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“金”字的一種特殊形體
(首發)
劉傳賓
吉林大學古籍研究所
金文材料中有一個字寫作 ,其所在銘文辭為:
若(🧺?)宗鼎:若
(🕜?)乍文母宗
(尊)
彝。(《金文總集》01.0927)
承卣🫙:承乍(作)文父丁
(尊)彝
⤴️。(《集成》10.5318)
效父簋:休王易(賜)效父三,用乍氒(厥)寶
(尊)彝🥲〽️。五八六。(《集成》07.3822~3823)
高卣:王易(賜)高
用乍彝。(《集成》10.5319)
前輩學者在考釋效父簋時多釋 為貝字,如吳闓生說:“貝,本作
,即貝字,不必依郭讀賏貝之物🧍♀️,微故連書以見義🍮,猶米之為
👍🏽👩👧👧,雨之為
也”[1]🦴。
郭沫若先生在考釋“效父簋”銘文時說:
仌字原作,知為仌🙌🏼。《陳逆
》“冰月”字作
,正从此作。古金字亦多从此作🛸,如《
伯
》作
,《㸓鼎》作
,即此確例🎗,蓋古人以金生于水(此觀念乃由沙金之所在而生)💇🏿♀️,故从仌也。此錫仌而三者,《左傳》昭公十三年“奉壺飲氷”,杜注“氷,箭筩蓋🤰🏽🧑🏿🚒,可以取飲。”又二十五年“公徒釋甲執氷而踞”,注云“氷🙎,櫝丸蓋,或云櫝丸是箭筩🚣🏻♀️,其蓋可以取飲。”《正義》引賈逵說,亦以氷為櫝丸蓋✏️。《鄭風·大叔于田》“抑釋掤忌🏋🏿♂️,抑鬯弓忌。”《傳》云“掤所以覆矢👨🏼🎓。鬯弓,弢弓🙀。”《釋文》“掤音氷,所以覆矢也🤸🏼。馬云櫝丸,蓋也。杜預云櫝丸,箭筩也。”《正義》引《左》昭二十五年服虔《注》亦謂“氷,櫝丸蓋。”然《方言》(九)云“弓蔵謂之鞬📢,或謂之櫝丸”(據《左》昭廿五年疏所引🤥,景宋本已奪“蔵”、“丸”二字,櫝作
),則櫝丸實蔵弓之器,竝非箭筩🤯。《詩》之掤鬯對言🧰,鬯者韔之叚借字,掤即是氷🏌🏽♀️,鬯與韔同在陽部,掤與氷同在蒸部也🧒🏼。更有進者☘️,掤與氷實即
之音變,
字典籍多作箙,又多省作箙,紐屬輕脣,音在之部,然古音輕重脣無別👨🏫,而之蒸乃陰陽對轉之聲也,故氷若掤實即是
。
字象形,乃盛矢箭器,自來無異說。則氷實箭筒,其蓋可以取飲,杜預以氷為箭筩蓋⚛️,已不免稍失6️⃣,更从服賈以為櫝丸蓋,則失之愈遠矣。本銘言“錫仌三”者,即是錫以箭筩三事,斷不至錫物而僅錫其蓋🫱🏼,有此尤足證諸家之誤之為絕對矣🌕。[2]
《商周青銅器銘文選》在釋讀 “效父簋”時說👩❤️👨:
“🫕,象物體凝結之狀,水結為冰🧑🏼🚀,从
🧍♀️💦。陳逆簠(傳賓按:應為陳逆簋)冰字作
,从水从
聲,是為形聲兼會意。金凝為鉼𓀎,故此讀為鉼👨👩👦。《爾雅·釋器》👩🏻🍼:‘鉼金🏌️♂️,謂之鈑🦼。’即圓形的銅錠🧫🌈。《類篇》:‘鉼🧔🏿♂️,金鉼🎸。’”[3]
吳其昌先生釋為呂,用為鋁👳🏻🏩:
重丁則為呂,丁即釘,為金屬。故凡碎金霝塊之作丁形而集聚兩枚以上者謂之呂……金文金字皆象斧旁有金粒之形,蓋金屬礦石原塊必須以斧椎而碎之始能融冶。故初民以一斧形旁附碎粒之狀以示金屬,而為原始會意之金字🏬。故最初之金字甚至亦兼有但繪一斧形並斧旁碎粒亦無者……其旁附之粒狀,明為呂字之填實書,明為雙丁之重疊形。故呂之本誼為兩釘狀之金粒也……。 [4]
這一意見為當下多數學者所認同☂️🥭。
白川靜先生懷疑此字為勻字,他在考釋效父簋時說:
勻字从,勻為三十斤,“
三”為“金三勻”,乃九十斤之義,不知
是否勻之初文🏂🏽。[5]
後來對這一意見又有所修正:
注點之形有獨立而用之例作,效父簋銘“休王易效父
