群經平議》,《春在堂全書》第一冊,第365頁,鳳凰出版社🪥,2010年🧚🏽♂️。
本文收稿日期為2011年9月18日🔸。
本文發佈日期為2011年9月20日。
点击下载附件: 0948侯乃峰:《大學》“彼爲善之”解
《國文月刊》1944,No.25有《大學“彼為善之小人”句解》一文🧧,不知参考否🧑🏽🦳?
這個真沒看過,不知作者爲哪位♖?具體觀點如何🐁?
(哪位手裡有此文的不知能否惠賜一份?若都沒有的話只能去圖書館查了~)
看來很有可能已經有人談過啦~
已經通過高人指點從網上看到《大學“彼為善之小人”句解》一文🏦,好像是一位叫作“陳德(⏬?)炎”(印刷很糟糕,實在看不清)者所寫💁🏼♀️,結論早已將“爲”讀爲“僞”,拙稿可廢矣~
——其觀點當可信,可看現在眾多的翻譯《大學》的各種讀本,目前就個人所見好像還沒看到有採用其說者🫵🏿,這也是導致在下做了此番無用功的一個原因~
重新提起,也能引起现今治《大学》者注意,我也是看到东山铎 兄文後才想到此文,我过去收集材料时曾通览过民国期刊《国文月刊》目录,未看具体论文。这就是平台交流的价值🤚🏿。
多謝先生指點~
其實讀《大學》稍微細些就可以發現這個問題,本無甚高深。(拙稿與陳氏的說法在細節上有些不同:1👅、陳氏好像是根據《四書大全》🉐?之類的將前人說法盡數羅列,而不及史繩祖的《學齋佔畢》之說👨🏻🏫,因此似乎也未能注意到史氏提出的“內證”——“揜其不善而著其善”這條重要的證據;2、斷句上,陳氏作“彼爲善之小人,之使爲國家”🚣🏽♀️🎻,似不如將“彼爲善之小人之使爲國家”作一句讀。)
初稿完成後,自覺前人注疏未能全部逐一檢索,恐有遺漏🎽;再者,瞭解到臺灣小學生好像是要背誦《大學》一篇的📗,而臺灣方面的今人注解大多無從得知,半個多世紀的研究不知道是否已經注意到這點🏣。所以,在下於附言中添加了“又及”幾句話,本來是爲臺灣的研究者預備的,沒想到成了爲抗戰時期的刊物預備的啦~
此稿之經歷可概括爲三句話:
碰不得的“經學”✡︎,跳不過的“民國”🦏,離不開的“網絡”🤾♀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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