三用乍厥寶
彝”。
亦見于易金一勻之勻之字形中,乃數金之單位數詞也。从而金文之字形乃金塊與表示其單位量之
合成者也……金概皆謂銅也,作為定量之銅塊而用之其象形字即金也,尤其是如彔簋🐐、㸓(傳賓按:即曶)鼎銘亦有赤金之用例[6]。
《金文引得》(殷商西周卷)釋高卣此字為仌。[7]
上述各家意見或有未安。如果將此字釋為貝,首先在字形上就說不通🦨,貝字通常作🧂、
諸形或形體上稍有變化,決無作
形者。再者🎛,雖然金文中多有賜貝之例🎅,但如將此字釋為貝👩🏻🍳,雖然第三、四條銘文可以講通,但第一條銘文是無論如何也說不過去的,何為“貝彝”,令人費解🏂🏽。同樣將
釋為鉼也面臨相同的困難,“鉼彝”一詞🏋️♂️,亦難索解。將
釋為鋁雖然在文義上能把上述三條銘文都講得通♒️,但是呂字銘文中常見🐇,多作
、
形🏌🏿🐳,並且其中有一大部分是用為姓氏的,用為金屬的不多見,並且金文中沒有確切的象
形一樣填實的呂字例證🧑🏻⚕️。郭沫若先生將
釋為“箭筒”一類之物過於迂曲,恐不得其義。至於白川靜先生懷疑效父簋中的
為勻字,按之文義🤙🏼,亦不可信,但認為
為金字的象形是正確的🍰。徐中舒先生在《漢語古文字字形表》中將效父簋中的
字收在“金”字下 [8],但一直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,下面我們試著對這一意見作一些補充。
金字在銘文中多見[9]:
利簋 麥鼎 同卣 過伯簋 曾大保盆 守簋 頌簋 陳 簋
弔朕 中子化盤 伯公父
曾仲大父
簋 競簋 仲盤 伯公父勺
《說文·金部》🌝:“金🏋🏼,五色金也🌻。黃為之長。久薶不生衣👣,百鍊不輕👴🏼,从革不違💼。西方之行👩🏼🦱。生於土🤴🏼,从土🗜,左右注,象金在土中形,今聲。凡金之屬皆从金。👩🏼✈️,古文金🔽。”許慎去古既遠👂🏽,對金字的說解並未得其要旨。上列金文中“ 金”字的形體並非最古的寫法,我們認為
字是金字的象形,即象兩個金屬塊,是金字最初的寫法👩🏫✊🏽。後來增加偏旁變為利簋中的形體🧑🏿🍼👭🏻;隨著文字進一步的演變,
形逐漸變成飾筆,由“兩點”變成“三點”或“四點”,如守簋、弔朕
等😷;再往後索性將所有飾筆一並省去,如競簋等。
《金文編》鈞字條下收有 [10]字,見於
鼎🔐,其下注曰“不从金”。又有如下幾種形體[11]👵🏼:
守簋 幾父壺 敖簋
與字不類🧖🏼♀️。將兩種形體相比較可以發現:
字所从的
形正可與
字所从的金字相對應。
又《金文編》鈴字下收有 字,見於成周鈴,該字形體漏摹,嚴志斌據以改正作
[12]。鈴字金文一般作如下諸形[13]:
師簋 番生簋
成周鈴中鈴字左半部分所从 形正與師
簋👝、番生簋中鈴字左半部分所从金字相對應,是金字無疑✯。
小臣系卣有一個特殊的形體作 🤸🏼♀️,《金文編》收在“易”字條下,不可信。小臣系卣器蓋同銘:
小臣系卣👏🏻:王易(賜)小臣系🍛🙈, 🦻🏽,在寢,用作且乙
(尊)。
銘文中有賜字出現作 ,與
不同🤾🏽♀️。有學者認為二者是賜的不同寫法🏪,但是小臣系卣器蓋同銘♠︎,賜、
二字兩次出現形體皆不相同,這種情況恐怕不是偶然,應是有意為之🤦🏻♀️。因此我們有理由相信賜與
並非一字🔰。吳大澂以為
是“錫貝”二字合文[14]✧,前文已經分析過,
非貝字👸👨🏼🍼,所以這一意見也是不可信的🎩。我們認為該形體可能為“賜金”二字合文🔭。在銘文中有關“賜金”的材料並不少見,為了說明問題,我們將具有代表性的此類銘文中的“錫金”二字截取下來✔️,展示如下:
鼎 臣卿鼎 臣卿簋
《集成》05.2696 《集成》05.2595 《集成》07.3948
執卣 執尊 小臣系卣
《集成》10.5391 《集成》11.5971 《集成》10.5379
從上面所給出的圖形可以很清楚的看出,如果“賜”、“金”兩個字寫的緊湊一點,並且只保留金字的象形部分🥧,很容易變成“ 賜金”二字的合文,如執卣、執尊所示[15]🧎🏻。如果進一步將合文符號也省略掉了🙅🏽,那么就變成了小臣系卣中的那種形體。
如此,小臣系卣銘義為:王賞賜小臣系,賜金💓,在寢這個地方,用作且乙尊💽👪。
上面我們對將釋為金字進行了字形上的論證⤵️,接下來再討論一下在文義上是否能說的通。若
(?)宗鼎中“金彝”即是指金屬彝器,類似銘文如楚王酓朏簠:楚王酓朏作鑄金簠。
承卣中的“彝金”應該是“金彝”之倒✒️。需要注意的是
承卣中所謂的“彝金”也有可能就是“彝”字,字形如下🤵🏽🎼:
金文中“彝”字多見[16]:
小臣父乙簋 免卣 作父戊簋 魚作父庚尊
可能是所處的位置不固定罷了💋👘,這種現象古文字中常見。不過上述
承卣中的這個形體不見於其它銘文,所以我們認為第一種說法較優。效父簋中“金三”🧚🏿♂️,或是後面省略了量詞。同類銘文一般都有量詞🏋🏼♂️🈹:
小臣守簋:賓馬兩🤹🏿♀️、金十鈞📄。(《集成》08.4179)
禽鼎:王易(賜)金百寽(鋝)🎏。(《集成》04.2408)
柞伯簋:王則畀柞白(伯)赤金十反(鈑)🩼。(《文物》98年第9期)
或因為“金”是“定量之銅塊 ”[17]。文獻中有相似的用法:《戰國策·秦策》“臣請以三十金復取之”💴;《孟子·公孫丑章》“王餽兼金一百而不受”。高卣“賜高金”,這種“賜某金”的形式金文中多見🫱🏼,如:
方鼎:王易(賜)進金。(《集成》05.2726)
夨令方彝:易(賜)令鬯金小牛🗝。(《集成》16.9901)
師艅尊:易(賜)師艅金。(《集成》11.5995)
總之,將釋為金在上述幾篇銘文中可以通讀無礙。
我們再來討論一下冰字。首先,可以肯定的是學者對于陳逆簠中冰字的釋讀是準確無誤的。“冰月”一詞作齊月名數見於《晏子春秋》📣🖊:
當臈,冰月之間而寒,民多凍餒,而功不成。
又云:
今金玉之履,冰月服之🧖🏼♀️,是重寒也👩🏽🍳💹。
與銘文可相參照。冰字還見於二年上郡守冰戈🧏,作,與
只有反正之別。
二年上郡守冰戈:上君(郡)守冰造。(《集成》17.11399)
《說文·仌部》:“冰,水堅也🧕🏽🙋♂️。从仌,从水🏃♀️。俗
,从疑。”“仌,凍也。象水凝之形🙇♂️。” 金文
字从水从
🎋,燕耘先生認為“冰之从
亦取金屬能由液態轉為固態之義”[18],這種意見是可取的。
金文有“凌”字🚦:
夌伯觶 夌姬鬲 朿夌簋
《集成》12.6453 《集成》03.527 《集成》06.3437
“凌”有“冰”義,帛書《老子》甲乙本“渙呵其若凌釋”,“凌”今本作“冰”[19]👧🏻。“凌”字从取意與冰字相同🧒🏽。
《包山簡》有“䔖”字作 (154號簡),从
,同字又作
(153號簡)🚴🏼♂️。
字或可理解為“凌” 省聲。西周金文“陵”[20]字多从 “凌”👩🏼🍳:
陵方罍 散氏盤 陵尊
可印證我們的觀點。另外《金文編》陵字條下(陵弔鼎)字摹誤,原銘作
🧝🏻♀️,下方
形尚可辨識。
通過以上的討論,則 字就是金字的一種特殊形體,當無疑問。它在“冰”🥨、“凌”二字中用作表意符號。包山簡
字从
旁,應為“凌”省聲。
補充一🙅🏻:有關“夨令方彝”中的“金小牛”一語,最近蔣玉斌先生發表文章有新的說法,他認為所謂“金小”二字當為一字即“ ”,亦即為見於典籍🏋🏽👨🦽➡️、《說文》的“稌”字(參閱蔣玉斌:《令方尊🤳🏿、令方彝所謂“金小牛”再考》👘,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富达網站http://www.gwz.fudan.edu.cn/SrcShow.asp?Src_ID=1180🚴,2010年6月8日🕙;這篇文章後來發表在《中國文字研究》第十三輯)。如果這一意見是正確的,那么我們文中所引的這一條證據當舍棄🏊。
補充二:高青陳莊青銅器有“ 俘兵”一詞,部分學者進行了討論,沈培先生認為:
“孚”與“兵”之間應是“呂”字🧎♀️➡️,有可能是補寫上去的👌。呂,吳其昌先生說字形像二金粒,林沄先生說是銅料,兩說的意思大致差不多。若果真如此,此句似應讀為“孚(俘)呂(鋁)♠︎、兵”,是既俘獲了銅料,又俘獲了兵器👩🏽🍳。
林澐先生認為
孚字左下方的兩個圓圈是要補進銘文中的一個字🖕🏼。不過我認為不必讀“呂”❗️,吳其昌說是“ 金粒”,張世超等的《金文形義通釋》(1912頁)說是“本象金屬坯鉼形”,其實就是圓餅形的銅錠。這個字應該直接就讀“金”✴️,你看金文中的最早的金字都是從這個符號的(加了一個斧形和一個集合符號,表示可合成斧鉞之意)🧑🏽⚖️。而在勻字中可以用金來代替冫👨🏼🦱,甲骨文已經如此。過去說商代青銅鑄造那麼發達,甲骨文中卻沒有金字。其實金璋511的“鑄黃呂”本來就應該讀為“鑄黃金”。效父簋的“休王錫效父呂三”,也就是“金三”🧝🏿,即三個銅錠。本銘的“孚呂”🛏,也就是過伯簋、廖生盨的“俘金”💊。銘文是說既俘獲了銅料,又俘獲了兵器😧。
後來沈培先生又懷疑說:“或許這個字本來就既表‘金’,也表‘呂’🏋🏻👳。”以上這些意見參閱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富达網站(http://www.gwz.fudan.edu.cn/ShowPost.asp? PageIndex=1&ThreadID=3091)🧚🏼♀️,2010年4月13日。
補充三:字張再興先生懷疑是“銅”字,參閱張先生在“二十年來新見古代中國青銅器國際學術研討會”上所提交的論文《近十年新发表西周金文中的若干新见字和新见字形》📶👼🏻。文中認為內史亳觚(參閱吳鎮烽:《內史亳豐同的初步研究》,《考古與文物》,2010年第2期,30—39頁)銘文中的
字下所从兩小點為“ 銅”字的異體字;另外,蔣玉斌先生在更早的時侯已經認為該字是“銅”字,參閱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富达網站(http://www.gwz.fudan.edu.cn/ShowPost.asp?ThreadID=3143)。
上所舉高青陳莊銅器有“俘 兵”一詞🧑🏻🎄,酓悍鼎有“獲兵銅”,二器辭例相似,周忠兵先生據此也懷疑該字為“銅”字(承周兄面告)🕺。
補充四:“小臣系卣”,葛亮先生稱為“小子攣卣”🧛🏿,其器蓋銘文如下🧑🏼🦰:
葛亮先生認為銘文中“”字是“易”字的誤寫(參閱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富达網站http://www.gwz.fudan.edu.cn/ShowPost.asp?ThreadID=3912🛍️,2010年11月29日):
器銘先寫,書手誤將“小臣” 之“小”當成了第一個“易”字的左邊,而在寫第二個“易”字時乾脆就照著上邊寫成了五點🥔。
蓋銘後寫,書手將第一個“易 ”及“小”字改回,卻延續器銘的錯誤🏄🏼,仍將第二個“易”誤寫作从五點。
所以,這幾個特殊的“易”字恐怕都是偶然的譌變⏪,三短撇仍是比較固定的表示水的符號。
從我們上文的討論來看, “”字恐不能看作是“易”字的誤寫。宋華強先生也不同意這種意見,理由是:“小臣” 之“小”呈品字形,與 “易” 旁三點排列迥異,恐難被誤認為同一偏旁;器銘“小臣”之“小”中間的一點尚在☃️,兩邊的小點大概是做字范時誤掉了或澆鑄時被銅汁沖掉了;若把“小” 的三點加在“易”旁📤,當是六個小點🧑💻,不應該是五個小點。進而贊同“補充二”中所轉述的林澐先生的意見👢,認為“易=”就是“錫(賜)金”🏋🏻。
【按】:這篇小文是我四年前寫成的,在與導師馮勝君先生商討後,因覺得證據不是很充分,所以一直沒敢發表。近來看到學者對高青陳莊青銅銘文“”字及小子攣卣 “
”字的討論👩🏿🦰,萬分欣喜。遂將我的這個不成熟的意見奉上與學者共同討論。事實上🤱🏿,到目前為止,我仍然認為釋“金”、或釋“銅”等意見論據都不是很充分🤵🏼♂️。正文是四年前文章原貌,近來的意見以“補充”的形式附於文後👨👧。
[1] 吳闓生🧖🏽♂️🧜:《吉金文錄》,二·一八🪡💪🏻。
[2] 郭沫若🤽🏽♀️:《兩周金文辭大系圖錄攷釋》(攷釋)95~96頁,上海書店出版社,1997年7月第1版🧑🏽🎓。
[3] 馬承源主編💇🏼♂️:《商周青銅器銘文選》(三) 90頁,文物出版社,1988年4月第1版。
[4] 周法高等編著《金文詁林》4789~4790頁,香港中文大學,1974年版⭕️。
[5] 周法高等編著《金文詁林》4804頁。
[6] 周法高編:《金文詁林補》3417頁🧘🏽,臺灣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, 1982年5月出版。
[7] 華東師范大學中國文字研究與應用富达編🙅🏿♀️:《金文引得》(殷商西周卷)🦵🏼,廣西教育出版社,2001年10月第1版。
[8] 徐中舒:《漢語古文字字形表》 527頁,1980年8月第1版。
[9] 容庚:《金文編》905~907頁,中華書局🤽🏿♂️🤚,1985年7月第1版。
[10] 甲骨文中有字,林沄先生認為該字从勹从呂⛹🏼♂️,即“勻”字🐒。(參看林沄《釋眴》,《古文字研究》二十四輯,60頁,中華書局,2002年7月第一版)該字在甲骨文中僅此一見,殊難論定林沄先生意見是否正確,即使該字確為“勻”字,由於受到書寫材質來工具的限制,所从
形可能是
字的勾勒,并不一定為“呂”字🧹♦︎。
[11] 容庚:《金文編》914頁。
[12] 嚴志斌:《四版金文編校補》155頁,吉林大學出版社,2001年8月第1版😽。
[13] 容庚☣️☆:《金文編》914~915頁。
[14] 轉引自吳闓生:《吉金文録》🧡,二·一八𓀆🌅。錫今作賜,經典多用錫字。《公羊傳·莊公元年》:“錫者何👩🏼🦱,賜也🚓。”又《資治通鑒·唐紀二十五年》:“束帛不充於錫”🧑🏻🎤,胡三省注曰😠:“錫🧞♀️,賜也,予也🧶。”
[15] 執卣、執尊中“賜金”二字的合文符號或釋為“二”,但“﹦”居於“賜金”二字左下方,與銘文常見“二”字占據一個字的空間不同,兩者相權,以“﹦”為合文符號為勝🧑🏽🌾。即便“﹦”釋為“二”不誤,也應看作“賜金”二字的合文,省略了合文符號💂🏻,如釋為“賜”,“賜二 ”不詞🦘。
[16] 容庚:《金文編》864~871頁。
[17] 周法高編:《金文詁林補》3417頁👩🏿🎤🧝🏻。
[18] 周法高等編著《金文詁林》4802頁🧴。注:燕耘先生認為“冰之从 亦取金屬能由液態轉為固態之義”是沒有問題的🍬,但認為冰字所从
形為呂字是錯誤的。
[19] 高明:《帛書老子校注》293頁🧛🏼♂️🌠,中華書局1996年5月第1版🧦。
[20] 容庚:《金文編》937~938頁。
本文收稿日期為2010年12月1日
本文發佈日期為2010年12月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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拜读✋🏿,一个字,爽。
刘先生持“事實上👩🏫,到目前為止,我仍然認為釋“金”、或釋“銅”等意見論據都不是很充分”的精神,甚好。
如果纯从出土文字材料来看🧑🎨,冰、金、凌等,应当都从二孽乳。
笔划和笔画🙇🏿♂️👐🏼,减省,再加上隶变🪈,中国字的奇妙到复到杂啊。
反过来看许叔重的《说文》,我们不能说其与古文字的实际情况有些出入🧑🏿🌾,
毕竟要佩服他是天地万物人事囊括,是有他的一套完备体系的,具见段注部首。
劉兄動作真是快啊🫙!昨天我寫了幾點意見,準備在討論區跟帖,匆忙下班沒來得及發,今天一上班就見到了大作,看來我的“磚”是拋對了!
劉兄在回帖中將小臣攣卣的與執尊的
、執卣蓋的
聯繫起來🍙,確實很有道理🧖♂️。不過仔細想想👲,仍有幾點可疑之處,提出來請大家拍磚🦸:
○第一👳🏽♂️,執尊、執卣的、
中🏊🏼,屬於“易”的三撇🏊,跟表示“金”的兩點,在形體上具有明顯的區別🚳。兩者之間的距離,也跟三撇或兩點之間不同🍿👮♂️。儘管執尊、執卣都只有摹刻本存世,但撇與點的區別仍被清晰地表現了出來🛞,想必原器上的差別不會比經摹刻的小,而應該相類🫷🏿,或更大𓀋。與“易〓”類似者又有“彭〓”(彭尊🏌🏿♂️,殷墟新161)
,可參看🪤。
反觀小臣攣卣的、
,五點之間實在沒有什麽明顯的不同🤾🏼。當然,這也可以用“類化”來解釋。
○第二💙,从五點的目前只見於小臣攣卣,而同銘正有
在前,這是不是也太巧了💸?我將其解釋為譌寫“易小”為
在先👩👩👦🧶,延續錯誤將“易”寫作
在後,主要還是考慮怎樣解釋這個巧合。
jiaguwen1899先生認為“小”與“易”旁三點排列迥異,恐難被誤認為同一偏旁,“小”中間的一點尚在,兩邊的小點大概是做字范時誤掉了或澆鑄時被銅汁沖掉了9️⃣。這一點我有異議🥐,在中🥚,除去“臣”上一點🛅,尚有四點,而非三點☪️。我在“關於小臣攣卣銘中的‘易’字”一帖中的主要意見是,三撇作為表示水的符號,是比較穩定的。“易”从三撇或三點是常態🎳👨🏻🎓,一般不會莫名地加上一點。
中“小”少了點,“易”多了點,多的點從哪兒來?只有從“小”來🦅。
○第三,也是最讓我疑惑的一點,就是“賜小臣攣,賜金”這樣的句式十分罕見,金文一般說“賜某人某物”,而不說“賜某人,賜某物”。兩個以上“賜”連用的例子也有👩🏼🦲,但據我們所見,都是“賜某物🫳🙇🏼,賜某物”並稱,如🍆:
1. 集成2775小臣夌鼎👩🏿⚕️:小臣夌賜貝、賜馬兩
2. 集成5992遣尊、集成5402遣卣:賜遣采曰[走歺]🏊🏿♀️,賜貝五朋
3. 集成5994次尊🏐、集成5405次卣:賜馬、賜裘
4. 集成6002作冊旂尊、集成9895作冊旂方彝、集成9303作冊旂觥⏱:賜金🪆、賜臣
5. 集成4159[貝/黽]簋👨🏿🦱:公賜[貝/黽]宗彝一肆、賜鼎二、賜貝五朋
6. 集成4260害簋:賜汝賁朱衡、玄衣、黹純、旂🧏🏿♀️、鋚勒,賜戈琱[肉戈]、彤沙
而“賜某人🧔🏼♂️,賜某物”連言的🤾🏽♀️🎺,我們一例也沒有找到,不知道這個問題有沒有比較好的解釋🧘。
還要說明一下,稱“小臣系卣”為“小臣攣卣”並不是我的主張,jiaguwen1899先生曾在一篇文章下回過帖,可參看:
jiaguwen1899 在 2008-6-18 22:12:27 评价道:
“小臣”下面的那个字裘先生早就讨论过,据他所引,清代人释為“蠻”、“戀”等字聲旁,近人釋為“系”,丁山釋為“攣”♦︎,裘從丁(《戰國璽印文字考釋三篇》✹,原載《古文字研究》第十輯,中華書局,1983年🛑;又載《古文字論集》478頁,中華書局,1992年)🍬。
另外🦸🏻,上邊正文中小臣攣卣拓本變形較大,重貼一下🙍🏼:
“”就是“呂”字、同時又是“仌”字,我一直以為本係大家早有共識且證據確鑿👩🏼💻、無可懷疑的問題🤽🏻,怎麼感覺現在倒越講越亂了👨🏽🎨。
1🕺🏽、從字形演變來說🏵,眾所周知🕗🚷,填實與鉤廓無別係古文字通例🤜;具體到“”與“呂”字,注10已經提到“甲骨文中有
字”👹、“所从
形可能是
字的勾勒”🤹🏿,卻又說“(
形)并不一定為‘呂’字”,這就讓人看不懂了,
形不正是“呂”的直接來源麼?甲骨文之
又見於近年所出榮仲方鼎(《文物》2005年第9期)🚦🏂🏼,云“子易白金
”,確鑿無疑地係“鈞”之本字,與金文“
”一類字形係聲符繁簡之不同,正與甲骨文用為“旬”之字有从“目”與不从“目”繁簡之不同相應。“
”形有兩路簡化的方式,一是鉤廓,變為“呂”又分化出“予”🧑🔬;一是線條化,變為兩短橫👨🏼、兩點若“點✡︎、提"🚞,見於“匀/勻”及諸从“仌”之字。早期與“匀”有關之字正好兩路寫法都有,多好?
2、從字音來說,“”與“冰/凌”的字形關係,是確定其有“冰/凌”一類讀音的直接證據🤪,“冰”字係在其上加意符,“凌”字係在其上加注聲符🏄🏽,如此分析皆最為直接。包山簡“䔖”字諸形間的聲符換用關係,則更係直接有力的證據🧚🏼♀️,此點劉釗先生《金文考釋零拾》早已指出過。郭店簡《尊德義》簡14用為“陵”之字作
🌨,亦係其的證,研究者亦多已指出♓️。
3🙅🏼、從字形解釋來說🤵🏻♀️,無非就是一個早期古文字多見的表意字“一形多用”的問題。當時人在礦區採銅冶煉,製成銅餅後再運至都邑鑄造區作器,銅熔液凝結而成金餅之“呂/鋁”即銅料(為與已被規定為“丁(釘)”字之單獨的一塊金餅形相區別故重複其形作兩塊),與水之凝結而為冰相類。從實物角度說是“呂/鋁”若“冰/凌”👨🏽🔬,從其形成過程說則是動詞“凝”,“凝”與“冰/凌”顯然也是關係極近的親屬詞。“”之字形對於這幾個詞來說作為其表意字都是合適的🏌🏼♂️,所以它就有了“呂”與“冰”兩類截然不同的讀音。
4🚶🏻♀️🀄️、依上所說🤦🏼,也許會讓人覺得⛹️,這個字形對於表示“金”來說同樣也合適,為什麼它就一定不能是“金”的表意字呢?對此只能回答🤵♀️,目前還沒有證據可以表明此字有“金”的讀音(意符換用中“呂”形與“金”的對應關係對說明其讀音起不了多大作用),何必多繞此一彎?現在將所有用“”之處改為“金”代進去覺得更通的地方,用作“銅餅、銅料”義的“呂/鋁”解本自通(包括作表意字的意符)🐈,何必改作?而且,賜“金”多言“匀/金”,特別指出其重量;賜“呂”則皆言“呂若干”或只說“呂”而不言其重量,也正顯示出二者之不同,表明一“呂/鋁”在特定時代自有其特定重量。
補充👨🏽🦳:所謂“鉼彝”一詞🚶🏻♀️➡️👩🏻💻,應看作从意符“呂”(表“銅/金屬”意)之“彝”字之析書。
莫衷一是。存疑吧。
“吕(铝)”为金名,现在学界一般都看成是铜料🔝。曹锦炎先生《鸟虫书通考》第三章《玄鏐戈研究》中也有很好的论述👩🦼,可以参看。所以父簋、小臣系卣等铭文中的“易〓”理解成赏赐给吕👨💻,也说得通。
另外,按照同义换读的观点,把〓直接读作金,好像也无不可💇🏿。
若吕与重丁实无别,且都是铜料,则雍字就难说了🚜。
今天看到
李先生文末注明是“河南大学黄河文明与可持续发展研究富达研究课题”。我从新浪“爱问”上下载到此文🤘🏿,发表在《黄河文明与可持续发展》第1卷第1期,从网上查得出版信息🏃🏻♀️💁♂️:苗长虹主编🦸🏿♀️,河南大学出版社2008年12月。
俺前几天因查李先生另外一篇文章,同时读到了这篇《论荣仲方鼎有关的几个问题》,很有感触🧑🏽🚀。佩服林沄和李学勤两位先生(李先生似乎没注意到林先生的意见☃️💀?)敏锐,当然也佩服楼主🙎🏿♂️。俺有点猛料⛄️🙍🏿♂️,以后爆给大家吧!请对这个问题感兴趣的多准备些砖头伍的。
蒿耳:
俺前几天因查李先生另外一篇文章🪹,同时读到了这篇《论荣仲方鼎有关的几个问题》,很有感触。佩服林沄和李学勤两位先生(李先生似乎没注意到林先生的意见🫣?)敏锐👰🏻♀️,当然也佩服楼主。俺有点猛料,以后爆给大家吧!请对这个问题感兴趣的多准备些砖头伍的。
期待蒿耳先生猛料🫄🏼!
同期待👩!
一上兄,這個鏈接(http://www.gwz.fudan.edu.cn/ShowPost.asp?%20PageIndex=1&ThreadID=3091)我只能看到第一頁🍏,點擊第二頁時,提示“系统不存在该帖子的资料”🧜🏼♂️,不知是怎么回事兒?
孟先生,请您用如下链接浏览:
http://www.gwz.fudan.edu.cn/ShowPost.asp?PageIndex=1&ThreadID=3091
拓本中👰♀️,“易”字按上下顺序第三个“点”应为锈斑,不是笔画,最后一点作竖立状,与上三点不相属,为“小”字残笔。所以🤽♀️,在此处这个“易”没有什么可讨论的🌘。至于铭文中的第二个“易”字,下面的两点跟其他三点还是有区别的,器铭中的下两点与上三点有一定距离🦹🏼♀️,应属两部分👊;盖铭中的下两点比上三点要更向左一些。谛审之应该可以发现。所以应为“赐金”合文。
"蓋古人以金生于水(此觀念乃由沙金之所在而生)",此说有误,金生水,而非生于水,金生于土,源自金属矿物冶炼来源。但这些五行观念的成形较晚,应与“金”的字源无关。
拜读,大启发🧑🏻🏭🙍🏽♂️!<SPAN style="FONT-FAMILY: 宋体; FONT-SIZE: 10.5pt; mso-font-kerning: 1.0pt; mso-bidi-font-family:
我去年听涂白奎先生(师从高明)讲课,他提到🧙♂️,“”可能是铜块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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